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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496(清越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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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496 清越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9 00:00│清越科技(688496):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张小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小波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张小波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张小波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小波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张小波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向张小 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毕晨亮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毕晨亮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个人品德,不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毕晨亮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57268883 传真:0512-57260000 邮箱:IR@qingyue-tech.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 188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88496_20240429_H3I1.pdf ─────────┬──────────────────────────────────────────────── 2024-04-29 00:00│清越科技(688496):关于聘任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资子公司税务事项进行专项复核的进展公告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近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对公司全资子 公司有关税务事项进行专项复核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收到独立董事的前述要求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本次税务事项进行专项复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选定税务机构进行签约等后续事宜,公司将关注 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88496_20240429_LHBJ.pdf ─────────┬──────────────────────────────────────────────── 2024-04-29 00:00│清越科技(688496):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长高裕弟先生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 限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资子公司税务事项进行专项复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 资子公司税务事项进行专项复核的进展公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88496_20240429_AUXJ.pdf ─────────┬──────────────────────────────────────────────── 2024-04-29 00:00│清越科技(68849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清越科技(68849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9/688496_20240429_FGND.pdf ─────────┬──────────────────────────────────────────────── 2024-04-26 00:00│清越科技(688496):2023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 ─────────┴──────────────────────────────────────────────── 清越科技(688496):2023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496_20240426_HT7B.pdf ─────────┬──────────────────────────────────────────────── 2024-04-26 00:00│清越科技(688496):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苏州清越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对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耿建新、韩亦舜,非独立董事梁子权,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耿 建新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2023/1/11 1、关于 2022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十三次会议 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2023/4/18 1、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 2、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8、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9、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2023/4/25 1、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五次会议 2、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2023/8/28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十六次会议 2、关于 2023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2023/10/26 1、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次会议 2、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2023/12/29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阶段 二次会议 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事项(年度 报告事前进度沟通,无需表决) 2、关于 2023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 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立信参与审计的 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 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 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 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将持续监督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指导各部门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工作。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 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 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 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2023 年度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4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 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 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 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委员:耿建新、韩亦舜、梁子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496_20240426_CEW8.pdf ─────────┬──────────────────────────────────────────────── 2024-04-26 00:00│清越科技(68849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职,恪尽职守,现就会计师 事务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或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 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 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认真 审核相关资料并进行专业研判,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 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23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专项说明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经审 计,立信会计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 度审计重点、舞弊考虑、风险判断、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 年度审计初步结果进行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 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客观、完整、清晰,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496_20240426_U8G0.pdf ─────────┬──────────────────────────────────────────────── 2024-04-26 00:00│清越科技(68849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 清越科技(68849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496_20240426_98DL.pdf ─────────┬──────────────────────────────────────────────── 2024-04-26 00:00│清越科技(688496):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78人,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以来注重 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 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 师执业时 上市公司 所执业时 司提供审计 间 审计时间 间 服务时间 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斌 2000年 2000年 2012年 2023年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 韩冰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23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石爱红 2010年 2010年 2012年 2019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斌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2022 年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2022 年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2021 年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 年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韩冰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2022 年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2021 年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石爱红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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