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297 中无人机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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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中无人机(688297):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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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因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终止的风险。
项目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事项,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
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 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于 2024年 4月 28日在四川省自贡市以书面方式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
1.合作背景与目标:满足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需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指定相关国有企业在自贡航空
产业园修建无人机总装区、试飞区。
2.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无人机总装区和试飞区建设,其中总装区位于 B2-17 地块,主要建设总装厂房、动力中心及附属设施;试飞区位
于 B2-18地块主要建设喷漆厂房、交付中心/调试机库、检修机棚、联络道、停机位、试车场及管网、绿化等设施。
(2)乙方租赁使用无人机总装区和试飞区相关厂房及设备设施,并可视情况购买该项资产。
(二) 协议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为支持乙方发展,甲方加快总装区和试飞区建设,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后交付乙方使用。项目建设应当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保证项目建设的合法合规性,保证项目质量、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健康、保密等符合国家标准和乙方的要求。
(2)甲方积极推进机场改扩建、固定空域划设等事项,建立相应保密安全措施,健全管控机制,建立夜航条件,完善场站设施
、周界管理、净空条件,确保公司产品长期、合法、合规、安全生产和飞行使用。
(3)甲方将乙方作为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在相关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乙方及其供应链和协作配套企业提供优
质高效的政务和配套服务保障,优先、及时保障和解决乙方发展、建设、使用、维护等需求,确保双方战略合作安全。
(4)甲方负责组织完成总装区、试飞区的竣工、并联验收、喷漆环评等专项验收,组织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部专家进行预验收
,参与正式验收过程,以使工程达到乙方可使用条件。
2.乙方承诺
(1)在建设过程中,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共同推进建设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建设和交付验收。
(2)乙方视情况租赁或收购该项资产,资产租赁或收购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3)乙方在自贡基地全力打造大型无人机批量化生产、试飞、交付和培训能力。
(4)为推动地方产业和经济发展,汇聚无人机产业链,乙方积极引进相关供应链和服务配套企业协同入驻产业基地。
3.其他条款
(1)扶持政策
甲方为支持乙方发展,对投资建设、科技创新、职工购房、子女教育、职工医疗等方面予以支持。
(2)协议调整
本协议生效后,因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变化导致本协议履行受到影响的,双方应立即协商并尽力调整,促使本协议符合相
关规定并保障双方的合理利益。
(3)保密条款
①任何一方对基于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得的对方涉密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包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及协议终
止后,直至相关涉密信息公开。
②除因一方监管机构要求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或本项目具
体内容。
(三) 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在本协议签订与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
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解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
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因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终止的风险。项目涉及立项、环保
、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事项,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
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88297_20240429_WDV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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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中无人机(688297):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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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姚明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297_20240427_40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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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中无人机(68829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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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68829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297_20240427_6Q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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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中无人机(688297):关于参加2023年度科创板航空航天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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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月 24 日下午 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晓军
总经理:曾强
总会计师:徐俊芳
独立董事:陈炼成
董事会秘书:杨萍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4 月 24日下午 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17日(星期三)至 04 月 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
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avicuasir@1
63.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28-60236682
邮箱:avicuasir@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
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88297_20240417_6ZA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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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中无人机(688297):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无人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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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688297):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无人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297_20240412_WTT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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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中无人机(68829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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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4月 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经一路 39号成都成飞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普通股股东人数 22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70,252,97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70,252,977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权数量为: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9.667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9.6671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0.000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晓军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人,程忠、张欣、王福强因工作冲突不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人,文芳因工作冲突不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杨萍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会计师徐俊芳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70,248,842 99.9991 4,135 0.0009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0 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70,248,842 99.9991 4,135 0.0009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0 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70,248,842 99.9991 4,135 0.0009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0 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70,248,842 99.9991 4,135 0.0009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0 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70,248,842 99.9991 4,135 0.0009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0 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469,016,078 99.7369 1,236,899 0.2631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0 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80,512,092 99.9034 174,400 0.0966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0 0 0 0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80,512,092 99.9034 174,400 0.0966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0 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4 关于公司 2023 71,060,414 99.9941 4,135 0.0059 0 0.000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3 71,060,414 99.9941 4,135 0.0059 0 0.0000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4 70,890,149 99.7545 174,400 0.2455 0 0.000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
案
8 关于与中航工 70,890,149 99.7545 174,400 0.2455 0 0.0000
业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4、5、7、8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对议案 7、8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闫思雨、李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297_20240412_APS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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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中无人机(68829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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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68829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3/688297_20240403_8BP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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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 00:00│中无人机(688297):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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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3月 28日(星期四) 下午 15:00-16:00 会 议 召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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