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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16(奥特维)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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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516 奥特维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8 00:00│奥特维(688516):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的 24 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 32,084 股;34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作废 1,21 1 股;6 名激励对象因连续两期个人绩效考核为“B”,最后一期不得归属,作废 2,860 股。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 36,155 股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50.3681万股,同意公司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9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避表决。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88516_20240328_O03K.pdf ─────────┬──────────────────────────────────────────────── 2024-03-28 00:00│奥特维(688516):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 下简称“《监管指南》”)、《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2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34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91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79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50.3681 万股。上述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88516_20240328_9YR2.pdf ─────────┬──────────────────────────────────────────────── 2024-03-28 00:00│奥特维(688516):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 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4),独立董事阮春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6 )。 4、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无 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2-019)。 5、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9、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 24 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32,084 股;34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 B”,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作废 1,211 股;6 名激励对象因连续两期个人绩效考核为“B”,最后一期不得归属,作废 2,860 股。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 36,155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 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 ”,部分激励对象连续两期个人绩效考核为“B”,最后一期不得归属。公司本次对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作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88516_20240328_PRYY.pdf ─────────┬──────────────────────────────────────────────── 2024-03-28 00:00│奥特维(688516):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3月 27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9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0.3681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88516_20240328_HCIV.pdf ─────────┬──────────────────────────────────────────────── 2024-03-28 00:00│奥特维(688516):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奥特维(688516):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88516_20240328_0DXD.pdf ─────────┬──────────────────────────────────────────────── 2024-03-28 00:00│奥特维(68851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 奥特维(68851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88516_20240328_Y0R1.pdf ─────────┬──────────────────────────────────────────────── 2024-03-28 00:00│奥特维(688516):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 │意见书 ─────────┴──────────────────────────────────────────────── 奥特维(688516):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8/688516_20240328_NF7B.pdf ─────────┬──────────────────────────────────────────────── 2024-03-27 00:00│奥特维(68851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奥特维(68851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7/688516_20240327_D10J.pdf ─────────┬──────────────────────────────────────────────── 2024-03-26 00:00│奥特维(688516):立信中联审字[2024]D-0035号-奥特维2023年度审计报告 ─────────┴──────────────────────────────────────────────── 奥特维(688516):立信中联审字[2024]D-0035号-奥特维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88516_20240326_IG6H.pdf ─────────┬──────────────────────────────────────────────── 2024-03-26 00:00│奥特维(68851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特维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奥特维(68851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特维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88516_20240326_YF26.pdf ─────────┬──────────────────────────────────────────────── 2024-03-26 00:00│奥特维(68851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奥特维(68851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88516_20240326_639Z.pdf ─────────┬──────────────────────────────────────────────── 2024-03-26 00:00│奥特维(688516):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 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 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 18,375.59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6,965.77 其他应收款 342.42 小计 7,308.19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11,067.40 合计 18,375.59 二、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评估,2023年年度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金额共计 7,308.1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规定,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 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及计提方法,本年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合计 11,067.4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3 年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 失预计合计 18,375.59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约 18,375.59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 ,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 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3-26/688516_20240326_HRZ9.pdf ─────────┬──────────────────────────────────────────────── 2024-03-26 00:00│奥特维(688516):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本年度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 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896,492,333.37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408,941,067.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 元(含税)。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之日(2024年 3月 15日) ,公司总股本 224,092,142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48,184,284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 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23 年度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1,546,180 股,支付金额 219,343,585.41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综上, 2023 年度现 金分红合计667,527,869.41 元(含税),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15% 。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总股本 224,092,142 股,合计拟转增 89,636,856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增加至 313,728,998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 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 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 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同意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 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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