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498 源杰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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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源杰科技(688498):国泰君安关于源杰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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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杰科技(688498):国泰君安关于源杰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498_20240430_ET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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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源杰科技(688498):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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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杰科技(688498):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498_20240427_E3M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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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源杰科技(688498):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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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2024 年度拟向招商银行咸阳分行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浦发银行咸阳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综合授信总额度不
超过 1.3 亿元),总额授信均为信用方式,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信期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
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
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
署一切综合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498_20240426_U91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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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源杰科技(688498):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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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耿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会议审议同意豁免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期限。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参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498_20240426_ROP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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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源杰科技(688498):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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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耿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真实反应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的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在 2023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客观制
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未来
发展资金需求、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 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七、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 202
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
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较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上的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公告》。
十、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属于本事项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需回避表决。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十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认真履行
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财务核查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重点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498_20240426_0SF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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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源杰科技(688498):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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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
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陕西源
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管理、生产管理、研发支出管理
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
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报 且金额大于 500 万 且金额大于 300 万 且金额大于 100 万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2% 资产总额的 1%≤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报 资产总额的 2% 且金额大于 100 万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3)当期财务
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对已经公告
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
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6)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
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
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损失≥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损失<利润总额的 3%,
额 且金额大于 500 万 且金额大于 300 万,且金 且损失金额>100 万
额大于 300 万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
学,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3)公司存在重大资产被私人占
用的行为;4)公司存在遭受证监会重大处罚事件或证券交易所警告的情况;5)
公司出现严重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
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 1)公司存在大额资产运用失效的行为;2)公司关键经营业务存在缺乏控制标准
或标准失效的情况;3)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4)公司出现重要的
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5)公司管理层存在重要越权行为。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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