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210 统联精密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1 00:00│统联精密(688210):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统联精密(688210):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210_20240501_EBEB.pdf
─────────┬────────────────────────────────────────────────
2024-05-01 00:00│统联精密(68821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统联精密(68821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210_20240501_4US5.pdf
─────────┬────────────────────────────────────────────────
2024-04-27 00:00│统联精密(68821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8,771,613.8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8,543,137.09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8,532,883 股,扣
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000,000 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31,306,576.60 元(含税)。2023 年度公司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 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2,000,000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53,782.14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并且,公司实施了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6,959,864.90 元(
含税)。因此,本年度公司回购金额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 120,220,223.64 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04.55%。
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分配总额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了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
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210_20240427_UI0G.pdf
─────────┬────────────────────────────────────────────────
2024-04-27 00:00│统联精密(688210):关于增加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于 2023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 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 12.00 亿元,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泛海”)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本公告所涉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已审议通过的申请授信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已有授信展期),以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需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共享上述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并下发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二)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将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 12.00 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
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共享上述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并下发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在综合
授信额度内将视公司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合理确定。
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的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上述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需
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
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 336 号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 A1 栋一楼
法定代表人:杨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5 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智能消费设备、智能安防周界装置、电子产品及配件、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塑料零件、计算机、电子元器
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的制造;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的生产、销售、研发;LED 照明技术、工业自动化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
、传感器、通信产品、触摸屏的研发;工业自动化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触摸屏、敏感元
件及传感器的销售;医学检验技术开发;医学检验技术服务;贸易代理;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金属制品的生产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电子产品组装;电力电子元器件的销售、研发;功能材料及其元器件技术开发、
咨询、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机械配件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 100%持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第一季度 2023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7,721.24 0.00
净利润 -2,755,314.84 -1,391,254.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925,640.42 -2,243,243.71
净利润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8,542,244.37 374,856,611.60
负债总额 273,073,658.90 276,632,711.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468,585.47 98,223,900.31
注: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 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新增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新增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增加的授信额度和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审核同意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持续、稳
健发展,对公司实现整体业务发展战略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享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 12.00 亿元,并向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00 亿元的担保。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是出于业务发展需要考虑的,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为了全资子
公司湖南泛海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符合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湖南泛海具备偿债能力,
并且公司对其享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泛海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担保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210_20240427_QKPZ.pdf
─────────┬────────────────────────────────────────────────
2024-04-27 00:00│统联精密(6882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履职报告
─────────┴────────────────────────────────────────────────
2023 年度,我们作为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泛
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岷女士、独立董事杨万丽女士以及非独立董事郭新义先生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曹岷
女士担任主任委员。2023年 5 月 11 日,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同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曹岷女士、独立董事杨万丽女士以及独立董事胡鸿高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计专业人士曹岷女士
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
,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外部会计师和公司相关部门沟通,不仅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的要求按时参加各种会议,研究和审议各项议案
,而且凭借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
业的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主要审议事项包括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任审计机构以及
募集资金管理等议案。会议审议并通过的议案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1 2023 年 1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
月 9 日 审计委员会第 案》
八次会议
2 2023 年 4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审议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
月 17 日 审计委员会第 案》
九次会议 2.《关于审议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的议案》
5《. 关于审议<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3 2023 年 4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月 27 日 审计委员会第 案》
十次会议 2.《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
4 2023 年 6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 7 日 审计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
5 2023 年 8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月 25 日 审计委员会第 2.《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二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的议案》
6 2023 年 10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月 28 日 审计委员会第 2.《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三次会议 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制定<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
制度>的议案》
4.《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
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每项议案均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
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及建议。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
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对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审计全过程中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
效率。具体详见《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210_20240427_6ZLQ.pdf
─────────┬────────────────────────────────────────────────
2024-04-27 00:00│统联精密(6882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岷)
─────────┴────────────────────────────────────────────────
统联精密(6882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210_20240427_ROGZ.pdf
─────────┬────────────────────────────────────────────────
2024-04-27 00:00│统联精密(688210):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
宏亮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喻立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对公司的
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财务核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
面实施了重点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
定。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规定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
务状况,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监事会同
意《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