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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66(吉贝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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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566 吉贝尔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 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 17号”),规定了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有关内容,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7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解释 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 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年 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程序 2024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有关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相关会计处理、列报与 17 号准 则解释完全一致,对本公司本年“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等报表项目不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公司目前并未开展供应商融资安排,暂无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公司目前并未发生售后租回交易,暂无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566_20240426_6MTH.pdf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660 人。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祥昀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庆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晓蕊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与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费用一致,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 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循执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勤勉尽职精神,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 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566_20240426_P4XE.pdf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吉贝尔(68856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566_20240426_CFEB.pdf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566_20240426_8JIW.pdf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范明) ─────────┴──────────────────────────────────────────────── 吉贝尔(6885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范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566_20240426_2Y2V.pdf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 吉贝尔(688566):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566_20240426_WG23.pdf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 ─────────┴────────────────────────────────────────────────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9,816.1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166.19 19,816.17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 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一)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将通过新建高端制剂研发中心,购进先进的试验设备、检测设备和工艺研发设备,进行针对新型制剂技术的工艺及产品研究 开发。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地位。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拓展公司制剂技术平台,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 制剂技术是新药研发的重要环节,包括了对药物递送系统、药物释放控制、处方工艺、给药途径、复方制剂等方面的研究开发, 可以根据药物活性成分(API)的理化性质设计开发更贴近临床实际需求的药物。制剂创新不仅可以提高已知活性成分的安全性、有 效性和依从性,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也可以丰富新分子实体的成药途径,提高创新药的研发成功率。 公司现有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复方制剂研发技术等核心制剂技术平台,但现有的研发场地、研发设备、实验环境等难以满足公 司在相关领域的持续研发需要。因此,公司计划通过新建高端制剂研发中心,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从事高端制剂研发,丰富 在研产品路线,从而提升公司科技创新水平。 (2)医药行业竞争激烈,需要持续拓展和丰富研发管线 随着我国新药审批制度、医保支付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落地,我国医药行业涌现出一大批以自主研发为主的新兴企业,同时 传统仿制药企业也纷纷转型,加大了自身研发投入,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医药行业研发投入不足、成果转化率较低的局面,客观上 导致我国医药研发领域进入到良性竞争格局。同时,行业研究水平和创新实力快速提升,以及药品监管部门对境外临床数据的认可, 也使得我国医药研发企业开始直接面临来自全球的大型制药公司和生物科技公司的竞争。行业竞争格局的加剧,要求行业参与者持续 拓展自身在研管线,以丰富的产品梯队巩固市场地位。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向的高端制剂技术研发,具有“平台化研发”特点,技术具备延展性,经积累和迭代后通常能够用于多个品种 开发,大幅提高研发效率。同时,由于相关核心技术与生产工艺紧密结合,容易形成技术壁垒,产品生命周期较长。高端制剂技术研 发效率高,产品生命周期长,有利于公司在激烈的竞争格局中保持优势。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多年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基础 公司在制剂技术上已经有多年积累,建立了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复方制剂研发技术等核心制剂技术平台,并拥有片剂、胶囊剂 、滴眼剂、软膏剂、颗粒剂等多种剂型的生产工艺。基于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开发的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就新分子实体针对 性的设计了脂质体制剂,在成膜控制、均质挤出等关键环节取得实质突破,于 2023 年 4 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 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目前 I 期临床研究正在推进中。复方制剂研发技术平台 通过在药物选择、剂量配比设计等核心要点持续攻关,并引入无定型分散技术,提高了药物的溶出速率和程度,成功开发上市了国内 唯一由钙通道阻滞剂(CCB)和β受体阻滞剂组成的低剂量固定复方制剂,是《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和《中国高血压基层管理指南 》中的推荐用药,2022 年实现销售收入 5,588.20 万元。 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加强,形成了丰富的技术积累,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公司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25 项,其中美国与欧洲专利各 2件,取得了 6 个新药证书,6 个高新技术产品,2 个国家重点新产品;参与起草了利可君片、尼群洛 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等多个产品的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公司拥有完备的药物发现、配方开发、工序改良、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研 发体系,成熟的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经验丰富的药品注册及销售团队,为项目后续研发及商业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制剂技术研发 “十三五”期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就将新型制剂的开发作为工作重点。其中,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原国家卫计委、原国家 食药监总局于 2016 年 10 月发布的《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中更是明确指出,要“重点发展脂质体、脂微球、纳米制剂等新型注 射给药系统,口服速释、缓控释、多颗粒系统等口服调释给药系统,经皮和粘膜给药系统,儿童等特殊人群适用剂型等”。 2021 年 3 月,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进一 步指出,要“加强专利药、中药新药、新型制剂、高端医疗器械等创新能力建设”。《“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 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等多个产业规划中,均将高端制剂生产技术作为重点发展领域。 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为了提高创新能力,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管理,加快技术积累和产品升级,公司制定了研发机构 管理规定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制度对研发工作考核与绩效管理、研发项目申报管理、设计和开发等内容做出了 明确的规范,有利于公司研究开发项目的规范化、流程化、高效化,促进研究开发成果的快速实现。绩效考核方面,公司不断鼓励创 新精神,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制度与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一方面,公司建立了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 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充分平衡薪酬规划在成本控制及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中的杠杆作用;另一方面,公司根据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 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路径,促进技术人员和公司的共同发展,加强技术人员对企业的依存度,从而发掘人才、留住人才,保持公 司技术人员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此外,公司已建立完备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制定了涵盖研究开发、合同评审、评估供应商、原材料采购、仓储管理、生产过 程控制、产品检验、产品发货、售后服务等在内的管理制度,同时公司还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以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 的质量,满足市场需求。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24,166.19 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 20,016.1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150.00 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9,816.17 万元,用于建设投资。 5、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对企业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因此本项目不进行财务评价分析;但本项目的建成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相关产品的研 发能力,有助于丰富公司市场产品供应类别,为公司进一步开拓新的市场奠定基础。 6、项目备案及环评等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和环评手续。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丰富产品管线;有利于提升公司 研发能力,从而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将增加,净资产上升,资产负债率将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管线,从长远来看,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进一步增强。 四、总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符合产业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是必要的、可行的。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566_20240426_U8P2.pdf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留平) ─────────┴──────────────────────────────────────────────── 吉贝尔(6885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留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566_20240426_2MPT.pdf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国祥) ─────────┴──────────────────────────────────────────────── 吉贝尔(68856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国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566_20240426_2TS1.pdf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吉贝尔(688566):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566_20240426_5PTQ.pdf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杨国祥先生、谢竹云先生、何娣女士。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 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谢竹云先生、何娣女士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 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 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566_20240426_OM93.pdf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4 年 1 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2024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 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及相关文件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 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566_20240426_Q4VB.pdf ─────────┬──────────────────────────────────────────────── 2024-04-26 00:00│吉贝尔(68856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同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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