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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95(中复神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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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295 中复神鹰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7 00:00│中复神鹰(68829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中复神鹰(68829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295_20240427_BGBG.pdf ─────────┬──────────────────────────────────────────────── 2024-04-20 00:00│中复神鹰(68829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复神鹰(68829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95_20240420_RMKB.pdf ─────────┬──────────────────────────────────────────────── 2024-04-20 00:00│中复神鹰(68829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复神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复神鹰(68829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复神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295_20240420_CX5C.pdf ─────────┬──────────────────────────────────────────────── 2024-04-12 00:00│中复神鹰(688295):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中复神鹰(688295):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295_20240412_KJ3P.pdf ─────────┬──────────────────────────────────────────────── 2024-04-12 00:00│中复神鹰(688295):国泰君安关于中复神鹰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神鹰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 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冉洲舟、刘怡平 (二)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 (三)现场检查人员 国泰君安:冉洲舟、张旭韬 (四)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情况等。 (五)现场检查手段 1、实地察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访谈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3、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大额银行转账凭证等财务资料; 4、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司章程、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三会议事规则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文件; 5、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6、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对外投资情况; 7、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等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中复神鹰最新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并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会议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查阅了公司内审部门工作记录,并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 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并与公司公告进行对比和分析。 核查意见: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意见:本持续督导期内,中复神鹰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神鹰西宁”)、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鹰上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 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账户的对账单、使用明细台账、资金支付凭证及相关支持 性文件,查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并核对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涉及的理财产品合同和凭证等资料。 核查意见: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复神鹰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 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 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存在超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超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对 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的三会文件、关联交易事项的合 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 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公司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重大业务合同和财务报表等资料,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并从公开信息查阅 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绩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应保持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高度重视,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2023 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 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复神鹰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制度,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295_20240412_Y385.pdf ─────────┬──────────────────────────────────────────────── 2024-04-12 00:00│中复神鹰(688295):国泰君安关于中复神鹰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中复神鹰(688295):国泰君安关于中复神鹰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295_20240412_CTR2.pdf ─────────┬──────────────────────────────────────────────── 2024-04-10 00:00│中复神鹰(688295):关于参加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会议内容: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17:30 网络直播地址: 1.“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s://irm.cninfo.com.cn/) 2. 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互动+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17:00 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zfsycf.com.cn)向公司提问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 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统一安排,公司拟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参加中国建材集团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 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4:00-17:30 网络直播地址: 1.“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s://irm.cninfo.com.cn/) 2. 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互动+视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刘芳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亮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14:00-17:00 通过互联网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s://irm.c ninfo.com.cn/)以及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 提问。 2、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17:00 前将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zfsycf.com.cn)向公司提 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8-86070140 电子邮箱:stock@zfsycf.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 https://irm.cninfo.com.cn/ ) 以 及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平 台(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0/688295_20240410_SDZV.pdf ─────────┬──────────────────────────────────────────────── 2024-04-02 00:00│中复神鹰(68829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联盟) ─────────┴──────────────────────────────────────────────── 2023年,在本人担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联盟,中国国籍,1955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武汉理工大学教授。曾任武汉理工大学副校长。现任武 汉理工大学战略科学家,材料学科首席教授。2020 年 11月至 2023年 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 项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积极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客观、独立地行 使表决权,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次、股东大会 5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4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 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提出异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大会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张联盟 5 5 0 0 否 4 (注:2023年 6月,本人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本人 2023年应参加公 司董事会 5次,股东大会 4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 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 1次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 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 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 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保证公司财务 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年产 3万吨开工投资接待日和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 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 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审慎决策,对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着积极作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参考市场行情价格选取,交易定 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 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 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 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年 3月 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人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5号、第 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在董事会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积极作用,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 ,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年,本人将继续坚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 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联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88295_20240402_IBKP.pdf ─────────┬──────────────────────────────────────────────── 2024-03-28 00:00│中复神鹰(688295):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 24 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7,749,519 股。本公司确认,上 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7,749,51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8 日。(因 2024 年 4 月 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337 号),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复神鹰”)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 本为 9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31,155,94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844,057 股。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3,873,459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 9月 23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3)。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 的股份数量为 53,023,52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89%。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1,160,000 股,占公司股 本总数的 1.24%,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5名,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7,749,51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86%,将于2024年 4月 8日起上 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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