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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28(开普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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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228 开普云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0 00:00│开普云(688228):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41,153,782.74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63,041,211.83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实施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截至2024 年 3 月 31 日为 1,873,373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9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2,406,879.86 元(含税)占公司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15%;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35,031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75,528.7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22,382,408.62 元(含税),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4.39%。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归属/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及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公司发展阶段等各种因素,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提交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旨在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回应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并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认为,本次派息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28_20240420_FIOV.pdf ─────────┬──────────────────────────────────────────────── 2024-04-20 00:00│开普云(68822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管清友) ─────────┴──────────────────────────────────────────────── 作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管清友,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项目主任,2009 月 7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处长,2012 年 9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研究院院长。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如是我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如是金融研究 院院长;现任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会议召开前详 细审阅议案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 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 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 相关人员询问,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 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帮助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 切实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及其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长效沟通,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督促 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 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对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 自我评价,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人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相关制度制定 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 人认为相关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本人认为本次归属条件成就相关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相关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在《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独立 董事的职责,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充分行使监督检查职能,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 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 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利用专业优势更好地起到监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董事会上提供更多建设性 意见,切实维护好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管清友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28_20240420_P7LL.pdf ─────────┬──────────────────────────────────────────────── 2024-04-20 00:00│开普云(68822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开普云(68822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28_20240420_A4GT.pdf ─────────┬──────────────────────────────────────────────── 2024-04-20 00:00│开普云(688228):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开普云(688228):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28_20240420_U7WG.pdf ─────────┬──────────────────────────────────────────────── 2024-04-20 00:00│开普云(688228):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 ─────────┴────────────────────────────────────────────────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9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8.3360 万股,每股面 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9.26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458.1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727.82 万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730.3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月 23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主要情况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原因 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投资目标均不变的前提下,将“大数据服务平台升 级建设项目”的办公场地购置或租赁、办公场地装修、设备购置费、技术服务费、开发费用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整体提升研发投入 力度,推动募投项目进展。 (二)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增减情况 投资类别 募集资金 投资类别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大数据服务平台升 办公场地购置 4,500.00 办公场地 1,700.00 -2,800.00 级建设项目 或租赁 租赁 办公场地装修 350 办公场地装修 150 -200 设备购置费 1,207.00 设备购置费 4,707.00 3,500.00 技术服务费 4,177.7 技术服务费 2,377.7 -1,800.00 软件购置费 1497.6 软件购置费 1497.6 - 机柜租赁费 300.00 机柜租赁费 300.00 - 开发费用 8,335.80 开发费用 9,635.80 1,300.00 铺底流动资金 0.00 铺底流动资金 0.00 - 合计 20,368.10 合计 20,368.10 0.00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拟增加设备购置费用、开发费用的投 入。设备购置费主要用于项目算力平台建设,以增强项目的计算能力和数据处理速度,优化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及模型训练模块。相关 调整有助于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保持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加强研发人才梯队建设。本次调整募投项目 内部结构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一致,旨在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本次调整未改变相关投资项目的总 体要求、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 制度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 划,有利于推进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开普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内部结构事项无异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28_20240420_MEHJ.pdf ─────────┬──────────────────────────────────────────────── 2024-04-20 00:00│开普云(68822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作出 的调整与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 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 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 三、审议情况和专项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28_20240420_I7LC.pdf ─────────┬──────────────────────────────────────────────── 2024-04-20 00:00│开普云(688228):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3 年度工作情况 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独立董事贺强先生、董事汪敏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纪鹏 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审计、经济、法律等方 面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在公司监督管理、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3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历次会议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对公司的 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财务报表沟通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审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及建议作用。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1 2023 年 2 月 6 日 第三届审计委 1.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员会第三次会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议 的议案 2 2023 年 4 月 20 日 第三届审计委 1.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员会第四次会 2.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议 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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