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150 莱特光电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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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莱特光电(688150):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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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 99 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特别决议议案:9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
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150 莱特光电 2024/5/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 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代理
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 17 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ir
@ltom.com 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4 年 5 月 14 日 17 时
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2、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
件(如有)等持股证明。3、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
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
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6、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现场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 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陈潇宇/邓倩 电话:029-88338844-6050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150_20240426_1SZ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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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莱特光电(68815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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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68815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璐瑶)。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150_20240426_XQ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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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莱特光电(68815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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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68815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150_20240426_3BR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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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莱特光电(68815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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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68815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150_20240426_CG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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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莱特光电(68815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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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0,903,047.89 元。2023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77,045,
841.5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分配利润,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 2024 年 4 月 24 日
,公司总股本 402,437,58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868,800 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01,568,785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4,094,127.10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1.27%。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
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4,663.16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以此计算 2023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合计为人民币 54,098,790.26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0.22%。
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68,8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
利,因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
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
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150_20240426_VY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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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莱特光电(68815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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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度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3,949.95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按照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因此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拟在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分
配进行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等
,综合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
二、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使用自有(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土地使用
权、房产、专利、票据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等方式。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保证担保额度
。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
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
一切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按照
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蒲城莱特及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为 70%以下,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一)蒲城莱特
1、被担保人名称:蒲城莱特
2、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5 日
3、注册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薛震
5、注册资本:8,700 万元整
6、经营范围:液晶显示材料和新型有机光电材料和器件、精细化工品的研发
与销售及技术服务;医药中间体、OLED 中间体及完成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项目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蒲城莱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9,764,063.04 438,770,431.69
负债总额 315,331,531.99 306,591,143.23
资产净额 144,432,531.05 132,179,288.46
项目 2024 年 1-3 月 2023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855,592.56 143,683,420.19
净利润 12,253,242.59 24,095,578.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134,146.82 24,284,495.31
注:2023 年度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被担保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公司董事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
排,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
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及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
考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
的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
人具备实质控制和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 23,949.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14.12%、12.33%。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150_20240426_DUJ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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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莱特光电(68815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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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余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03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701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2
2023 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108,764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97,28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159 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客户主要集中在以下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3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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