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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38(和辉光电-U)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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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538 和辉光电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1 00:00│和辉光电(688538):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及全部高级管理人员拟自2023年10月30日 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增持股 份价格区间。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4月30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83,289股, 占公司总股本0.0165%,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2万元,已达到增持计划中增持金额下限的100%。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长傅文彪先生,董事、总经理刘惠然先生,副总经理陈志宏先生、梁晓先生、张斌先生,总会计师 、董事会秘书李凤玲女士。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傅文彪 董事长 1,938,204 0.0140 刘惠然 董事、总经理 1,302,000 0.0094 陈志宏 副总经理 660,000 0.0048 梁晓 副总经理 1,048,344 0.0076 张斌 副总经理 420,000 0.0030 李凤玲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420,000 0.0030 注:上述股份为公司因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份,目前均尚未解除限售,具体可上市交易情况和 限售条件等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 (三)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 12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上述增持主体拟自2023 年 10 月 30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截至 2024 年 1月 30日,本次增持计划进展过半 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24,397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81%,合计增持金额为人 民币 254.93 万元,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中拟增持股份金额下限的 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02)。 (二)截至 2024 年 4月 30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83,28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65%,合计增持金额为人 民币 502 万元,已达到增持计划中增持金额下限的 100%。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71,8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83%。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增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拟增持 实际增 实际增持 目前持股 目前持 金额 持金额 股份数量 数量 股比例 (万元) (万元) (股) (股) (%) 傅文彪 董事长 100 101 470,000 2,408,204 0.0174 刘惠然 董事、总经理 100 100 463,000 1,765,000 0.0127 陈志宏 副总经理 80 80 364,289 1,024,289 0.0074 梁晓 副总经理 90 90 406,000 1,454,344 0.0105 张斌 副总经理 60 60 265,000 685,000 0.0049 李凤玲 总会计师、董 70 70 315,000 735,000 0.0053 事会秘书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 票买卖窗口期的相关规定,在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538_20240501_OI9Z.pdf ─────────┬──────────────────────────────────────────────── 2024-05-01 00:00│和辉光电(68853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上述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数量为 24,904,87 8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13,856,908,761 股变更为 13,832,003,883 股,注册资本将由 13,856,908,761.00 元人 民币减少至13,832,003,883.00 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 1333号 2、申报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0892866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538_20240501_EW7D.pdf ─────────┬──────────────────────────────────────────────── 2024-04-30 00:00│和辉光电(68853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和辉光电(68853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538_20240430_UFBI.pdf ─────────┬──────────────────────────────────────────────── 2024-04-30 00:00│和辉光电(688538):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辉光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和辉光电(688538):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辉光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538_20240430_BFUS.pdf ─────────┬──────────────────────────────────────────────── 2024-04-27 00:00│和辉光电(688538):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和辉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和辉光电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 3,083 ,660,725 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 2.65 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02,135,743.48 元。上述款项 已分别于 2021 年5 月 24 日及 2021 年 6 月 28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和 2021年 6 月 29 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1]第 ZA14446 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067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9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 ,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9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1 第六代 AMOLED 生产线产 650,213.57 446,285.82 能扩充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150,000.00 合计 800,213.57 596,285.82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26,667.10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2,739.35 万元),其中用于 现金管理 5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75,000.0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需求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 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38_20240427_FZAT.pdf ─────────┬──────────────────────────────────────────────── 2024-04-27 00:00│和辉光电(688538):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4月 16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晓 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7人,实际出席监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 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同类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同类产品。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38_20240427_H29Q.pdf ─────────┬──────────────────────────────────────────────── 2024-04-27 00:00│和辉光电(68853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 3,083, 660,725 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 2.65 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 分别于 2021年 5月 24日及 2021 年 6月 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5月 25日和 2021年 6 月 29 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4446 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067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上述 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 户管理。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3年 4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9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 ,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 2024年 4月 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9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 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年 3 月 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累计已 号 资总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1 第六代 AMOLED 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 650,213.57 446,285.82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150,000.00 合 计 800,213.57 596,285.82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26,667.10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2,739.35 万元),其中用于 现金管理 5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75,000.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需求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 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4年 4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 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38_20240427_ANZN.pdf ─────────┬──────────────────────────────────────────────── 2024-04-27 00:00│和辉光电(688538):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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