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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00(慧辰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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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500 *ST慧辰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0 00:00│*ST慧辰(68850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1、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9 条第一款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规则规定的其他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2 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按照《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 提示公告。 3、公司于 2024 年 2月 29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公司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3,943.92 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的净利润为-16,725.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 79,826.0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 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现场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 ,正在汇总分析、整理相关底稿并提交所内质量控制复核,后续将根据所内质量控制复核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审计程序和审计底稿 。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大华所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正在全力推进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持续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完善,确保年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第一款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出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9 条第一款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规则规定的其 他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1 日、2月 22 日、3 月 7 日、3月 21 日、4 月 4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 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 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本 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的第六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于 2024 年 2月 29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公司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3,943.92 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的净利润为-16,725.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 79,826.0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 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审会计师大华所现场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汇总分析、整理相关底稿并提交所内质量控制复 核,后续将根据所内质量控制复核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审计程序和审计底稿。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 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大华所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正在全力推进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持续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 完善,确保年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3、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9 条规定,若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2023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相关风险警示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0/688500_20240420_BFLN.pdf ─────────┬──────────────────────────────────────────────── 2024-04-12 00:00│*ST慧辰(688500):关于2023年年报编制以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2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 约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4年2月28日、3月13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以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告编号: 2024-017),本公告为公司第三次披露年度报告编制以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所涉事项主要如下 : 1、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具体详见公司披露 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3)以及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出具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有关立案调查事项已 经调查终结,最终意见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为准。 2、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唐普华”)的相关交易 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了对信唐普华22%股权的收购,交易对价为人民币5,676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信唐普华70%的股权 并形成约人民币1.51亿元的商誉。针对本事项涉及的信唐普华的收入、应收账款、收购信唐普华形成的商誉及或有对价,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大华所正在积极推进审计工作,最终意见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为准。 3、 收购武汉慧辰资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慧辰”)少数股东权益的交易 公司于2022年收购了非全资子公司武汉慧辰49%的少数股东权益,收购对价为人民币 5,439 万元。武汉慧辰因受宏观因素的影响 2022年未能按预期实现承诺业绩。2023年,随着经济复苏,宏观环境不利因素逐渐消退,行业环境呈现稳中向好态势,武汉慧辰获取 的订单金额有所增加,业绩已有显著提升。基于此,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了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业绩的 扰动,公司于2023年调整了武汉慧辰业绩承诺方案,将原承诺期“2022、2023年度”变更为“2023、2024年度”,同时提高原承诺的 收入、净利润的金额。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关于调整 武汉慧辰资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华所正在积极推进对武汉慧 辰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的审计工作,最终意见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为准。 二、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华所项目组的现场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汇总分析、整理相关底稿并提交所内质量控制复核,后续将 根据所内质量控制复核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审计程序和审计底稿。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 上,公司与大华所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正在全力推进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持续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完善,确保年 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了五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4.9条规定,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 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20 23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相关风险警示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年报延期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由于年度报告编辑及复核工作量较大,预 计年报编制工作完成时间晚于预期。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4月2 6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2/688500_20240412_812O.pdf ─────────┬──────────────────────────────────────────────── 2024-04-04 00:00│*ST慧辰(68850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1、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9 条第一款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规则规定的其他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2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按照《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 示公告。 3、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公司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3,943.92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的净利润为-16,725.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 79,826.0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 果以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现场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 ,在审计相关事项上,公司与大华所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正在全力推进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持续对年度报告的内 容进行完善,确保年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第一款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出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9 条第一款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规则规定的其 他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2月 22日、3月 7日、3月 2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的第五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公司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3,943.92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的净利润为-16,725.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 79,826.0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 果以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审会计师大华所现场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审计相关事项上,公司与大华所目前不存在重大分 歧。公司正在全力推进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持续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完善,确保年度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及完整性。 3、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9 条规定,若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2023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相关风险警示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4/688500_20240404_4FQS.pdf ─────────┬──────────────────────────────────────────────── 2024-04-02 00:00│*ST慧辰(6885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63,11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74,274,510 股的比例为 1.7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7.74 元/股,最 低价为 14.1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00,683.1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 5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 格不超过 4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 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4年 3 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63,111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 74,274,510 股的比例为 1.7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7.74元/股,最低价为 14.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 1,000,683.1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88500_20240402_PGIO.pdf ─────────┬──────────────────────────────────────────────── 2024-03-29 00:00│*ST慧辰(688500):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何东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由于何东炯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 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近日,何东炯先生已取得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何东炯先生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伟先生将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何东炯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院 102号楼 6层 电话:010-5272 7122 电子信箱:dmb.hcr@hcr.com.cn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9/688500_20240329_3NNT.pdf ─────────┬──────────────────────────────────────────────── 2024-03-28 00:00│*ST慧辰(688500):2020年度审计报告 ─────────┴──────────────────────────────────────────────── *ST慧辰(688500):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88500_20240328_EHWA.pdf ─────────┬──────────────────────────────────────────────── 2024-03-28 00:00│*ST慧辰(688500):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进展的公告 ─────────┴────────────────────────────────────────────────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背景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请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98)。根据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相关整改工 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以决定书为依据,结合公司自查情况,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 重述法进行更正。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进展情况 结合公司自查、测算以及与年审会计师的充分沟通,对下列相关事项的处理发生变化,公司对前次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做出如下调整: (一)关于2020年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唐普华”)22%股权后实现并表时点,资产减值损失和投 资收益的会计处理 1、情况一:合并报表,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同时增加63,384,180.86元,不涉及利润变化 公司在追溯调整时认为因追溯调整对信唐普华的投资形成的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情况属于特殊情况事项调整,因此在进行账务处 理时更多的考虑业务本质,认为在目前时间点追溯时可以视同长投减值和长投权益调整部分转为商誉减值,因此直接将该2018、2019 年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和权益调整做了冲回处理,并于当年计提商誉减值,该处理不会导致同时增加投资收益和资产减值损失的 情况。后在年审会计师出具2020年审计报告和以往年度鉴证报告过程中,年审会计师提示,根据准则,“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 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 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可转回。”因此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 求进行账务处理,此变化导致公司合并报表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同时增加63,384,180.86元。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债表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2020.12.31 38,876,866.26 102,261,047.12 -56,645,391.00 -120,029,571.86 2、情况二:母公司报表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同时减少 40,633,176.31,本次调整不涉及利润变化。 按照年审会计师建议,根据上述准则规定,按公允价值计算的投资收益应计入合并报表层面,因此对原母公司报表同时调减原公 允价值确认投资收益40,633,176.31元和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40,633,176.31元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负债表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2020.12.31 38,747,503.10 -1,885,673.21 -85,746,314.62 -45,113,138.31 3、情况三:上述影响2020-2021各期报表递延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化 因上述情况二会计处理中按照年审会计师建议将投资收益确认在合并层面,原2020年报表不应对此事项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需同时做冲回处理,影响金额6,094,976.45元;由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值)重分类至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金额44,2 35.4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递延所得税负 递延所得税负 合并资产负债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债 债 表期末/期间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2020.12.31/2020 12,121,324.01 6,026,347.56 25,860,639.22 19,765,662.77年 1-12 月 2021.03.31 11,727,327.80 5,632,351.35 / / 2021.06.30 11,328,620.97 5,233,644.52 / / 2021.09.30 11,826,579.20 5,731,602.75 / /2021.12.31/2021 -2,501,930.62 3,593,045.83年 1-12 月 单位:元 母公司资递延所得 递延所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 所得税费 所得税费 产负债表税资产 得税资负债 税负债 用 用期末/期 产 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2020.12. 31/2020 - 12,121,324.0 6,070,582 11,559,649 5,464,673. 年 1-12 44,235.40 -1 .96 .58 13月 2021.03. - 11,727,327.8 5,677,797 - / / 31 45,446.57 0 .92 2021.06. - 11,328,620.9 5,277,735 - / / 30 44,091.09 7 .61 2021.12.- - 31/20207,134,776. 1,039,800. 年 1-1276 31月 (二)未分配利润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了2018年-2022年财报报表,从股东角度出发公司认为已经在历史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不涉及在股东 权益中再分配,无需进一步调整。后经与年审会计师讨论,现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调整,现将多计提盈余公积冲回,还 原到未分配利润,累计影响金额4,991,461.22元。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债表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2018.12.31 552,939.23 0 82,006,303.49 82,559,242.722019.12.31 4,978,848.99 2,603,652.88 120,171,097.07 122,546,2 93.182020.06.30 4,978,848.99 2,603,652.88 124,844,542.72 127,219,738.832020.09.30 4,978,848.99 2,603,652.88 131,109, 321.21 133,484,517.322020.12.31 7,595,114.10 2,603,652.88 127,948,825.11 139,035,262.782021.03.31 7,595,114.10 2,603 ,652.88 126,492,715.48 137,579,153.152021.06.30 7,595,114.10 2,603,652.88 133,966,766.86 145,053,204.532021.09.30 7, 595,114.10 2,603,652.88 138,614,595.91 149,701,033.582021.12.31 7,595,114.10 2,603,652.88 97,317,740.93 102,309,202. 152022.03.31 7,595,114.10 2,603,652.88 95,055,546.00 100,047,007.222022.06.30 7,595,114.10 2,603,652.88 97,004,243.1 2 101,995,704.342022.09.30 7,595,114.10 2,603,652.88 92,414,939.85 97,406,401.072022.12.31 7,595,114.10 2,603,652.88 10,720,098.14 15,711,559.362023.03.31 7,595,114.10 2,603,652.88 6,399,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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