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156 路德环境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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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00:00│路德环境(688156):关于董事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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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关于董事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1/688156_20240401_JAG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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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路德环境(68815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路德环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
│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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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路德环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88156_20240326_AHW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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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路德环境(688156):关于路德环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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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关于路德环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88156_20240326_BWX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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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路德环境(68815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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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88156_20240326_5O5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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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路德环境(68815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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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88156_20240326_QUD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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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路德环境(688156):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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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
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5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要求将《问询函》回复
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
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88156_20240326_OR6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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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路德环境(688156):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路德环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
│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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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路德环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88156_20240326_GXY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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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路德环境(68815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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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88156_20240326_3W6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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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路德环境(688156):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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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3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34,974.28 34,207.97 2.24
营业利润 3,496.86 5,085.05 -31.23
利润总额 3,455.92 4,987.62 -30.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779.16 2,592.61 7.20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128.09 2,000.47 6.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9 0.28 3.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5 3.35 -2.99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59,200.45 119,652.87 33.0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89,751.03 77,467.00 15.86
权益
股本 10,071.42 9,237.38 9.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8.91 8.39 6.20
每股净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3.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974.2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79.16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7.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28.0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38%。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59,200.45万元,较年初增长 33.0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89,751.03 万元,较年初增长 15.8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8.91元,较年初增长 6.20%。
2、报告期主要影响经营业绩的因素
2023 年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变化,公司紧抓国家“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发展方式全面绿色
转型”的政策导向,持续深耕固废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主业,坚持“有机和无机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路径,河湖淤泥处理服务业务择
优开展,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基本持平,毛利率基本稳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较去年有所增长,主要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座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工厂路德生物环保技术(金沙)有限公司建成投产,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产能
、产量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销售投入,大力引进专业营销人才,组建专业营销团队,持续加强市场开发力度,同时不断进
行产品迭代升级,提升产品性价比,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产品销量稳步增加,公司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板块业绩同比去年实现
较大增长。
(2)报告期内,受建筑工程开工减少及杭州亚运会影响,公司工程泥浆处理服务业务收纳、处置的泥浆量大幅减少,导致该业
务业绩下滑明显。
(3)报告期内,受环保行业变化的影响,叠加公司处于业务转型关键期,主动放弃承接回款预期较长的环保工程类新项目,公
司河湖淤泥处理服务板块新增订单量减少,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河湖淤泥处理服务业务业绩有所下滑。
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运营服务项目尚处于前期建设、设备调试阶段,投入运营后,未来贡献的收益将逐步提升。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同比下降 31.23%,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30.71%,主要原因系:
(1)报告期内,受建筑工程开工减少及杭州亚运会影响,公司工程泥浆处理服务业务收纳、处置的泥浆量减少,同时,公司积
极响应环保监管政策,工程泥浆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单方处理成本有所增加,导致该业务业绩下滑明显。
(2)报告期内公司河湖淤泥处理服务业务存在新增订单量少、回款逾期等多种不利因素,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跨期,信用减
值损失计提大幅增加;公司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的相关期间费用有所增长。上述费用和损失的增
加影响了公司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业务增长带来的增量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业务收入增加较为明显,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了增长。
2、报告期内,总资产同比增长 33.0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路德生物环保技术(亳州)有限公司、路德生物环保技术(遵义
)有限公司、四川永乐路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未来科技城环保产业研发基地均处于在建期间,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土地投
入均大幅增长。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7/688156_20240227_GB1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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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路德环境(688156):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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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原告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子公司为被告
涉案金额:合计 1,583.95万元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本次三起诉讼案件已一并通过调解结案,本次诉讼不
会影响公司及金沙路德的正常生产经营,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
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德环境”)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路德生物环保技术(金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沙路德”)于 2023年 12 月收到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贵州中百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联”)
发起的三起诉讼案件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中百联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3)。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经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调解,公司与金沙路德同中百联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将三起诉讼案件合并在(20
23)黔 0523 民初 5690号案件中调解。公司于近期收到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送达的《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
)黔 0523民初 5690号]、《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黔 0523 民初 5689 号之一、(2023)黔 0523 民初 5691
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
(一)(2023)黔 0523 民初 568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1、准许原告中百联撤回起诉;
2、准许反诉原告金沙路德撤回起诉。
3、本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7,809 元,由原告中百联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未缴纳)。
(二)(2023)黔 0523 民初 5690 号《民事调解书》
1、由被告金沙路德支付原告中百联工程款 7,419,587.75元(系《金沙县路德生物饲料厂建设项目消防水电工程施工合同》、《
路德生物饲料厂建设项目办公楼、宿舍楼及厂房工程施工合同》、《金沙县路德生物饲料厂建设项目室外给排水施工》所涉工程的未
付工程款合计),该款实行分期支付:(1)由被告金沙路德在 2024年 1月 26日前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000,000.00元(已支付完毕
);(2)金沙路德在金沙县人民法院解除金沙路德、路德环境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后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前向原告中百联支付工
程款 2,500,000.00 元,若在 2024年 2 月 4 日法院仍未解除全部保全措施的,被告金沙路德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前支付该工程
款 2,500,000.00 元;(3)被告金沙路德在 2024年 7月 31日前支付原告中百联工程款 2,919,587.75元;
2、若被告金沙路德未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被告金沙路德应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从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按同期一年期 LPR 的
2 倍支付原告中百联资金占用费至工程款实际支付完毕为止;
3、被告路德环境对上述债务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4、由原告中百联于 2024年 2月 4日前向金沙路德开具金额为 850 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开具金额
为 261.958775 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原告中百联未在约定期限内提供足额发票,被告路德环境、金沙路德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
余款 2,919,587.75元,直至原告中百联提供足额发票为止;
5、原告中百联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6、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31,875.00 元(原告已预交 53,141.00 元)、保全费 5,000.00元,由原告中百联自愿承担。
(三)(2023)黔 0523 民初 569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1、准许原告中百联撤回起诉。
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4,688元,由原告中百联负担。
三、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公司、金沙路德与中百联的三起诉讼已一并通过调解结案,调解协议尚需各
方按期履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沙县人民法院已经解除对公司及金沙路德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金沙路德已根据《民事调解书》
的约定向中百联按期支付工程款。
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及金沙路德的正常生产经营,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
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2/688156_20240222_9P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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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00:00│路德环境(688156):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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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
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5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交对《
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及时披露,并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
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
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5/688156_20240115_S3I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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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00:00│路德环境(688156):关于路德环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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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关于路德环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15/688156_20240115_PSC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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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00:00│路德环境(688156):关于保荐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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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已正式变更名称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名称变更后,保荐机构主体资格不变、各项业务资质持续有效。公司与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合同或其
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均继续有效,由更名后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
本次保荐机构名称变更不属于公司更换保荐机构事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05/688156_20240105_CH5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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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00:00│路德环境(68815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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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路德环境”、“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2024 年 1 月 1 日开展了路德环
境 2023 年度的定期现场检查工作,对公司 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
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张翊维、黄俊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 月 1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黄俊、黄洁、陈国贤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
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包括母公司、重要子公司及公司无机固废业务主要项目部;
2、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及访谈;
3、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会议资料;
4、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5、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账簿以及商务合同等资料;
6、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7、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运用凭证等资料;
8、查阅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9、检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董监高的承诺履行情况。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路德环境最新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
制的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议案、决议、会议记录和其他会议资料,与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谈话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路德环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对外披露的公告以及备查文件,核查公司是否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是否在指定
的媒体或网站上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对董事会秘书关于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路德环境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拥有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产完全分开、产权关系明确。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施及
资产;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时核查了公司账务情况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路德环境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等原始
凭证,查阅了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理财协议,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谈话。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路德环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查阅了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及三会会议文件、相关财务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不存
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主要业务合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经营模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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