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101 三达膜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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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00:00│三达膜(688101):关于白城募投项目工程完工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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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白
城募投项目”)工程已完工,目前正在进行生产调试工作及竣工相关手续的办理。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 50,000.00 50,000.00
产线项目
2 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 36,000.00 36,000.00
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3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 30,000.00 30,000.00
备与生产项目
4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5,000.00 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41,000.00 141,000.00
2023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以下
简称“白城募投项目”)、“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定陶募投项目”)和“巨野县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巨野募投项目”)三个新增的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三达膜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水务投资运营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白城募投项目工程完工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行业的竞争力
,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目前该项目工程已完工并具备投产条件,公司将尽快与相关施工方进行费用结算及办理相关竣工验收事宜,待相关工程竣工手续
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对该项目进行结项。由于项目达到产能尚需一定时间,且污水处理厂在日常运营中的污水处理质量受到进水水质、
设备运行状况、工艺参数设置和控制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运营成本及利润发生波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1/688101_20240321_2D6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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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三达膜(68810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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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2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年 2月 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莉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
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定陶、巨野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
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该事项的决策与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定陶、巨野募投项目延
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1/688101_20240301_10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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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三达膜(68810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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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68810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1/688101_20240301_S1E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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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三达膜(68810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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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
规则,对三达膜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26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24.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 3
50ZA0041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 50,000.00 50,000.00
线项目
2 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 36,000.00 36,000.00
备制造基地项目
3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 30,000.00 30,000.00
与生产项目
4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5,000.00 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41,000.00 141,000.00
2023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以下
简称“白城募投项目”)、“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定陶募投项目”)和“巨野县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巨野募投项目”)三个新增的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截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定陶募投项目”和“巨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项目已投入金额
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 5,320.44 5,284.80 1,223.76
标改造工程项目
巨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8,949.24 8,906.87 3,936.76
工程项目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定陶、巨野募投项目均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由于生化池、絮凝沉淀池、细格栅池的现状改造需该污水处理厂减(停)产后才能实
施,而污水处理厂减产需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减(停)产施工改造。为迎接上级主管部门对提标改造与水厂安全生产的专
项检查,且加之当下污水处理厂水位高的原因,募投项目所在地的环保主管部门未批复本公司的减产申请,从而造成募投项目无法如
期推进。公司将继续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沟通,并按照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项目已完成部分情况如下:
1、“定陶募投项目”已完成MBR 膜池(新建)、膜格栅池(新建)、配电房(新建)、加药间(新建)、反洗水池、消毒池及
回用水池(新建)、进水泵房(现状改造)、鼓风机房(现状改造)、脱水机房(现状改造)、V型滤池(现状改造)以及部分安装
工程。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金 募集资金已投入 募集资金可用金
额 金额 额
一 工程费用 4,600.04 1,174.61 3,425.44
1 土建工程费 1,155.65 300.00 855.65
2 安装工程费 727.54 727.54 727.54
3 设备购置费 2,716.85 874.61 1,842.25
二 其他费用 246.72 49.15 197.57
三 工程预备费 390.59 0.00 390.59
四 建设期利息 0.00 0.00 0.00
五 铺底流动资金 47.45 0.00 47.45
六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 5,284.80 1,223.76 4,061.05
注: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2、“巨野募投项目”已完成MBR 膜池(新建)、膜格栅池(新建)、变配电房(新建)、膜系统设备间(新建)、变配电室(
新建)、膜鼓风机房、脱水机房(改造新建)、反硝化滤池.消毒渠.巴士计量槽(新建)、碳源加药(新建)、纤维转盘池(改造)
土建主体以及部分机电安装工程。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 募集资金可用金
金额 额 额
一 工程费用 7,330.87 3,847.51 3,483.36
1 建筑工程费 1,456.87 1,270.00 186.87
2 安装工程费 1,350.54 65.55 1,284.99
3 设备仪器费 4,523.47 2,511.96 2,011.51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50.62 31.50 719.12
三 工程预备费 649.91 57.75 592.16
四 铺底流动资金 25.00 0.00 25.00
五 建设期利息 150.47 0.00 150.47
六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 8,906.87 3,936.76 4,970.11
注: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三)募投项目延期计划
1、“定陶募投项目”于 2023年 9月开工建设,预计达产日期为 2024年 2月。现由于不可抗力对项目竣工产生影响需对该项目
进行延期。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与施工单位沟通确认,如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能够在 3月批复本公司的减产申请,该项目
预计在 2024年 10月能够竣工投产。
2、“巨野募投项目”于 2023年 9月开工建设,预计达产日期为 2024年 2月。现由于不可抗力对项目竣工产生影响需对该项目
进行延期。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与施工单位沟通确认,如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能够在 3月批复本公司的停产申请,该项目
预计在 2024年 8月能够竣工投产。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及实施地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
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三达膜于 2024年 2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公司拟将“定陶募投项目”和“巨野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
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和“巨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1/688101_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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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00:00│三达膜(68810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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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2月 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 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32,239,87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2,239,87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9.557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9.55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CHEN NI 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靖霄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 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32,208,068 99.9863 6,087 0.0026 25,717 0.0111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7,437,618 99.9636 31,804 0.036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新增募 94,768 74.8728 6,087 4.8091 25,717 20.3181
投项目的议
案》
2 《关于增加 94,768 74.8728 31,804 25.1272 0 0.0000
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
单独计票。其中议案 2关联股东三达膜技术(新加坡)有限公司予以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清蓉、郑晓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9/688101_20240229_4OH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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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00:00│三达膜(688101):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三达膜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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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 25 楼(361001)
电话:0592-2936688 传真:0592-2525625
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三达膜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及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
、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
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
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
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4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决定于2024年2
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2月6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14:30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如期召开。
3、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的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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