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353 华盛锂电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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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华盛锂电(688353):关于参加2023年度科创板电池专场业绩说明会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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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线 上 文 字 互 动 平 台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d
@sinohsc.com)进行提问。公司
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发布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
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将参
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 2023 年度科创板电池专场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年度及 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
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三 ) 线 上 文 字 互 动 平 台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沈锦良先生
董事、总经理:沈鸣先生
独立董事:黄雄先生
副总、董事会秘书:黄振东先生
财务总监:任国平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
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bod@sinohs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陆海媛
电话:0512-58782831
邮箱:bod@sinohs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
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353_20240427_9AN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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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华盛锂电(688353):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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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锂电(688353):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353_20240425_1XI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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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华盛锂电(68835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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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2]887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8.35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753,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86,795,496.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
,567,004,503.4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7
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1 年产 6,000 吨碳酸亚乙烯酯、3,000 吨氟 87,350.00 67,350.00
代碳酸乙烯酯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50.28 2,650.28
合计 90,000.28 70,000.28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等保本型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签
订的《募集专户存储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
额,限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八、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 年 4 月 23 日,华盛锂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
回报。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盛锂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华盛锂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353_20240425_QFD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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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华盛锂电(68835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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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锂电(68835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美琴)。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353_20240425_SZ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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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华盛锂电(68835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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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1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及期限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内。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
围之内。
(2)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353_20240425_V9X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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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华盛锂电(68835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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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锂电(68835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353_20240425_JKT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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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华盛锂电(688353):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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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授信、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业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相关资信较好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授信业务。授信期
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
信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额度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协议及相关文件,并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票据业务情况概述
(一)票据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
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资信较好的国内商业银行作为票据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票据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
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
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业务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
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业务额度。
(二)业务目的
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也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也频繁采用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通过开展票据业务,可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
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
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内部票据统筹管理,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
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商业汇票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
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票据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
,作为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
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的商业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
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
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
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业务授权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
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
)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银行综合授信暨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
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银行综合授信暨票据池业务。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353_20240425_412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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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华盛锂电(688353):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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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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