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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75(高凌信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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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175 高凌信息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00:00│高凌信息(68817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高凌信息(68817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175_20240430_SLIC.pdf ─────────┬──────────────────────────────────────────────── 2024-04-30 00:00│高凌信息(688175):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部审计负责人周泽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泽德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根据法律法规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泽德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周泽德先生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韩丽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 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175_20240430_CB66.pdf ─────────┬──────────────────────────────────────────────── 2024-04-30 00:00│高凌信息(68817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175_20240430_Z80N.pdf ─────────┬──────────────────────────────────────────────── 2024-04-24 00:00│高凌信息(688175):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红滨、夏建波 、梁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红滨、夏建波、梁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 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175_20240424_MWGJ.pdf ─────────┬──────────────────────────────────────────────── 2024-04-24 00:00│高凌信息(688175):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 高凌信息(688175):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175_20240424_7TKV.pdf ─────────┬──────────────────────────────────────────────── 2024-04-24 00:00│高凌信息(688175):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 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5月 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就会计 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 点等事项,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在会计师就年审工作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整体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 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175_20240424_3H57.pdf ─────────┬──────────────────────────────────────────────── 2024-04-24 00:00│高凌信息(68817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分红(转增)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6,051,725.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8,765,502.29元。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 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 92,906,379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8,581,275.80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35%。 2、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以目前总股本92,906,379股测算,转增 37,162,551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增加至 130,068,930股(公司转增后的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 ,系取整所致)。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转增)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 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175_20240424_42E7.pdf ─────────┬──────────────────────────────────────────────── 2024-04-24 00:00│高凌信息(688175):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2024 年 4 月 22 日,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信息”、“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 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 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 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 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 分 1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3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莉萍,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3 年开始为高凌信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古井贡酒、兆日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倪至豪,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高凌信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优利德、高凌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贾春苗,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高凌信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高凌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辉达,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正帆科技、贝斯美、高凌信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莉萍、签字注册会计师倪至豪、签字注册会计师贾春苗、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辉达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 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2023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不含税)。2024 年度审计费用由双方按照市 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 80 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175_20240424_X80Z.pdf ─────────┬──────────────────────────────────────────────── 2024-04-24 00:00│高凌信息(688175):董事会议事规则 ─────────┴──────────────────────────────────────────────── 高凌信息(688175):董事会议事规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175_20240424_811H.pdf ─────────┬──────────────────────────────────────────────── 2024-04-24 00:00│高凌信息(68817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建波) ─────────┴──────────────────────────────────────────────── 高凌信息(68817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建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175_20240424_ER57.pdf ─────────┬──────────────────────────────────────────────── 2024-04-24 00:00│高凌信息(68817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高凌信息(68817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175_20240424_3A06.pdf ─────────┬──────────────────────────────────────────────── 2024-04-24 00:00│高凌信息(68817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珠海高凌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制工作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召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 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的,可豁免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主持。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二)所讨论事项的基本情况; (三)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 (四)所讨论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五)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六)发表的结论性意见。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反对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 对重大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独立董事应当对 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指定董事会秘书、公司证券部等专门人员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 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第九条 第九条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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