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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31(荣昌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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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331 荣昌生物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7 00:00│荣昌生物(68833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24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由任广科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 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3 票,其中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2.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迈百瑞就总服务项下 2024 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 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3 票,其中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赛普生物就材料采购项下 2024-2025 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 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3 票,其中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3 票,其中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331_20240427_83HW.pdf ─────────┬──────────────────────────────────────────────── 2024-04-27 00:00│荣昌生物(688331):2023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荣昌生物(688331):2023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331_20240427_PG79.pdf ─────────┬──────────────────────────────────────────────── 2024-04-27 00:00│荣昌生物(68833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等方 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威东先生主持,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 附件《第二十八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 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迈百瑞就总服务项下 2024 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同意《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迈百瑞就总服务项下 2024 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上限调整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除前述关联董事外的 5 位董事参加表决,同意票: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同意票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赛普生物就材料采购项下 2024-2025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同意《关于调整荣昌生物与赛普生物就材料采购项下 2024-2025 年度关联(连)交易上限 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上限调整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除前述关联董事外的 5 位董事参加表决,同意票: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同意票占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为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规范并约束自身行为,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信息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 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全部投入,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 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 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 100%。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331_20240427_BDMW.pdf ─────────┬──────────────────────────────────────────────── 2024-04-27 00:00│荣昌生物(68833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昌生物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荣昌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荣昌生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3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442.630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8.0 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12,462,44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06,516,951.24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505,945,496.76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486761_J03 号《 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 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 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 370,500.00 97,776.31 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 206,201.05 43,000.00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新药研发 150,162.25 22,000.00 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20,000.00 87,818.24 合计 846,863.30 250,594.55 注: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 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 目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该议案已经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调整后,公司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节余募集资金金 金额 额 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 97,776.31 98,800.97 1,114.71 注1:“累计投入金额”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逐步 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 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全部投入,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14.71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荣昌生物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 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331_20240427_CFV5.pdf ─────────┬──────────────────────────────────────────────── 2024-04-27 00:00│荣昌生物(68833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昌生物”)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生物 新药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 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3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442.630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8.0 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12,462,44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06,516,951.24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505,945,496.76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486761_J03 号《 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 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 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 370,500.00 97,776.31 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 206,201.05 43,000.00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新药研发项目 150,162.25 22,000.00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20,000.00 87,818.24 合计 846,863.30 250,594.55 注: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 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 目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该议案已经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调整后,公司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节余募集资金金 金额 额 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 97,776.31 98,800.97 1,114.71 注1:“累计投入金额”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逐步 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 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全部投入,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14.71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荣昌生物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 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331_20240427_JTTT.pdf ─────────┬──────────────────────────────────────────────── 2024-04-27 00:00│荣昌生物(68833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荣昌生物(68833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331_20240427_9YBL.pdf ─────────┬──────────────────────────────────────────────── 2024-04-27 00:00│荣昌生物(68833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昌生物调整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 │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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