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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416(恒烁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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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416 恒烁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1 00:00│恒烁股份(68841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恒烁股份(68841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416_20240501_FVD4.pdf ─────────┬──────────────────────────────────────────────── 2024-04-30 00:00│恒烁股份(688416):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 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745,908.3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2,573,128.51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738,665.56 其他应收款 7,242.80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22,573,128.51 合计 23,319,036.87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 年第一季度共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金额为 745,908.36 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 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 22,573,128.51 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23,319,036.87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 23,31 9,036.87 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416_20240430_U3MI.pdf ─────────┬──────────────────────────────────────────────── 2024-04-30 00:00│恒烁股份(688416):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烁股份”或“公司”)2024 年 4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2-018)。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 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 年 12 月 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 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3-049)。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截至 2024 年3 月 31 日,本次作废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分别于 2023年 7月和 2024年 1 月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 35,00 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于 2024 年 1 月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 80,000 股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除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成 ,现取消归属并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1,250 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 考核年度在 2023 年-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 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8%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以 2022 年营业收 A≥Am X=100% 入为基数,对应考 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80%≤A/Am*100%<100% X=A/Am*100% 长率(A) A/Am*100%<80%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5% 次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1246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3.06亿元,未达到 2023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 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作废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1,250 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6,250 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 68 人变更为 66 人,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00,000 股变更为 1,173,750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人数由 35 人变更为 34 人,激励对象实际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0,000 股变更为 320,000 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 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 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416_20240430_OVBT.pdf ─────────┬──────────────────────────────────────────────── 2024-04-30 00:00│恒烁股份(688416):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 恒烁股份(688416):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416_20240430_Z20B.pdf ─────────┬──────────────────────────────────────────────── 2024-04-30 00:00│恒烁股份(68841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恒烁股份2023报告审计报告 ─────────┴──────────────────────────────────────────────── 恒烁股份(68841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恒烁股份2023报告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416_20240430_781Q.pdf ─────────┬──────────────────────────────────────────────── 2024-04-30 00:00│恒烁股份(688416):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 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执行新会计基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准则解释第17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416_20240430_F6H3.pdf ─────────┬──────────────────────────────────────────────── 2024-04-30 00:00│恒烁股份(68841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 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 2023 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7,263.93 万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2.05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 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充分考虑到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以及实际发展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公司 2023 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 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同意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不送红 股。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416_20240430_OZMZ.pdf ─────────┬──────────────────────────────────────────────── 2024-04-30 00:00│恒烁股份(688416):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总经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审议公司的中长期经营目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起草或提议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报董事会审批;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检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第七条 总经理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职能: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拟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第九条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包括基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保 险福利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和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薪酬由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个人的奖励。绩效奖励在年报完成后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绩效奖励总额、系数、计算和发放制度等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一条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等措施。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的流程如下: (一) 总经理根据年度业绩指标拟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二) 经营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确认。 第十四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与奖励: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 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 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 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 公司盈利状况。 (四) 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十八条 基本年薪:十三个月工资,按月发放,每年最后一个月发放两个月工资。 第十九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并 制订相应的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416_20240430_DKKI.pdf ─────────┬──────────────────────────────────────────────── 2024-04-30 00:00│恒烁股份(688416):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恒烁股份(688416):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416_20240430_JQN2.pdf ─────────┬──────────────────────────────────────────────── 2024-04-30 00:00│恒烁股份(688416):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 11 号楼)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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