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380 中微半导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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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00:00│中微半导(688380):关于参加2023年度芯片设计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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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6:00 前通过邮件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
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7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
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参与了由上交所主办的 2023 年度半导体行业集体业绩说
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
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6:00 前通过邮件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
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 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杨勇先生、总经理周彦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新元先生及独立董事华金秋先生(如有
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新元
电话:0755-26920081
邮箱:info@mcu.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看本次投资者说明
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380_20240501_INH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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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00:00│中微半导(688380):中信证券关于中微半导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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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在对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半导”、“公司”或“上市公司”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
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许艺彬、王彬
(三)现场检查人员
许艺彬、李英慈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19 日、4 月 24 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
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
易、对外投资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拟审议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是否
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查阅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对财务总监进
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
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
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程序,基于前述检查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本督导期内,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不及《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原计划预期,主要原因是公司募投项目均由若干子项目构成,
而子项目需要在前期项目成果基础上面持续进行。各子项目成熟一个使用一个,分批投产使项目具有更高经济效益,项目延期符合募
投项目研发的客观实际、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保荐人已敦促上市公司重新论述相关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做好募投项目延期审议
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的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基于前述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
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略有增长,但净利润较上年度由盈转亏,当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2,194.85万元和-7,135.23万元,分别同比下滑 136.99%和 206.76%。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受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行业周
期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消费电子市场和家电市场需求不景气,行业处于出去库存阶段,各企业纷纷降价抢占市场;公司采取积
极的销售策略,主动下调售价,毛利率大幅下降所致。其中,消费电子领域竞争尤为激烈,公司产品价格下调最为明显,全年实现销
售收入 31,070.61 万元,毛利率较上年度减少超 30 个百分点、跌至 5%以下。小家电控制芯片、大家电控制芯片和工业控制芯片毛
利率亦均较上年度有不同程度的下滑,汽车电子芯片毛利率水平相对稳定。多数同行业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亦有不同程度的下滑或净
利润出现亏损,公司 2023 年度降价、毛利率下跌并导致业绩下滑的趋势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023 年四季度后,芯片行业有所回暖,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公司整体毛利有所回升。随着公司高成本库存产品的消耗、上游晶
圆代工成本的下调和公司新产品的推广,未来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望回升。
公司已在 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披露了出现业绩下滑的原因,并在 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之“四、风险因素”提示了“(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五)财务风险”等相关风险,提请广大投资关注公司业绩持续
下滑的风险。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针对已延期的募投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和实施
进度管控,确保募投项目按时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针对业绩下滑事项,保荐人提请上市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改善经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并依据证监会和交易
所规则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和全年业绩实现情况,重视经营业绩变动,积极采取有效应
对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变化,及时、充分揭示经营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380_20240501_KEA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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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中微半导(688380):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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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微半
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子公司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信息沟通、风险评估、内部监督、研究与开发管理、供应链管理、营销管理、
资金管理、税务管理、财务报告、存货管理、资产管理(包含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子公司管理、关联方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担保业务等。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研究与开发管理、供应链管理、营销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关联方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担保业务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经营收入潜在错 错报金额≥1% 0.5%≤错报金额<1% 错报金额<0.5%
报金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金额≥1% 0.5%≤错报金额<1% 错报金额<0.5%
报金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金额≥5% 2.5%≤错报金额<5% 错报金额<2.5%
报金额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 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2、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3、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
重要缺陷 1、 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
报表出现重要错报;
2、 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 2.5%≤损失金 损失金额<利润总额 2.5%
额<利润总额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2、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3、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重要缺陷 1、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2、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隐患;
3、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
安全,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能够合理的保证内部控制目际的
达成。未来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保障
公司长久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380_20240427_0AU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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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中微半导(688380):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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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董事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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