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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27(云从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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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327 云从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00:00│云从科技(688327):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选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再续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拟聘任北京大华国 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方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 出异议。 一、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 杨雄 截至 2024 年 2 月合伙人数量 37 人 上年末从业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150 人 员类别及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最近一年经审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54,909.97 万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42,181.74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33,046.25 万元 最近一年上市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9 家 公司审计情况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批发和零售业 审计收费总额 24,144.38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北京大华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类别 措施 次数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 刑事处罚 0 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0 监督管理措施 0 自律监管措施 0 纪律处分 0 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刑事处罚 0 行为分别受到 行政处罚 0 监督管理措施 12 自律监管措施 1 纪律处分 0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人员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 李政德 吴萌 贺爱雅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2016 年 4 月 2020 年 6 月 2017 年 8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2015 年 1 月 2016 年 2010 年 10 月 计时间 人员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 9 月 执业时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2024 年 2024 年 2024 年 服务时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审计报告超过 4 家次 司审计报告 2 家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超过 4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 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财务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含子公司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聘期 1 年。 (3)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情况:与 2023 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 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拟不再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选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大华国际已明确知 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大华国际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 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和内控审 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 者保护能力。北京大华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在以往工作中能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相关工作,执业情况良好,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 华国际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327_20240430_A1S0.pdf ─────────┬──────────────────────────────────────────────── 2024-04-30 00:00│云从科技(688327):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及变更会议地点的公告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5 月 16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327 云从科技 2024/5/9 二、补充事项涉及的内容和原因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常州云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9.78%股份的股东常州云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4 月 2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变更会议地点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原定召开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 37 号香江国际科创中心 1 号楼 5 层。由于场地安排等原因 ,公司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 12 号楼会议室。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 案及变更会议地点外,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告的原 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及变更会议地点股东大会后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 12 号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 东类型 A股股 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8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9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11 《关于增补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2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尚需听取《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忠惠、周斌、王延峰)》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和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已于 202 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8、议案 10 和议案 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常州云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 10 和议案 12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327_20240430_0HQM.pdf ─────────┬──────────────────────────────────────────────── 2024-04-30 00:00│云从科技(68832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云从科技(68832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327_20240430_NL8D.pdf ─────────┬──────────────────────────────────────────────── 2024-04-30 00:00│云从科技(68832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云从科技(68832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327_20240430_0LGH.pdf ─────────┬──────────────────────────────────────────────── 2024-04-29 00:00│云从科技(688327):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311 号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从 科技公司)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云从科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穆雪飞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88327_20240429_EO1W.pdf ─────────┬──────────────────────────────────────────────── 2024-04-24 00:00│云从科技(688327):中信建投关于云从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从科技”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云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4 月15 日至 17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17 日对云从科技进行了持续督导期间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为保荐代表人吴建航等。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云从科技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云从科技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询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 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云从科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 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 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 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内幕知情人登记名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 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云从科技 2023 年度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 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构设置和运行文件、银行账户,其中重点对关联方资金 往来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云从科技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及重大资金支出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文件;查阅了公司 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财务总监进行访谈,核查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以及项目投入情况,并对募集资金专 户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云从科技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抽查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银行凭证, 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和银行账户资金往来凭证及公告,并对关联交易发生的背景向有关人员进行了解。 核查意见: 云从科技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履行了必要 的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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