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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68(华特气体)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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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268 华特气体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9 00:00│华特气体(688268):中信建投关于华特气体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或“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3 月 29 日、4 月 1 日-4 月 3 日、4 月 8 日-4月 11 日对华特气体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 人员为保荐代表人翁嘉辉、罗榃及项目组成员张建祥。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华特气体的实际情况,获取并查阅 2023年度华特气体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 工进行了访谈,现场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募投项目建设现场,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 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 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获取并查阅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 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华特气体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 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 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 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 到三会文件、信息披露内部流程、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华特气体 2023 年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关联方名单、机构设置和运行文件、关联方资金往来等。 核查意见: 华特气体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及重大资金支出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文件;查阅了 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现场查看募投项目实施场地;对公司财务人员、募投项目管理人员等进行访谈,核查了募投项目 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以及项目建设情况,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华特气体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相关管理制度,查阅三会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获取关联方清单、关 联交易协议、征信报告、担保合同、对外投资合同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确认。 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华特气体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相关事 项已履行审议流程并及时信息披露,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关联交易违规事项;华特气体 2023 年度对外担保 事项均发生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应审议而未审议、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违规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向公司管理人员访谈了解确认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风险因素,查看了公司经营场所,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 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行业公开材料、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经营情况等内容,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主营业务 开展情况。 核查意见: 华特气体上市以来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风险因素。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内部控制运 行有效; (二)建议公司做好募投项目的投产和效益测算等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投产。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华特气体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华特气体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机构与华特气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 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及人员不存在拒绝配合的情况。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特气体 2023 年度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 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88268_20240419_KF0R.pdf ─────────┬──────────────────────────────────────────────── 2024-04-12 00:00│华特气体(688268):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范荣先生、鲁瑾女士、肖文德先生出具的《独立性情况自 查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范荣先生、鲁瑾女士、肖文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268_20240412_5VHQ.pdf ─────────┬──────────────────────────────────────────────── 2024-04-12 00:00│华特气体(688268):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家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帮助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 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符合公 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此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对 2023 年经营情况的总结和 2024 年经营形势的分析,公司 2024 年的财务预算遵循公司的经 营目标、战略发展计划的安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公司 2023年度监事薪酬,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向其发放监事津贴。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 格进行调整,即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1.36 元/股调整为 40.96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 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回 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0.8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 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268_20240412_KMDA.pdf ─────────┬──────────────────────────────────────────────── 2024-04-12 00:00│华特气体(688268):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3.848 万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后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三)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范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3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3)。 (五)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六)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 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 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故作废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本期不能归属的部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2.368万股; 2、由于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个月内未实施授予预留,拟作废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8万股。 综上,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3.848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 影响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或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 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就回购注销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268_20240412_TJS6.pdf ─────────┬──────────────────────────────────────────────── 2024-04-12 00:00│华特气体(68826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荣) ─────────┴──────────────────────────────────────────────── 华特气体(68826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荣)。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268_20240412_6RN5.pdf ─────────┬──────────────────────────────────────────────── 2024-04-12 00:00│华特气体(688268):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华特气体(688268):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268_20240412_MX0K.pdf ─────────┬──────────────────────────────────────────────── 2024-04-12 00:00│华特气体(688268):2023年年度报告 ─────────┴──────────────────────────────────────────────── 华特气体(688268):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268_20240412_1QO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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