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220 翱捷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00:00│翱捷科技(68822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翱捷科技(68822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220_20240430_FU8O.pdf
─────────┬────────────────────────────────────────────────
2024-04-20 00:00│翱捷科技(68822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 399 号 10 幢8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普通股股东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14,267,04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14,267,0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2.539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2.53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保家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韩旻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14,211,349 99.9740 52,611 0.0246 3,080 0.0014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14,211,349 99.9740 52,611 0.0246 3,080 0.0014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14,211,349 99.9740 52,611 0.0246 3,080 0.0014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14,211,349 99.9740 52,611 0.0246 3,080 0.0014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14,224,797 99.9803 37,695 0.0176 4,548 0.0021
6、 议案名称: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14,211,349 99.9740 52,611 0.0246 3,080 0.0014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14,214,889 99.9757 49,071 0.0229 3,080 0.0014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14,224,797 99.9803 39,163 0.0183 3,080 0.0014
9、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14,224,797 99.9803 39,163 0.0183 3,080 0.001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5 关于 2023 年年 24,64 99.8289 37,695 0.1527 4,548 0.0184
度利润分配预 6,615
案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 24,63 99.7888 49,071 0.1988 3,080 0.0125
2024 年度审计 6,707
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使用 24,64 99.8289 39,163 0.1586 3,080 0.0125
部分超募资金 6,615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 9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1-8 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7、8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华、赵部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20_20240420_9720.pdf
─────────┬────────────────────────────────────────────────
2024-04-20 00:00│翱捷科技(68822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翱捷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翱捷科技(68822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翱捷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20_20240420_W08B.pdf
─────────┬────────────────────────────────────────────────
2024-04-17 00:00│翱捷科技(688220):海通证券关于翱捷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 号)核准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183.008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64.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8,272.2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54,643.20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海通证
券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10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王鹏程、龚思琪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王鹏程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2023年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公司2023年以来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
6、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文件;
7、查阅公司2023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
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
配合理,对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范围、审批程序、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并能够有效实行;公司已经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
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以来历次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3年以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以及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
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3年以来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相
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23年以来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3年以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
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3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
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重大合同、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以来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
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于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应保持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持续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2023年以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翱捷科技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投资者保护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截至本
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88220_20240417_T0PX.pdf
─────────┬────────────────────────────────────────────────
2024-04-17 00:00│翱捷科技(688220):海通证券关于翱捷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
翱捷科技(688220):海通证券关于翱捷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88220_20240417_CPSJ.pdf
─────────┬────────────────────────────────────────────────
2024-04-13 00:00│翱捷科技(68822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翱捷科技(68822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3/688220_20240413_R08J.pdf
─────────┬────────────────────────────────────────────────
2024-04-02 00:00│翱捷科技(68822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2/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 年 2 月 14 日~2024 年 8 月 13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0,000 元~1,000,000,000 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9,845,074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3536%
累计已回购金额 685,518,018.85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9.00 元/股~83.8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回购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3)及后续回购进展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对股份回
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2024 年 8 月 13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3 年 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845,074 股,占公司
总股本 418,300,889 股的比例为2.35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3.80 元/股,最低价为 39.0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
85,518,018.8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88220_20240402_Q9GH.pdf
─────────┬────────────────────────────────────────────────
2024-03-30 00:00│翱捷科技(68822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证监会、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