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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25(亚信安全)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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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225 亚信安全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1 00:00│亚信安全(688225):关于参加2023年度软件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 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电话、邮件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 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 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业绩说明会,就投资 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 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四)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电话、邮件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 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马红军先生,独立董事杨义先先生,财务总监汤虚谷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震先生。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 57550972 电子邮箱:ir@asiainfo-sec.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225_20240501_6CY9.pdf ─────────┬──────────────────────────────────────────────── 2024-05-01 00:00│亚信安全(688225):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2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 10 号院 11 号楼 12 层-1201&120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21 日 至 2024年 5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信安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 号 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 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 8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 议案 1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 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2 关于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13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 3名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 为议案进行审议。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4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9、10、11 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本议案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6、议案 9-议案 11、议案 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田溯宁先生、亚信信远(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亚信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 津亚信信合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亚信融创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亚信恒信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乾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 6回避表决; 参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应当对 议案9-议案 11回避表决;何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议案 13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 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25 亚信安全 2024/5/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法人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 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 人身份证原件、加 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格式详见附件)。 3、股东可按上述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下述登记截止时间),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 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证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4 年 5月 21日 13点 4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 10号院 11 号楼 12层-1201&1202 会议室)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 10 号院 11号楼 13层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7550972 电子邮箱:ir@asiainfo-sec.com 联系人:李宝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225_20240501_BPDV.pdf ─────────┬──────────────────────────────────────────────── 2024-05-01 00:00│亚信安全(688225):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7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并受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拟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郭海兰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 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 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 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郭海兰女士,生于1973年,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高级会 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执业会员、中国资产评估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现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社科院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MPAcc)特聘导师。2020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郭海兰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对与公司实施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核心员工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11号楼12F-1201&1202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4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 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 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 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11号楼13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550972 电子邮箱:ir@asiainfo-sec.com 联系人:李宝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2024年5月14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 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 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 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 。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225_20240501_P194.pdf ─────────┬──────────────────────────────────────────────── 2024-04-27 00:00│亚信安全(68822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 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的简要说明: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公 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13,490,585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270,010,630.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 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同时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 的特点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及情况说明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075,848.53元(人民币,下 同),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6,206,854.53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650,192.3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亚 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经 营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需求,公司拟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同时,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 有资金270,010,630.35元回购公司股份13,490,585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 的相关比例计算。”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后得出的审慎结果,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产品研发及业务拓展等相关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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