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510 航亚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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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航亚科技(688510):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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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亚科技(688510):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510_20240425_PDV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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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航亚科技(688510):关于参加科创板2023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第二期“提质增效重回报”专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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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下午 13:00-15:30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召开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星期日)16:00
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03 月 28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
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等事项,公司参与科创板 2023 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第二期“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场,重点交流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相关举措。此次活动将采用视频和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
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下午 13:00-15:30
(二)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三) 召开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星期日)16:00 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
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严奇先生、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旭先生、财务总监吴巍巍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
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1893698
邮箱:IRM@hyatech.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
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510_20240423_FT3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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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航亚科技(688510):关于更换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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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部负责人张赛男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
务。
为了更好的履行公司审计部的职责,根据《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工作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聘任黄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88510_20240418_QMP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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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航亚科技(688510):关于注销子公司无锡航亚盘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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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子公司无锡航亚盘件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无锡航亚盘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亚盘件”),并授权
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航亚盘件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R5PT46L
3、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13 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6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邵燃
6、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 35
7、经营范围:航空器用发动机的压气机盘、涡轮盘及其他零部件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燃气轮机的压气机盘、涡轮盘及其他零
部件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84,920.48 7,798,295.42
负债总额 7,638,941.67 7,638,943.50
净资产 -54,021.19 159,351.92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853,431.36 -640,058.25
净利润 -853,431.36 -640,058.25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效益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故决定注
销航亚盘件。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注销航亚盘件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88510_20240418_9VK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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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航亚科技(688510):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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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严奇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
幕信息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
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报告。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
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经营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同意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关联董事严奇及其一致行动人阮仕海、邵燃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
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公司关联董事严奇及其一致行动人阮仕海、邵燃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
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离职员工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
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
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实际情况决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
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关联董事严奇及其一致行动人阮仕海、邵燃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注销子公司无锡航亚盘件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注销无锡航亚盘件制造有限公司,本次注销进一步整合和优化了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
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无锡航亚盘
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
(六)审议《关于更换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聘任黄勤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审计部负责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4-027)。
(七)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 2024-028)。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88510_20240418_2NT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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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航亚科技(6885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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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经营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
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
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提高经营层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利益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二)通过持续推动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体系,增强公司凝聚力。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
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
激励的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首次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别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 净利润(A)(亿元)
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1.35 1.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1.80 1.55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2.20 1.9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净利润(A) A≥Am X=100%
An≤A<Am X =80%
A<An X=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为本次股权激励实
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数据。
2、预留授予部分
若预留授予在 2024 年三季度之前,则 2024 年-2026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授予在 2024 年三季度
之后,则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中 2025-2026 年的考核安排一致。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
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N)
优秀/良好 100%
合格 80%
不合格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至少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和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 -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激励对象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
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分管领导(或直接汇报对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
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董事会办公室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
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董事会办公室指定的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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