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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16(气派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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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216 气派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气派科技(68821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少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应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误解。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216_20240423_ERUY.pdf ─────────┬──────────────────────────────────────────────── 2024-04-23 00:00│气派科技(6882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财务会计数据不存在异常情形;报告全面分析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 成果,充分披露了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216_20240423_VOCK.pdf ─────────┬──────────────────────────────────────────────── 2024-04-23 00:00│气派科技(68821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气派科技(68821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216_20240423_HV8Z.pdf ─────────┬──────────────────────────────────────────────── 2024-04-03 00:00│气派科技(688216):海通证券关于气派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气派科技(688216):海通证券关于气派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88216_20240403_MO8V.pdf ─────────┬──────────────────────────────────────────────── 2024-04-02 00:00│气派科技(688216):海通证券关于气派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承接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派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气派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4 号)核准 ,公司 2021 年 6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70,000 股,发行价为 14.82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3,767,4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中介机构 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5,542,826.1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224,573.85 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349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1,884,849.2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305,038,440.55 元, 本年度使用 36,846,408.72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341,884,849.27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38,224,573.85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3,660,275.42 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 净额 4,486,259.38 元,节余的募集资金销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金额 820,994.35 元。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066.5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气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4510 号)。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 IPO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金额 年化收益 (万 率 元) 中国银行东莞 (广东)对公结构 2023/1/13 2023/1/30 500.00 1.39%或 石排支行 性存款 202326793 4.04% 中国银行东莞 (广东)对公结构 2023/1/13 2023/1/31 500.00 1.4%或 石排支行 性存款 202326794 4.05% 中国银行东莞 (广东)对公结构 2023/2/3 2023/2/27 500.00 1.39%或 石排支行 性存款 202327471 4.04% 中国银行东莞 (广东)对公结构 2023/2/3 2023/2/28 500.00 1.4%或 石排支行 性存款 202327472 4.05% 中国银行东莞 (广东)对公结构 2023/3/1 2023/3/30 500.00 1.39%或 石排支行 性存款 202328724 4.48% 中国银行东莞 (广东)对公结构 2023/3/1 2023/3/31 500.00 1.4%或 石排支行 性存款 202328725 4.49% 合计 3,000.00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0.00元。 (四)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不涉及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者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气派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气派科技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气派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气派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 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 荐机构对气派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88216_20240402_P8KO.pdf ─────────┬──────────────────────────────────────────────── 2024-04-02 00:00│气派科技(688216):海通证券关于气派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4 号)批复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6,57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4.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376.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822. 46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 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海通证券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对气派科技在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 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薛阳、徐扬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3 月 2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徐扬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 6、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文件; 7、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本持续督导期间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上市 公司要求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 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合理,对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范围、审批程序、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并能够有效实行;公司已经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 历次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以及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本持续督导期间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 来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本持续督导期间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 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 外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重大合同、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及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 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于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应保持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持续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气派科技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投资者保护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 变化。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88216_20240402_JX4J.pdf ─────────┬──────────────────────────────────────────────── 2024-03-30 00:00│气派科技(68821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气派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 ─────────┴──────────────────────────────────────────────── 气派科技(68821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气派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88216_20240330_KM91.pdf ─────────┬──────────────────────────────────────────────── 2024-03-30 00:00│气派科技(688216):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 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 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88216_20240330_VHLB.pdf ─────────┬──────────────────────────────────────────────── 2024-03-30 00:00│气派科技(68821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3月 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61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5,595,07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5,595,0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1.7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1.79 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份总数为 107,173,500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256,500 股、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股份数量 765,398)为 106,151,602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大钟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公司监 事、股东代表、见证律师于股东大会上担任监票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人; 3、 董事会秘书文正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4、 见证律师李梦源律师与曹倩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645,077 100 0 0 0 0 注: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梁大钟先生、白瑛女士回避了表决,共计 6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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