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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25(杰普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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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025 杰普特 更新日期:2024-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2 00:00│杰普特(68802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对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致同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 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 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 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 致同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致同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致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认为致同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 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确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 (含税),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网络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88025_20240422_YE4A.pdf ─────────┬──────────────────────────────────────────────── 2024-04-22 00:00│杰普特(688025):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完成改制,成为一家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执业证书由北京市 财政局颁发,序号为NO.0014469;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及金融审计业务等资格。 致同所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三)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 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 家。 (四)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致同所构建了一个领导层、质量控制层、业务执行层三位一体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以确保质量控制制度程序设计 、培训、执行到位,实现质量管理目标。致同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的主要质量管控措施如下: (一)项目咨询 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及审计、独立性管理等事项及时与专业技术部沟通咨询,按时解决了审计中的 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分歧事项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与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 技术部负责人,相关分歧、沟通及解决均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 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 成一致意见,无未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控制 致同所对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量复核和质量检查。致同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 内部复核和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内部治理、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人力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 制度和政策。致同所还设立有风险管理委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四、审计工作方案 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 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致同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全面、 积极的实施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内审部门、审计委员会保持沟通,充分保障内审部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公司审计报告 得以依法按时披露。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88025_20240422_1PX1.pdf ─────────┬──────────────────────────────────────────────── 2024-04-22 00:00│杰普特(688025):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 ,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 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四)2023 年 10 月 30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关注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能力 ,并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 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项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了解了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听取了公 司审计部的相关汇报,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 会在听取了各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 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88025_20240422_FHL8.pdf ─────────┬──────────────────────────────────────────────── 2024-04-22 00:00│杰普特(688025):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嶂 ─────────┴──────────────────────────────────────────────── 杰普特(688025):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88025_20240422_VRA2.pdf ─────────┬──────────────────────────────────────────────── 2024-04-22 00:00│杰普特(688025):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建新 ─────────┴──────────────────────────────────────────────── 杰普特(688025):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建新。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88025_20240422_SCSH.pdf ─────────┬──────────────────────────────────────────────── 2024-04-22 00:00│杰普特(688025):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孙云旭 ─────────┴──────────────────────────────────────────────── 杰普特(688025):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孙云旭。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88025_20240422_DUG7.pdf ─────────┬──────────────────────────────────────────────── 2024-04-22 00:00│杰普特(688025):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杰普特(688025):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88025_20240422_DEDQ.pdf ─────────┬──────────────────────────────────────────────── 2024-04-22 00:00│杰普特(688025):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92,144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86元。截至2019年10月2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012,821,435.84元,扣除发行费用97,785,759.07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915,035,676.7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8490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0.00元。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138,127.31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2,103,70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635.69 减: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99.40 减: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34,963.6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 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 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转出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34,963.6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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