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253 英诺特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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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英诺特(68825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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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特(68825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88253_20240418_YA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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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英诺特(68825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英诺特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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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特(68825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英诺特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253_20240416_T1X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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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英诺特(688253):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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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特(688253):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253_20240416_FLS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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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英诺特(68825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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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孙健、董关木、胡天龙。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在 2023 年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健、董关木、胡天龙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
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253_20240416_CN6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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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英诺特(68825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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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
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游长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
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浩恩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6 年开始从事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和 IPO 项目经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 2010 年 3 月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
、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
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其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6.4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1.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 万元。2023 年审计
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
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253_20240416_ISM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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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英诺特(68825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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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
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表现出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了行业薪酬水平,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了行业薪酬水平,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年度实施和 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交易根据自
愿、平等、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
的整体经营情况,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
现金流量等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253_20240416_RSG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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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英诺特(688253):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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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4 点 45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6 号楼 2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 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 √
期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叶逢光、鹰潭市余江区英斯盛拓企业管理中心、鹰潭市余江区英斯信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鹰潭市余江区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
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53 英诺特 2024/5/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和出席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 至 17:0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
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
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陈富康、何裕恒
联系电话:010-83682249-8029
电子邮箱:ir@innovita.com.cn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253_20240416_Y7K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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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英诺特(68825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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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特(68825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253_20240416_G2L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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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英诺特(68825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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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特(68825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253_20240416_SD4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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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英诺特(68825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英诺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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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特(68825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英诺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253_20240416_79V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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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英诺特(688253):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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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
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 500 人。
大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二、执业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
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对于与公
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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