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046 药康生物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7 00:00│药康生物(68804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25 人,注册会计师 1,36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
费总额 2.88 亿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费3,555.70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
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1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就与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3、2024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
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046_20240427_YUZU.pdf
─────────┬────────────────────────────────────────────────
2024-04-27 00:00│药康生物(688046):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发挥
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
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职的独立董事,其任职时间连续计算。期间如有独立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由公司补选的独立董事自动
接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不定期
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1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
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会议通知的日期。
不定期会议召开的通知应至少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
第十三条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召集人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5 日内,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体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或弃权);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议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会议表决时,可以采取
书面表决或者举手表决方式,每名独立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
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方式
(二)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三)独立董事出席和受托出席情况;
(四)会议议案;
(五)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反对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
,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对重大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无法
发表意见的障碍。
独立董事应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资料、相关会议记录、与公司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通讯记录等,构成工作记录的组
成部分。对于工作记录中的重要内容,独立董事可以要求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 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签到簿、授权委托书、会议记
录、审核意见等,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公司应当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运营情况、所议事项基本情况资料及需做出决策判断的必要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
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046_20240427_XQ04.pdf
─────────┬────────────────────────────────────────────────
2024-04-27 00:00│药康生物(688046):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 10 点整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 12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
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
9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 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 2024年 4 月 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
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
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46 药康生物 2024/6/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 年 6 月 7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3:00-17:00)
2、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 12 号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4 年 6 月 7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
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 款所
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 12 号
联系人:王逸鸥
电话:025-58243997
邮箱:ir@gempharmatech.com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046_20240427_AK0C.pdf
─────────┬────────────────────────────────────────────────
2024-04-27 00:00│药康生物(688046):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2024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核准
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
、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决议有
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审议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
议生效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授信相关的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046_20240427_OQ5C.pdf
─────────┬────────────────────────────────────────────────
2024-04-27 00:00│药康生物(68804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余波)
─────────┴────────────────────────────────────────────────
药康生物(68804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余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046_20240427_R2M9.pdf
─────────┬────────────────────────────────────────────────
2024-04-27 00:00│药康生物(688046):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药康生物(688046):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046_20240427_Y4J4.pdf
─────────┬────────────────────────────────────────────────
2024-04-27 00:00│药康生物(68804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