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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97(博众精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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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097 博众精工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1 00:00│博众精工(68809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8 月 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20,473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718% 累计已回购金额 739.0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9.06 元/股~24.96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89 元/股(含)。回购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 0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20,473 股,占公司总 股本 446,647,765 股的比例为0.0718%,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4.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3 90,422.8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097_20240501_M95L.pdf ─────────┬──────────────────────────────────────────────── 2024-05-01 00:00│博众精工(68809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博众精工(68809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097_20240501_C7E9.pdf ─────────┬──────────────────────────────────────────────── 2024-05-01 00:00│博众精工(688097):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博众精工(688097):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097_20240501_RH4K.pdf ─────────┬──────────────────────────────────────────────── 2024-04-24 00:00│博众精工(688097):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 4月 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4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军辉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票,不同意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不同意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 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 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3票,不同意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不同意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不同意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 事、监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不同意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 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不同意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 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票,不同意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 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票,不同意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 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票,不同意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 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097_20240424_8I5T.pdf ─────────┬──────────────────────────────────────────────── 2024-04-24 00:00│博众精工(688097):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64.79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64.795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用证、 内保外贷、并购贷款、保理业务、保函、项目资金借款、票据池质押融资等。授信期限依合同约定,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公司保证 担保、自有资产抵押担保等(担保方式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 银行机构 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 43,500.00 示范区分行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27,000.00 3.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 38,000.00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 57,000.00 体化示范区分行 序号 银行机构 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20,000.00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20,000.00 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10,000.00 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9,000.00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50,000.00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经济开发 51,000.00 区支行 11.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20,000.00 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 40,000.00 13. 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开发区支行 15,000.00 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30,000.00 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10,000.00 16. 上海银行苏州吴江支行 20,000.00 17. 江苏银行吴江支行 30,000.00 1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20,000.00 19. 平安银行苏州吴江支行 30,000.00 20.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 9,900.00 江支行 2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13,000.00 序号 银行机构 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22.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吴江开发区支行 4,950.00 23.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10,000.00 2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吴 10,000.00 江区支行 2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000.00 26.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4,600.00 27.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15,000.00 合计 647,950.00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 额度总计为不超过 64.795 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 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提用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本次 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的发 展,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综合授信事宜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097_20240424_GVO5.pdf ─────────┬──────────────────────────────────────────────── 2024-04-24 00:00│博众精工(68809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宫玉振) ─────────┴──────────────────────────────────────────────── 博众精工(68809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宫玉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097_20240424_9HQ1.pdf ─────────┬──────────────────────────────────────────────── 2024-04-24 00:00│博众精工(688097):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博众精工(688097):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097_20240424_XC0R.pdf ─────────┬──────────────────────────────────────────────── 2024-04-24 00:00│博众精工(688097):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博众精工(688097):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097_20240424_TNSQ.pdf ─────────┬──────────────────────────────────────────────── 2024-04-24 00:00│博众精工(688097):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孔德扬、邵玉兵、秦非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孔德扬、邵玉兵、秦非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097_20240424_EJL5.pdf ─────────┬──────────────────────────────────────────────── 2024-04-24 00:00│博众精工(68809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 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监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适用期限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 18万元/年(税后),每月支付 1.5万元(税后)。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吕绍林,董事王欣华、蒋健、宋怀良作为公司管理人员领取管理人员薪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 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系管理人员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公司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与独立董事相同。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及监事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097_20240424_8TTJ.pdf ─────────┬──────────────────────────────────────────────── 2024-04-24 00:00│博众精工(68809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博众精工(68809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097_20240424_FEWT.pdf ─────────┬──────────────────────────────────────────────── 2024-04-24 00:00│博众精工(68809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71家,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 8.32 亿元,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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