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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67(炬光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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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167 炬光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1 00:00│炬光科技(68816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26,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刘兴胜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0,000 元~50,000,000 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598,0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618% 累计已回购金额 49,845,361.69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3.02 元/股~90.66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或自有资金, 以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98,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66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90.66 元/股,最低价为 63.02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845,361.69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167_20240501_OJY8.pdf ─────────┬──────────────────────────────────────────────── 2024-04-27 00:00│炬光科技(688167):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 │至授予日) ─────────┴────────────────────────────────────────────────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炬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4年 4月 25日为剩余预留授予日,以 59.57 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名 B类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0.00万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167_20240427_INC7.pdf ─────────┬──────────────────────────────────────────────── 2024-04-27 00:00│炬光科技(688167):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高新区丈八六路 56 号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山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 √ 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2、4、5、6、7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 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 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167 炬光科技 2024/5/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以下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 理登记,均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在登记时间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 )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 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00-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高新区丈八六路 56 号 1 号楼接待室 (四)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高新区丈八六路 56 号 邮编:710077 电话:029-81889945-8240 传真:029-81775810 邮箱:jgdm@focuslight.com 联系人:张雪峰、赵方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167_20240427_B59D.pdf ─────────┬──────────────────────────────────────────────── 2024-04-27 00:00│炬光科技(688167):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A 类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由 100.00 元/股调整为99.57 元/股,B 类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由 60.00 元/ 股调整为 59.57 元/股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西安炬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A 类激励对象 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100.00 元/股调整为 99.57 元/股,B 类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60.00 元/股调整为5 9.57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 实<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田阡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 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8)。 (四)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于 2023年 5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五)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3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1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57)。 (七)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 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具体方案为:公司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27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 1 日,公司总股本 89,96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8,412,920.00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2510 元/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A 类激励对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A=(P0-V)=(100.00-0.42510)≈99 .57 元/股;B 类激励对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B=(P0-V)=(60.00-0.42510)≈59.57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办法》《监管指南 4 号》《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167_20240427_TIZA.pdf ─────────┬──────────────────────────────────────────────── 2024-04-27 00:00│炬光科技(68816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满仓) ─────────┴──────────────────────────────────────────────── 炬光科技(68816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满仓)。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167_20240427_XW1Q.pdf ─────────┬──────────────────────────────────────────────── 2024-04-27 00:00│炬光科技(688167):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 炬光科技(688167):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167_20240427_89P6.pdf ─────────┬──────────────────────────────────────────────── 2024-04-27 00:00│炬光科技(688167):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由 40.00 元/股调整为 39.57 元/股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40.00 元/股调整为 39.57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 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 年 4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田阡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 年 4 月 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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