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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11(新光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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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011 新光光电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7 00:00│新光光电(688011):关于参加2023年度航空航天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4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 oadshow.sseinfo.com/) 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3 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 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年 4 月 20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 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4月 24日下午 15:00-17:00参加由上交所主办的 202 3年度航空航天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 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月 24 日下午 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玉伟 财务总监:赵学平 独立董事:曹如鹏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4 月 24日下午 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3日(星期二)16:00 前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 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451-58627230 邮箱:zqb@xggdkj.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88011_20240417_SSII.pdf ─────────┬──────────────────────────────────────────────── 2024-02-24 00:00│新光光电(688011):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160,430,544.35 149,870,137.84 7.05 营业利润 -48,137,963.26 -36,110,873.82 -33.31 利润总额 -48,157,651.42 -35,805,337.76 -34.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8,062,173.64 -24,671,724.59 -54.27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62,174,900.30 -40,365,167.30 -54.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81 -0.247 -54.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6 -2.02 减少 1.24个百分 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1,307,864,072.07 1,356,869,135.73 -3.6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1,142,600,880.17 1,191,583,442.87 -4.11 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1.43 11.92 -4.11 每股净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未经审计,最终以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60,430,544.35 元,同比增长 7.05%;实现利润总额-48,157,651.42元,同比下降 34.50%;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62,173.64元,同比下降 54.2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 ,174,900.30元,同比下降 54.0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30,786.41 万元,较期初下降 3.6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14,260.09万元 ,较期初下降 4.11%。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聚焦主业发展,各分支机构利用地域优势加快客户响应速度,市场开拓职能的战略布局作用发挥逐渐显现, 同时公司积极推动产品开发、项目交付等工作的进行,实现营业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在光学制导、模拟仿真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有所增加;同时,随着收入的增长及 个别客户的账龄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以上综合因素导致本报告期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二)主要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 33.31%、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34.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54.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54.03%、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54.25%的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在光学制导、模拟仿真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长约 29.39%。 2、报告期内,随着收入的增长及个别客户的账龄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约 106.83%。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 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4/688011_20240224_PIJ6.pdf ─────────┬──────────────────────────────────────────────── 2024-01-31 00:00│新光光电(688011):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月 1 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 16,000.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 ,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00万元到-4,900.00 万元,同比下降 41.89%到 98.61%。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950.00万元到-7,350.00万元,同比下降 47.40%到 82.09% 。 (三)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7.1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36.52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约为 16,000万元,同比增长约 7%。产品结构为:军品收入占比约 69%、民品收入占比约 27%、 其他收入占比约 4%。军品产品中,批产产品收入约占 10%、研发产品收入约占 90%,批产产品收入占比较上年同期(25%)下降约 1 5个百分点,由于毛利率略高的批产产品收入的减少导致利润下降。 (二)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在光学制导、模拟仿真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约 1,100 万元、 增长约 31%。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约 440万元、增长约 10%,主要系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部分竣工转固定资 产导致本期折旧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各分支机构承担战略定位赋予的市场开拓职能,利用地域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导致销售费 用同比增加约 210万元、增长约 11%。 (三)报告期内,随着收入的增长及个别客户的账龄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约 900万元、增长 约 114%。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88011_20240131_CQTZ.pdf ─────────┬──────────────────────────────────────────────── 2023-11-14 00:00│新光光电(68801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 11月 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 1294号 2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普通股股东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7,613,65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7,613,6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8.1002%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8.1002% (%)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837,477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9,162,523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康为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北京市康 达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石磊律师出席了会议并作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7,613,65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7,613,65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7,613,65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续聘公 1,462 100.00 0 0.0000 0 0.0000 司 2023年度审 ,557 00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2 属于特别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议案 3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昊、石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1-14/688011_20231114_5791.pdf ─────────┬──────────────────────────────────────────────── 2023-11-14 00:00│新光光电(688011):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光光电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参加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年 8 月修订)》《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 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 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通知中列明了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并确定 股权登记日。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3年 11月 13日下午 13:00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 1294号 25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康为民先生 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年 11月 13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月 1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1月 13日 9:15- 15: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7,613,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 .100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57,613,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002%。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为截至 2023年 11月 3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股东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462,55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49%。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等 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 书面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1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62,5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61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达到 2/3以上;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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