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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39(亿华通-U)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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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339 亿华通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7 00:00│亿华通(688339): H股公告-董事会召开日期 ─────────┴──────────────────────────────────────────────── 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02) 董事會召開日期 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將於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舉行董事 會會議,其中議程包括 (i)審議就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支付末期股息(「末期股息」)(倘有)的建議;(ii)審議及批准本 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第一季度業績及其刊發;及 (iii)審議支付特別股息(倘有)的建議。 倘建議支付的末期股息獲得董事會批准,本公司將於董事會會議後另行發佈公告列明其詳情。 由於建議支付的末期股息於董事會會議上未必能夠獲得董事會批准,且末期股息的宣派及支付(倘獲得董事會批准)亦須符合其 他先決條件(包括於本公司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獲得相關股東的批准),方可作實,務請本公司的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 券時謹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國強 中國,北京 2024年4月16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張國強先生、宋海英女士及戴東哲女士;非執行董事滕人杰女士及宋峰先生;及獨立 非執行董事劉小詩先生、紀雪洪先生、陳素權先生及李志杰先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7/688339_20240417_Q7QL.pdf ─────────┬──────────────────────────────────────────────── 2024-04-09 00:00│亿华通(688339): 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亿华通(688339): 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88339_20240409_NY0V.pdf ─────────┬──────────────────────────────────────────────── 2024-04-01 00:00│亿华通(688339): 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全年业绩公告 ─────────┴──────────────────────────────────────────────── 亿华通(688339): 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全年业绩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1/688339_20240401_C4Z1.pdf ─────────┬──────────────────────────────────────────────── 2024-03-22 00:00│亿华通(688339):国泰君安关于亿华通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公 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 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明亚飞、杨志杰。 (二)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 3月 14日至 2024年 3月 18日 (三)现场检查人员 国泰君安:明亚飞、楼微 (四)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情况等。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并收集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的会议通知、决议和会议记录等资料,复核公司相关公告,并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访谈沟通。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 定履行职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被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并与公司公告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本持续督导期内,亿华通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 、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亿华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均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账户的对账 单、使用明细台账、大额资金支取凭证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查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及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并核查了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的决策文件、相关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并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公司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重大业务合同及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 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公司上市以来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业务正常运转,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及研发开展情况、控股股东 股权质押等情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所作承诺履行状态正常,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开展不存在 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形。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 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提升募投项目使用效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亿华通 2023 年度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2/688339_20240322_5XOA.pdf ─────────┬──────────────────────────────────────────────── 2024-03-19 00:00│亿华通(688339): H股公告-董事会召开日期 ─────────┴────────────────────────────────────────────────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02) 董事會召開日期 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將於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舉行董事 會會議,其中議程包括審議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全年業績及其刊發,以及考慮派發末期股 息之建議(如有)。 承董事會命 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國強 中國,北京 2024年3月18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張國強先生、宋海英女士及戴東哲女士;非執行董事滕人杰女士及宋峰先生;及獨立非 執行董事劉小詩先生、紀雪洪先生、陳素權先生及李志杰先生。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19/688339_20240319_M2ZM.pdf ─────────┬──────────────────────────────────────────────── 2024-03-05 00:00│亿华通(688339): 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亿华通(688339): 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止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05/688339_20240305_LHTJ.pdf ─────────┬──────────────────────────────────────────────── 2024-02-26 00:00│亿华通(688339): 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 营业总收入 80,070.19 73,811.66 73,811.66 8.48 营业利润 -30,690.03 -23,268.52 -23,268.52 -31.90 利润总额 -31,987.09 -23,631.71 -23,631.71 -35.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2,606.38 -16,645.43 -16,673.34 -35.58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7,379.98 -18,451.50 -18,479.41 -48.16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8 -1.19 -1.19 -15.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35% -6.86% -6.87% 减少 0.49个百分 益率 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 总资产 494,051.55 377,897.66 378,395.63 30.5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304,299.16 234,262.20 234,210.31 29.93 有者权益 股本 16,546.58 9,989.14 9,989.14 65.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8.39 23.45 23.45 -21.58 者的每股净资产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调整前)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及本报告期初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3.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3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80,070.19 万元,同比增长 8.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606.38 万元,同比减 少 35.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379.98 万元,同比减少 48.16%;报告期末总资产 494,051. 55 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加 30.5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304,299.16 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加 29.93%。 公司业务始终聚焦于燃料电池系统的开发及产业化,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为保持在燃料电池行业市 场的领先地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产品技术升级迭代及应用场景的拓展。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为把握住燃料电池市场 规模化发展机遇,公司在人才储备及队伍搭建等方面的投入增加。此外 2023 年公司销售回款同比减少,报告期末公司基于谨慎性考 虑加大计提了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损失。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3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减少 31.90%,利润总额同比减少 35.3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35.58%,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48.16%,以上指标变动主要系:(1)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产品技术升级 迭代及应用场景的拓展;(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为把握住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化发展机遇,公司在人才储备及队伍搭建等方 面的投入增加;(3)2023 年公司销售回款同比减少,报告期末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加大计提了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损失。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同比增加 30.56%,股本同比增加 65.65%,以上指标变动主要系 2023 年 1 月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完成 挂牌上市获得股权募集资金10.22亿港元。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 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26/688339_20240226_UJCE.pdf ─────────┬──────────────────────────────────────────────── 2024-02-06 00:00│亿华通(688339): 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亿华通(688339): 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6/688339_20240206_F9Q5.pdf ─────────┬──────────────────────────────────────────────── 2024-02-01 00:00│亿华通(688339):章程(2024年1月) ─────────┴──────────────────────────────────────────────── 亿华通(688339):章程(2024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88339_20240201_X37M.pdf ─────────┬──────────────────────────────────────────────── 2024-02-01 00:00│亿华通(688339):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亿华通(688339):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88339_20240201_Q4VL.pdf ─────────┬──────────────────────────────────────────────── 2024-02-01 00:00│亿华通(688339):董事会议事规则 ─────────┴──────────────────────────────────────────────── 亿华通(688339):董事会议事规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2-01/688339_20240201_184M.pdf ─────────┬──────────────────────────────────────────────── 2024-01-31 00:00│亿华通(688339):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4,000 万元到 8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调整后)相比,将增加 188.3 4 万元到 8,188.34 万元,同比增加 0.26%到 11.09%。 (2)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000 万元到 -21,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调整后)相比,同比减少 25.95%到 73.93%。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000 万元到 -2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调整后)相比,同比减少 35.29%到 83.99%。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 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调整前数据 上年同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811.6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45.4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451.50 万元。 (二)调整后数据 公司因自 2023 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 202 2 年度业绩数据如下: 上年同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811.6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73.3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479.41 万元。 三、 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公司为保持在燃料电池行业市场的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产品技术升级迭代及应用场景的拓展;同时随 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为把握住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化发展机遇,公司在人才储备及队伍搭建等方面的投入增加。此外 2023 年公司 销售回款同比减少,报告期末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加大计提了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损失。 四、 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 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88339_20240131_EVCC.pdf ─────────┬──────────────────────────────────────────────── 2024-01-31 00:00│亿华通(688339):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 │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亿华通(688339):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 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1-31/688339_20240131_RF6P.pdf ─────────┬──────────────────────────────────────────────── 2024-01-31 00:00│亿华通(688339):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 致: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4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本法律意见书中提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 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亿 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文中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合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同时本所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依 法参与了参会人员身份证明文件的核验工作,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表决和形成决议的全过程。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 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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