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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89(力合微)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688589 力合微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力合微(688589):中信证券关于力合微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于 2022年 8月 16 日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承接原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 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胡跃明、花少军 (三)现场检查人员 胡跃明、胡正江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 4月 16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 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此外,因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高级管理人员高峰因其配偶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情形 ,截至目前高峰已将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所得已全数上交公司并公开致歉。保荐人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对该事项予以了特别关注,具体 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之“(七)保荐人认为应该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 文件,查阅发行人出具的关于其主要股东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说明,查阅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 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 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人对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在 IPO 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相关费用,包括工资、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材料费、差旅费及房租物业费等。为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 使用的管理,公司针对该事项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置换情况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进度与原计划基本一致,基于前述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的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年审会计师梁瑛琳、财务总监李海霞进行了访谈。 基于前述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回款情况等对会计师进行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存在:高级管理人员高峰因其配偶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情形,截至目前高峰已将本次短 线交易的获利所得全数上交公司并公开致歉。保荐人已在事项发生后对发行人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对董监高培训等方式敦促发行人 整改。保荐人在本次检查中,对上市公司采取了(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培训交流;(2)查阅公司关于短线交易规范的相关制度 等检查程序,发行人已采取了规范培训学习,增强合规意识等整改措施。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会计师配合提供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师关于 202 3年度发行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等资料。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589_20240423_T3R2.pdf ─────────┬──────────────────────────────────────────────── 2024-04-19 00:00│力合微(688589):中信证券关于力合微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力合微(688589):中信证券关于力合微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9/688589_20240419_X8GS.pdf ─────────┬──────────────────────────────────────────────── 2024-04-16 00:00│力合微(688589):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的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1楼 11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慧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589_20240416_8RPI.pdf ─────────┬──────────────────────────────────────────────── 2024-04-16 00:00│力合微(688589):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4 月 29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589 力合微 2024/4/2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LIU KUN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8. 24%股份的股东 LIU KUN,在 2024 年 4 月 15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 LIU KUN 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向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请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效率,LIU KUN 先生提议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LIU KUN 先生持有公司 8.24%的股份, 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 现将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提交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101)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 号 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2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11 已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 已经 公司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3 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 2024 年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9 日、2024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3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 议案 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LIU KUN、黄兴平、冯震罡、吴颖、钟丽辉、高峰、陈丽恒、张志宇、李海霞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589_20240416_XNTE.pdf ─────────┬──────────────────────────────────────────────── 2024-04-16 00:00│力合微(688589):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度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675 家 司(含 A、B 股)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 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朱中伟 梁瑛琳 方国华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年 2018 年 2005 年 何时开始从事 1999 年 2016 年 2003 年 上市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09 年 2020 年 2005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2021 年 2021 年 2021 年 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瀛通通 力合微 宏华数科、万控智造 司审计报告情况 讯、新疆天业、天业节水、 曼卡龙、力合微等 开立医疗、力合微、天英科 技、联合同创、美好医疗、 海洋王、杰尔斯、森鹰窗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6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74.20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1.80万元。 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 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 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实施邀请招标程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招标结果,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589_20240416_D27G.pdf ─────────┬──────────────────────────────────────────────── 2024-04-16 00:00│力合微(688589):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力合微(688589):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688589_20240416_IJNA.pdf ─────────┬──────────────────────────────────────────────── 2024-04-16 00:00│力合微(68858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力合微(68858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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