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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82(益方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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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382 益方生物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00:00│益方生物(68838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益方生物(68838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382_20240430_ZQBZ.pdf ─────────┬──────────────────────────────────────────────── 2024-04-26 00:00│益方生物(688382):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4月 15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清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目前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是为了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所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其他应收款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有关规定,该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冯清华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382_20240426_P9LE.pdf ─────────┬──────────────────────────────────────────────── 2024-04-26 00:00│益方生物(68838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严嘉先生、WE N CHEN(陈文)先生、戴欣苗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严嘉先生、WEN CHEN(陈文)先生、戴欣苗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382_20240426_X07R.pdf ─────────┬──────────────────────────────────────────────── 2024-04-26 00:00│益方生物(688382):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方生物”)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 4月25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4月 15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益方生 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YAOLIN WANG(王耀林)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3,975,274.61 元,母公司净利 润为-190,075,866.10 元;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6,383,861.93 元。 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二至议案六、议案十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召 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具体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及审议议案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382_20240426_1E5I.pdf ─────────┬──────────────────────────────────────────────── 2024-04-26 00:00│益方生物(68838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监督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戴欣苗女士、独立董事严嘉先生及董事王质蕙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戴欣苗女士 担任。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积极对相关 议案发表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 2023 年 4 月 24 日 《关于审议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等 7 项议案 2 2023 年 8 月 16 日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3 2023 年 9 月 27 日 《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2023 年 10 月 22 日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二)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 在会计师正式开展年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3 年年度审计 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其审计后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无异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 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 治理制度。截至目前,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 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 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戴欣苗、严嘉、王质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382_20240426_JTWQ.pdf ─────────┬──────────────────────────────────────────────── 2024-04-26 00:00│益方生物(688382):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严嘉) ─────────┴──────────────────────────────────────────────── 本人作为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方生物”)第一届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严嘉,1971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国际金融法专业,博士学历。1999年至 2001年,于美 国宝维斯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1 年至 2006 年,于香港中华法律集团任运营总监;2006 年至 2008 年,于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任 律师;2008年至今,于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21年 5 月至今,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 今,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3 年应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大会的次 会次数 加次数 议 数 8 1 7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 人现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专门委员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4 2 1 / 2023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完成,将于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 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及时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开展年报审计工作期间,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预审工作汇报以及审计工作小结,就年 审的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和讨论。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等,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交流,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财 务报告及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高 管薪酬、提名任免董事、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听取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顺畅的履职渠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召开董事会及相关 会议前,公司及时准备会议资料,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2023 年,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亦不存 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披露的《益方生物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益方生物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益方生物 2023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益方生物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 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该机构具备相应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 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各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后做出的调整,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度,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史陆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史陆伟先生具备相关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完成董事补选以及新一届董事会选举,经核查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后本人认为:董事候 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高度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的合理性及绩效考核标准的完成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 023 年 1 月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经审核,本人认为该方案是参照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所确定,并与经营管理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既有助于充分调动管理层工作主观能动性,激励其为公司的研发创新做出 突出贡献,并能够保证其薪酬福利在同行业和市场中的公平性、适当性和竞争性。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并较好 地完成工作目标,薪酬方案设置合理。 (十)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年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核查,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确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 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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