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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75(安旭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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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075 安旭生物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00:00│安旭生物(68807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旭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安旭生物(68807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旭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075_20240430_9N85.pdf ─────────┬──────────────────────────────────────────────── 2024-04-30 00:00│安旭生物(688075):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股东)216 人,注册会计师 1,24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3、业务规模 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2023 年度,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01 家,审计收费总额 26,115.39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023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人次和纪律处分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永波先生,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 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元园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 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维先生,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 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6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88.00 万元,本期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0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 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拟根据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审计范围、具体要求、工作量等)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 于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 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075_20240430_MPXG.pdf ─────────┬──────────────────────────────────────────────── 2024-04-30 00:00│安旭生物(68807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旭生物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安旭生物(68807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旭生物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075_20240430_1VCU.pdf ─────────┬──────────────────────────────────────────────── 2024-04-30 00:00│安旭生物(688075):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 采用美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使公司业绩保 持平稳,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2024 年度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 50 ,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但业 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 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 (二)交易金额 公司 2024 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等值 50,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 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 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 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 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 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按照公司制定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 内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 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2024 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金额不超 过等值 50,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 产品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 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 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 成风险。 3、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 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履约风险: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7、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 ,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同时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 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2、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间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 5、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收入预测数。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 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公司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 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等值 50,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 外币货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 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民生证券对安旭生物本次审议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075_20240430_KHZ2.pdf ─────────┬──────────────────────────────────────────────── 2024-04-30 00:00│安旭生物(68807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安旭生物(68807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075_20240430_4U0Y.pdf ─────────┬──────────────────────────────────────────────── 2024-04-30 00:00│安旭生物(68807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旭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7-86791215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075_20240430_DKXT.pdf ─────────┬──────────────────────────────────────────────── 2024-04-30 00:00│安旭生物(68807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要求,我们在全面审阅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 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3年年度报告》及《安旭生物2023年年度 报告摘要》。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 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F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公司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 ,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 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 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在全面审阅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 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 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075_20240430_CSCH.pdf ─────────┬──────────────────────────────────────────────── 2024-04-30 00:00│安旭生物(68807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04) ─────────┴────────────────────────────────────────────────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一步完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第四条 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急或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可以 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主持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 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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