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190 云路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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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云路股份(68819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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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11 点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190_20240430_YU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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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云路股份(688190):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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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江志滨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认定
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一直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已建立完整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本次调整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影响公
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研发项目战略布局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工作重心侧重和岗位变化,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江志滨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江志滨已与公司办理完成相关
工作的交接,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江志滨先生对公司核心技术推动和发展做出
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江志滨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历。2003年至 2008 年,任青岛云路电气有限公
司工程部科长;2008年至 2015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2015年至今,任本公司电力电子技术工程师,主要
负责磁性粉末的研究和开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志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和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志滨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
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江志滨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等事项。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江志滨先生存在违反上述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结构完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不存在
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59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26.5%。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原核心技术人员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项目进度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李晓雨、庞靖、李庆华、江志滨
本次变动后 李晓雨、庞靖、李庆华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调整已完成,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及产品
的持续研发与创新,始终将技术和研发视作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公司产品核心竞争
力,同时,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构建坚实的人才梯队,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江志滨先生已与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职
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江志滨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力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江志滨
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公司技术研发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公司所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江志滨先生与公司不存在
知识产权的纠纷,此次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江志滨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190_20240430_99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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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云路股份(688190):国泰君安关于云路股份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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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
路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云路股份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认定江志滨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核查情况如
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江志滨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历。2003 年至 2008 年,任青岛云路电气有限
公司工程部科长;2008 年至2015 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2015 年至今,任云路股份电力电子技术工程师
,主要负责磁性粉末的研究和开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江志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和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江志滨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
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江志滨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等事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现江志滨先生存在违反上述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结构完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不存在
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159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26.5%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原核心技术人员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项目进度等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李晓雨、庞靖、李庆华、江志滨
本次变动后 李晓雨、庞靖、李庆华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调整已完成,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及
产品的持续研发与创新,始终将技术和研发视作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公司产品核心
竞争力,同时,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构建坚实的人才梯队,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路股份现有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江志滨先生已与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
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江志滨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
制事项以及权力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江志滨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公司技术研发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公司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江志滨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此次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综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云路股份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江志滨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
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190_20240430_MUL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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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云路股份(68819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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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10 点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名,实到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雨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江志滨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此次职务调整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影响公
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190_20240430_80P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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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云路股份(688190):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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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股份(688190):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190_20240430_VGM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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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云路股份(688190):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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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股份(688190):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190_20240430_93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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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云路股份(68819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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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股份(68819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190_20240430_AD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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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云路股份(68819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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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4月 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5,317,33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5,317,3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1.097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1.097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晓雨先生主持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
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石岩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85,314,335 99.9964 3,000 0.003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85,314,335 99.9964 3,000 0.003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85,314,335 99.9964 3,000 0.003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85,283,692 99.9605 33,643 0.0395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85,314,335 99.9964 3,000 0.0036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 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7,666,335 99.9947 3,000 0.0053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85,314,335 99.9964 3,000 0.0036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85,314,335 99.9964 3,000 0.0036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 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85,314,335 99.9964 3,000 0.003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4 《关于公司 4,161,491 99.1980 33,6 0.8020 0 0.0000
2023 年度利 43
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1,528,134 99.8040 3,00 0.1960 0 0.0000
董事 2024 年 0
度薪酬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关联股东李晓雨、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6进行了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4、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伟、王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190_20240427_3YD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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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云路股份(688190):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云路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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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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