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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02(茂莱光学)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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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502 茂莱光学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1 00:00│茂莱光学(68850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莱光学”)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上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4 月 26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 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1 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1,400,000 59.47 2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71,229 4.87 南京紫金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3 范浩 1,800,000 3.41 4 范一 1,800,000 3.41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 994,558 1.88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王陆 800,000 1.52 7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573,723 1.09 8 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 514,285 0.97 9 平安资管-工商银行-鑫福 34号资产管 371,349 0.70 理产品 10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3,886 0.58 注:占总股本比例为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52,800,000股的比例。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1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71,229 4.87 -南京紫金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 994,558 1.88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 514,285 0.97 4 平安资管-工商银行-鑫福 34号资产 371,349 0.70 管理产品 5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3,886 0.58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人 264,744 0.50 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优化配 262,608 0.50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和鑫保 222,534 0.42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战略 152,493 0.29 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中坚 146,829 0.28 注:占总股本比例为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52,800,000股的比例。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502_20240501_0BMZ.pdf ─────────┬──────────────────────────────────────────────── 2024-04-27 00:00│茂莱光学(68850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并送达,并于 2024 年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 议由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不含);回购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 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02_20240427_BHZV.pdf ─────────┬──────────────────────────────────────────────── 2024-04-27 00:00│茂莱光学(688502):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莱光学”)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 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银行授信相关 工作。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办理有关授信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02_20240427_S1UO.pdf ─────────┬──────────────────────────────────────────────── 2024-04-27 00:00│茂莱光学(68850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 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 2024 年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燕女士主持召开,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是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 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含);回购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02_20240427_VMVB.pdf ─────────┬──────────────────────────────────────────────── 2024-04-27 00:00│茂莱光学(68850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 茂莱光学(68850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02_20240427_8HPK.pdf ─────────┬──────────────────────────────────────────────── 2024-04-27 00:00│茂莱光学(688502):关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范一先生提议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范一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范一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 ,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提议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 部分超募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含); 6、回购资金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具体回购数量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范一先生在提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范一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 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范一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 方案,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保护 投资者权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02_20240427_5JQA.pdf ─────────┬──────────────────────────────────────────────── 2024-04-27 00:00│茂莱光学(688502):中金公司关于茂莱光学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 茂莱光学(688502):中金公司关于茂莱光学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02_20240427_2UIO.pdf ─────────┬──────────────────────────────────────────────── 2024-04-27 00:00│茂莱光学(68850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茂莱光学(68850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02_20240427_VH5P.pdf ─────────┬──────────────────────────────────────────────── 2024-04-24 00:00│茂莱光学(688502):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7 日(星期六)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及电话会议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QRCFDu9Da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报名 时进行 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星期六)10:00-11: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暨 2024 年一季度业 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7 日(星期六)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及电话会议 三、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范一先生 首席技术官:周威先生 董事会秘书:鲍洱先生 财务总监:郝前进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星期六)10:00-11: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QRCFDu9Da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 二维码进行报名, 届时将通过“易董 app”或“腾讯会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 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年 4 月 27 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dQRCFDu9Da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二维码在报名时进行会前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5-52728150 邮箱:investors@mlopt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502_20240424_EBDO.pdf ─────────┬──────────────────────────────────────────────── 2024-04-23 00:00│茂莱光学(688502):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茂莱光学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茂莱光学(688502):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茂莱光学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502_20240423_GNW3.pdf ─────────┬──────────────────────────────────────────────── 2024-04-23 00:00│茂莱光学(68850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陈海燕女士主 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502_20240423_ZWOD.pdf ─────────┬──────────────────────────────────────────────── 2024-04-23 00:00│茂莱光学(68850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范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范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范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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