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233 神工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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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神工股份(688233):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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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 月 29 日(星期一) 下午 13:00-14: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
//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年 04 月 22 日(星期一) 至 04 月 26日(星期五)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
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nfo@thinkon-cn.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3 月 30 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将于 2024 年 4
月 26日披露《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
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 04月 29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 2023年度暨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
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月 29 日 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连胜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袁欣女士,独立董事刘竞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
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4 月 29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年 04月 22日(星期一) 至 04月 2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nfo@thinkon-
cn.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办公室
电话:0416-7119889
邮箱:info@thinkon-c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
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33_20240420_J2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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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神工股份(68823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工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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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工股份(68823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工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33_20240420_2K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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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神工股份(68823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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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工股份(68823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33_20240420_QRW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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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神工股份(68823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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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工股份(68823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233_20240412_OVE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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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神工股份(688233):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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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0,305,736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0,305,73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月 1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3 年 9 月 6 日,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新增 10,305,736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 160,000,000 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
后,公司增加 10,305,736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170,305,73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涉及股东 6 名,对应股份数量为 10,305,736 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6.0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4月 11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
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神工股份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
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或安排。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0,305,736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05%,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
数量(股) 股占公司 通数量(股) 售股数
总股本比 量(股)
例(%)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76,090 2.10 3,576,090 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52,045 2.09 3,552,045 0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99,278 0.65 1,099,278 0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4,225 0.41 704,225 0
5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 687,049 0.40 687,049 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687,049 0.40 687,049 0
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
管理产品
合计 10,305,736 6.05 10,305,736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结果。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
1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10,305,736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行股票限售股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合计 10,305,736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88233_20240409_A2VJ.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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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神工股份(688233):国泰君安关于神工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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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
”或“公司”)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神工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2023]205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新增 10,305,736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 160,000,000 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
成后,公司增加 10,305,736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170,305,73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涉及股东 6 名,对应股份数量为 10,305,736 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6.0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年 4 月 11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305,736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6.05%,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诺德基金管理有 3,576,090 2.10% 3,576,090 0
限公司
2 财通基金管理有 3,552,045 2.09% 3,552,045 0
限公司
3 华夏基金管理有 1,099,278 0.65% 1,099,278 0
限公司
4 中信证券股份有 704,225 0.41% 704,225 0
限公司
5 青岛华资盛通股 687,049 0.40% 687,049 0
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6 泰康资产管理有 687,049 0.40% 687,049 0
限责任公司 -泰
康资产悦泰增享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资产管理产品
合计 10,305,736 6.05% 10,305,736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结果。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
1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10,305,736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发行股票限售股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合计 10,305,736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神工股份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或安
排。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88233_20240409_LRI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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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神工股份(68823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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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00,516股,占公司总股本 170,305,736 股的比例为 0.5288%,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35.12元/股,最低价为 1
4.7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812,656.9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44.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
(含),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10 月 31 日及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00,516股,占公司总股本 170,305,736 股的比例为 0.5288%,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35.12元/股,最低价为 1
4.7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812,656.9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88233_20240402_WNM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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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神工股份(688233):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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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说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容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容诚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二)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其他事项进行关注,同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对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30/688233_20240330_ZP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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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神工股份(688233):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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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现任独立董事吴粒女士、李仁玉先生及董事庄坚毅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现任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士吴粒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23年 4月 14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三)2023年 8月 15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国家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容诚所有员工均未在公司任职,也没有除法定审计收费以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
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认为容诚在审计工作中
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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