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079 美迪凯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2 00:00│美迪凯(688079):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
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月 29 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葛文志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华朝花
副总经理:矢岛大和
独立董事: 韩洪灵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4 月 29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年 04月 23日(星期二) 至 04月 2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po@chinamdk.c
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华朝花
电话:0571-56700355
邮箱: ipo@chinamd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
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88079_20240422_MTJI.pdf
─────────┬────────────────────────────────────────────────
2024-04-03 00:00│美迪凯(68807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浙江美迪凯光学半
导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3月 28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际参加
会议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连科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自公司决定开展本次融资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再融资相关监管精神,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
划等各方面因素,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并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重新申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撤回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88079_20240403_DH5H.pdf
─────────┬────────────────────────────────────────────────
2024-04-03 00:00│美迪凯(68807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浙江美迪凯光学半
导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文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自公司决定开展本次融资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再融资相关监管精神,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
划等各方面因素,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并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重新申报。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撤回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撤回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88079_20240403_89LR.pdf
─────────┬────────────────────────────────────────────────
2024-04-03 00:00│美迪凯(68807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 3月,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06,3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01,333,334股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38元/股,最低价为 10.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7,826.9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月 28日召开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上市的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75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 3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
06,3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01,333,334股的比例为 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38元/股,最低价为 10.05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7,826.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回购方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88079_20240403_COBD.pdf
─────────┬────────────────────────────────────────────────
2024-04-03 00:00│美迪凯(688079):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
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2.32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半导体晶圆制造及封测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二、关于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决定开展本次融资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再融资相关监管精神,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
划等各方面因素,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并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重新申报。
三、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撤
回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申请撤回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再融资相关监管精神并结合公
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各方面因素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原募投项目“半导体晶圆制造及封测项目”仍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88079_20240403_UZWO.pdf
─────────┬────────────────────────────────────────────────
2024-03-12 00:00│美迪凯(68807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3月 8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薛连科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88079_20240312_6G71.pdf
─────────┬────────────────────────────────────────────────
2024-03-12 00:00│美迪凯(688079):中信证券关于美迪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美迪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333,334 股,每股发行价格 10.19元
,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2,396,673.46 元,扣除发行费用 80,331,479.1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42,065,
194.2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
021]77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5,826.26 61,142.3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285.01 15,285.01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总计 81,111.27 76,427.33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 2022年 8月29 日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 备注
号 额(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50161772709899999 1.12 活期
司杭州钱塘支行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8110801018779999999 - 活期
州分行
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 3301040160017089403 - 活期
技支行
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71060122000511992 - 活期
州城东支行
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71060122000512468 2.98 活期
州城东支行
合计 4.10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
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 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 1,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
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2024年 3月 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7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 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
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美迪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美迪凯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2/688079_20240312_9HQP.pdf
─────────┬────────────────────────────────────────────────
2024-03-12 00:00│美迪凯(68807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迪凯”)于 2024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333,334 股,每股发行价格10.19 元
,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2,396,673.46 元,扣除发行费用80,331,479.1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42,065,1
94.2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
21]77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3 月 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美迪凯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8)。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 1,7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9) 。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 个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