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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26(洁特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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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026 洁特生物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洁特生物(688026):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至 4 月 29 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etzqb@jetbiofil.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0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并将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 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午 11:00-12:00 举行 2023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及 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 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11:00-12:00 2、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总监袁建华先生,董事、总经理 YuanYe James 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何静女士,证券 部负责人葛井波先生,财务部负责人谢锋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 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至 4 月 29 日(星期一)16:00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 或通过公司邮箱 jetzqb@jetbiofil.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32811868 电子邮箱:jetzqb@jetbiofi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 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026_20240423_VJPD.pdf ─────────┬──────────────────────────────────────────────── 2024-04-20 00:00│洁特生物(688026):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顶自查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人,分别为刘志春先生、洪炜先生、刘佳女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司独 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刘志春先生、洪炜先生、刘佳女士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 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 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026_20240420_EZJJ.pdf ─────────┬──────────────────────────────────────────────── 2024-04-20 00:00│洁特生物(688026):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洁特生物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洁特生物(688026):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洁特生物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026_20240420_HX6V.pdf ─────────┬──────────────────────────────────────────────── 2024-04-20 00:00│洁特生物(688026):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洁特生物(688026):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026_20240420_AYFG.pdf ─────────┬──────────────────────────────────────────────── 2024-04-20 00:00│洁特生物(68802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春) ─────────┴──────────────────────────────────────────────── 洁特生物(68802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026_20240420_0NJN.pdf ─────────┬──────────────────────────────────────────────── 2024-04-20 00:00│洁特生物(688026):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 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快报,现根据审计结果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 : 一、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修正后的增减变 修正前 修正后 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6,393.01 46,309.76 60,982.45 -24.06% 营业利润 3,340.25 3,944.33 9,608.93 -58.95% 利润总额 3,328.42 3,832.00 9,800.46 -60.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48.98 3,478.85 8,771.22 -60.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791.17 3,178.46 7,548.96 -57.90%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1 0.25 0.63 -60.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6 3.03 8.39 减少 5.36 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修正后的增减变 修正前 修正后 动幅度(%) 总资产 162,507.87 162,605.22 160,534.06 1.2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15,888.39 115,696.56 113,940.10 1.54% 股本 14,036.32 14,036.32 14,036.32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 8.26 8.24 8.12 1.48%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差异的情况 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主要财务 数据和指标存在如下差异: 营业总收入由 46,393.01 万元修正为 46,309.76 万元,修正后较上年同期降低24.06%;营业利润由 3,340.25 万元修正为 3,9 44.33 万元,修正后较上年同期降低58.95%;利润总额由 3,328.42 万元修正为 3,832.00 万元,修正后较上年同期降低60.90%;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 2,948.98 万元修正为 3,478.85 万元,修正后较上年同期降低-60.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 2,791.17 万元修正为 3,178.46 万元,修正后较上年同期降低-57.90%;基本每股收益由 0.21 元/股修正 为 0.25 元/股,修正后较上年同期降低 60.3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 2.56%修正为 3.03%,修正后较上年同期减少 5.36 个百 分点。 (二)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 随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经公司与审计机构沟通,确认因《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冲回对应股份支付费用 771.85 万元。 (三)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快报更正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因本次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公司深表歉意。 公司在 2024 年 2 月 24 日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已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026_20240420_FRR6.pdf ─────────┬──────────────────────────────────────────────── 2024-04-20 00:00│洁特生物(688026):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 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 考虑监事、公众投资者等方面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实现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分配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配或现金分配比例可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1)当年实现的每股收益低于 0.1 元; (2)当年经审计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 70%; (3)当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4)公司现金流出现困难导致公司到期融资无法按时偿还; (5)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6)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三)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业绩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分配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 方案。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予以披露; (3)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监事会的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的独立 意见(如适用)。 (5)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 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董事 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分派事项; (8)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 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五)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应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利润政策时,公司应当提 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公司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利润分配政策,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 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草拟,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 划第三条确定的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026_20240420_HKHX.pdf ─────────┬──────────────────────────────────────────────── 2024-04-20 00:00│洁特生物(688026):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22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说明: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后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市场 推广、提高生产效率和日常经营性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78.85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2,615.55 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722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40,363,220 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 1,708,8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10,010,844.7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8.7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者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 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478.85 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2,615.55 万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0,010,844.72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 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细胞培养类及与之相关的液体处理类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受社会环境因素影响,随着人 民对自身健康重视程度的提高以及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全球对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病毒研究、细胞治疗等有关领域依旧保持高度 重视,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作为实验基础工具的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需求亦进一步增加,尤其是与疫苗 研究、细胞治疗、辅助生殖等相关的产品。因此,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仍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 在国内,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市场依然高度依赖进口,相对于国际知名品牌的同类产品,国内的产品的性能指标并不逊色 ,但受制于生产能力与品牌影响力等因素,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与国际知名品牌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短期内行业将面临竞争加剧的 局面,为此公司将有序调整经营策略,在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和品牌推广的同时,加大市场化营销力度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份 额。因此,公司需持续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加强研发水平、提升品牌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成立于 2001 年,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成长期。 在销售经营模式方面,对于海外市场,公司采取以 ODM 销售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对于国内市场,公司采取经销和直销相结 合的销售模式进行推广公司自主品牌。 根据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市场推广、加强研发以及产品市场开发,实现经营业绩稳 定增长。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309.76 万元,同比下降 24.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78.85 万元,同比下降 60.34%。 当前,受全球经济周期下行、地缘冲突与矛盾、美元强势加息、通货膨胀及俄乌局势等外部因素影响,美欧等主要境外市场需求 情况发生变化;而国内受多种内部因素影响,宏观环境、市场需求情况亦出现显著变化。 与此同时,行业进入竞争加剧、产能出清的阶段。由于市场面临行业竞争加剧、价格博弈等因素影响,产品售价整体下滑。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水平下降幅度较大。 2024 年,为应对不断加剧的行业竞争,公司需要进一步在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加强研发 水平、提升品牌建设等多方面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综合公司各方面资金需求,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现金储备以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等需要,从而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结合所处行业的特点及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资金需求情况,稳步有序地推进生 产、技术、市场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审慎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 的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市场推广、生产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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