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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44(永信至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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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244 永信至诚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00:00│永信至诚(688244):2023年度审计报告 ─────────┴──────────────────────────────────────────────── 永信至诚(688244):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244_20240430_T4OI.pdf ─────────┬──────────────────────────────────────────────── 2024-04-29 00:00│永信至诚(688244):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资质条件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675 家 司(含 A、B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 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 人。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 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 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 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 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 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88244_20240429_76HZ.pdf ─────────┬──────────────────────────────────────────────── 2024-04-29 00:00│永信至诚(68824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 永信至诚(68824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88244_20240429_P3GO.pdf ─────────┬──────────────────────────────────────────────── 2024-04-29 00:00│永信至诚(68824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留彦 ─────────┴──────────────────────────────────────────────── 作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具体工作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留彦:男,1979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2006年8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大学经 济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具有《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赵留彦 8 8 8 0 0 否 4 2023年度,本人审慎、客观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推进公司科学决策方面,本人在须经董事会同意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认 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以专业角度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职权,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全部通过。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计3次,其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1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以合规性、风险控制、有效性为基础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密切 沟通,就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发展情况,积极了解公司发展动态,并通过电话、邮件、现场办公以及参加会议等形式保持与公司 管理层的密切沟通,以便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经过一系列的沟通,本人熟知公司内部治理,业务经营、财务管理等各项事宜。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配合,本人充分享有与其他董事平等的知情权,及时对本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落 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和强有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 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年报及内控审计的合同义务,未发现审计机构存在 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公司的聘用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经审议认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 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承忠实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本人将充分利用专业优势,为公司的 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 独立董事:赵留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88244_20240429_RG6T.pdf ─────────┬──────────────────────────────────────────────── 2024-04-29 00:00│永信至诚(688244):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1-496 号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信至诚公司)2023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永信至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永信至诚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88244_20240429_NP3Z.pdf ─────────┬──────────────────────────────────────────────── 2024-04-29 00:00│永信至诚(688244):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报告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1-497 号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永信至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永信至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永信至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永信至诚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永信至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上证函〔2023 〕3872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永信至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永信至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上证函〔2023〕38 72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信至诚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88244_20240429_40WV.pdf ─────────┬──────────────────────────────────────────────── 2024-04-29 00:00│永信至诚(688244):国信证券关于永信至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永信至诚(688244):国信证券关于永信至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88244_20240429_Z0O2.pdf ─────────┬──────────────────────────────────────────────── 2024-04-29 00:00│永信至诚(68824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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