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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428(诺诚健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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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428 诺诚健华 更新日期:2024-05-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00:00│诺诚健华(688428):港股公告:董事会召开日期 ─────────┴────────────────────────────────────────────────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InnoCare Pharma Limited 諾誠健華醫藥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69) 董事會召開日期 諾誠健華醫藥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將於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舉行董事會會議 ,藉以(其中包括)考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個月之未經審核第一季度業績及其發佈。 承董事會命 諾誠健華醫藥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崔霽松博士香港,2024年4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主席兼執行董事崔霽松博士;執行董事趙仁濱博士;非執行董事施一公博士、謝榕剛先生及金明先生 ;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胡蘭女士、陳凱先博士及董丹丹博士。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428_20240430_RPYQ.pdf ─────────┬──────────────────────────────────────────────── 2024-04-27 00:00│诺诚健华(688428):关于召开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6月 27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 8号院 8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6月 27 日 至 2024年 6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省览及接纳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董事会报 告及核数师报告 2 考虑及批准二零二三年年度报告 √ 3 考虑及批准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度工作报告 √ 4 考虑及批准建议二零二三年利润分配计划 √ 5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不超 √ 过本公司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 总数 20%的额外股份 6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公司于本 √ 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香港股份及人民币 股份各自总数 10%的股份 7 决议案 5、6 通过后,扩大配发、发行及处置 √ 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在 20%的一般授权限额 之上加入购回股份的总数 8 重选施一公博士为非执行董事 √ 9 重选金明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 10 重选董丹丹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11 重选胡兰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12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 √ 13 重新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华明会计 √ 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 定核数师薪酬 14 考虑及批准为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购买责任保 √ 险 15 考虑及批准建议提供担保 √ 16 考虑及批准建议修订章程细则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 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10、11、12、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 A 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 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428 诺诚健华 2024/6/21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准备 登记材料。 (一)A 股股东登记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拟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 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其他类型股东的登记资料参照以上进行提供。 (二)A 股股东登记方法 公司 A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2024 年 6月 27日(周四)15:00 前,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 8号院 8号楼。 2、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6月 26日(周三)17:00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 境内证券事务部(地址见“六、其他事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或邮件请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 8号院 8号楼 邮政编号:102206 联系电话:010-66609913 电子邮箱:IR@innocarepharma.com 联系人:袁蓓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428_20240427_ZXT8.pdf ─────────┬──────────────────────────────────────────────── 2024-04-27 00:00│诺诚健华(688428):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诺诚健华(688428):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428_20240427_NBN6.pdf ─────────┬──────────────────────────────────────────────── 2024-04-27 00:00│诺诚健华(688428):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 ─────────┴──────────────────────────────────────────────── 诺诚健华(688428):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428_20240427_TZSK.pdf ─────────┬──────────────────────────────────────────────── 2024-04-27 00:00│诺诚健华(688428):港股公告:2023年度报告 ─────────┴──────────────────────────────────────────────── 诺诚健华(688428):港股公告:2023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428_20240427_8DHT.pdf ─────────┬──────────────────────────────────────────────── 2024-04-20 00:00│诺诚健华(688428):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诺诚健华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 │说明 ─────────┴──────────────────────────────────────────────── 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1 – 2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45495_A03号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股东 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3月 28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 2024 )审字第70045495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 司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性是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 审计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 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为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45495_A03号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428_20240420_B2BZ.pdf ─────────┬──────────────────────────────────────────────── 2024-04-04 00:00│诺诚健华(688428):港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诺诚健华(688428):港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88428_20240404_2P27.pdf ─────────┬──────────────────────────────────────────────── 2024-03-29 00:00│诺诚健华(688428):中金公司关于诺诚健华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 “保荐机构”)作为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诚健华”、“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以及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 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 保荐代表人:沈俊、李梦月 (三)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3月21日 (四) 现场检查人员:李梦月、周翔 (五) 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查阅并取得公司持 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文件;查阅并取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 资料;查阅并取得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查阅并取得公司公告、公司治理文件、重大合同、公司定期报告等文件;核 查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对外投资情况。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诺诚健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文 件,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查 阅了公司其他内控制度,并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治理文件及相关会议纪要,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场检查人员核查 了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诺诚健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场 检查人员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核查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的资金支付凭证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同、凭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 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 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核查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了解公司在持续督导期内的业务进 展,查阅了公司部分重大销售合同,对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 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了解了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绩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公司经营 状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请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请公司继续严格强化内部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规范存放及使用。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2023年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现场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大股东及其他方的资金往来、 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88428_20240329_ALD6.pdf ─────────┬──────────────────────────────────────────────── 2024-03-29 00:00│诺诚健华(688428):中金公司关于诺诚健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诚健华”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诺诚健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7 月,在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鼓励创新企业产业化发展及园区招商引资的背景下,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诺诚健华”)与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科控”)同意合资共同成立广州诺诚健华。其后双 方就此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及配套交易文件。根据《合资经营合同》等交易文件之约定,高新科控向广州诺诚健华提供股东贷款人 民币 93,000 万元(以下简称“股东贷款”),并由北京诺诚健华就高新科控向广州诺诚健华提供的股东贷款,按除高新科控及其关 联方以外的其他广州诺诚健华股东的持股比例,即本金 86,490 万元及对应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诺诚健华,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30,000 万元(以下简称“计划融资”),用于 偿还上述股东贷款本息及广州诺诚健华偿还贷款前后的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在此过程中,相关金融机构可能要求广州诺诚健华以土 地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并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求,授权公司或北京诺诚健华为上述计划融资的贷款及利 息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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