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565 力源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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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00:00│力源科技(688565):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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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科技(688565):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565_20240501_AXA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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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00:00│力源科技(688565):中信证券关于力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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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科技(688565):中信证券关于力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565_20240501_4USP.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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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力源科技(68856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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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科技(688565):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565_20240430_73EJ.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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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力源科技(688565):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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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
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
李尊农。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3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 人。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11.5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 11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4,809.9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二、执业记录
(一)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怡超,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为上海三毛(600689)、莘阳能源(871862)、景格科技(430638)等多家证券业务
审计报告作为签字合伙人签署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东东,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 银江技术(300020)、天正电气(605066)、顺治科技(833060)等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施兴凤,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负责过哈森股份(603958)、天伟生物(871471)、冠明新材(836230)等多个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兴华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
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一)项目咨询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技术标准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相关底稿。审计业务复核核对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
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
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以及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
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项目合伙人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
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
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兴华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
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兴华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中兴华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 年度审
计过程中,中兴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中兴华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
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信用减值、研发费用、合并报表与关联方交易等。同时中兴华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
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
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知识咨询。项目现场负责人
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兴华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兴华所制定了涵盖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
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
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02.4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
险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质,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人
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在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出具的审计
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65_20240427_83F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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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力源科技(68856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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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
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
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3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人。2022 年度经审计
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11.5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1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4,809.9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02.4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
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 39名从业人员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怡超,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
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上海三毛(600689)、莘阳能源(871862)、景格科技(430638)等多家证券业务审计
报告作为签字合伙人签署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东东,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银江技术(300020)、天正电气(605066)、顺治科技(833060)等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工作,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施兴凤,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负责过哈森股份(603958)、天伟生物(871471)、冠明新材(836230)等多个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2、诚信记录
赵怡超(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东东(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兴凤(拟签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具体审计费用(包含 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以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
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该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65_20240427_S9W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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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力源科技(688565):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发
│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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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及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于 2024 年 4月 24 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侯俊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同时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变更为侯俊波先生。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2 日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2024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
2)。自 2023年 12 月 12 日和 2024 年 1 月 6 日起 45 天内,公司均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完成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7,2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实施工作。注销后,公司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154,253,400 元减少至人民币 154,186,200 元,总股本由 154,253,400 股减少至 154,186,200 股。详见公司于 2
024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针对前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四、新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名称: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715401924C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肆佰壹拾捌万陆仟贰佰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侯俊波
成立日期:1999 年 05 月 18 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 58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
机械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仪
器仪表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环保咨询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
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565_20240427_IEQ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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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力源科技(6885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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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年 4月 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万中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际到会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四)听取《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 2023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沈万中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4-02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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