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599 天合光能 更新日期:2024-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9 00:00│天合光能(688599):关于“天23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7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 2月 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8,864.751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86,475.1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3]33 号)文同意,公司886,475.1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 23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 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2029 年 2 月 12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9.
69元/股。
因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
2,173,242,227 股变更为2,173,425,666 股。同时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47796 元(含税)
。综上,“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9.69 元/股调整为 69.2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开始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天 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72)。
因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
量为 134,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69.2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因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数量为
5,801,875 股,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9.21 元/股调整为 69.0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 月23 日开始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
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
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未来二十个交
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将可能触发“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
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9/688599_20240509_308E.pdf
─────────┬────────────────────────────────────────────────
2024-05-08 00:00│天合光能(68859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天合光能(68859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8/688599_20240508_KE9G.pdf
─────────┬────────────────────────────────────────────────
2024-05-07 00:00│天合光能(688599):关于公司新增借款及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发生时间:2024年 4月 1日至 2024年 4月 30日
被担保人名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本期担保发生额:人民币 33.83 亿元(包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 至 2023 年 末 , 公 司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为31,521,757,649.42 元,2024年 1-4月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 14,069,907,183.44 元,占 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4.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91.1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7.52%,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65.77亿元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期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
024 年 4 月 30 日期间,公司累计发生的担保金额(包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为
33.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3%。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1日至 2024
年 4月 30日担保明细”。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月 12日召开 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
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39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涉及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155 亿元。其中,申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根据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余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
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
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本次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方式
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4月 30日担保明细”、附件二“被担
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
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四、2024 年 1-4 月累计新增借款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1,521,757,649.42元,2024 年 1-4 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
司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14,069,907,183.44 元,占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4.64%。
序号 借款类型 新增借款金额(元) 新增借款占 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1 银行借款 10,991,334,162.43 34.87%
2 其他借款 3,078,573,021.01 9.77%
合计 / 14,069,907,183.44 44.64%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91.1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7.52%,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65.77 亿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六、公司新增借款及对外担保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系为了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
有利于促进其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
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7/688599_20240507_358E.pdf
─────────┬────────────────────────────────────────────────
2024-05-07 00:00│天合光能(68859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5/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5/29~2024/5/28
预计回购金额 30,000万元~60,000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349.1637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2%
累计已回购金额 44,412.51141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1.77元/股~38.1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 5月 29 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及 2023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3-073)。
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5 元/股(含)调整为 64.5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491,637股,占公司总股本
2,179,364,534股的比例为 0.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8.12 元/股,最低价为 21.7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4,125
,114.1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7/688599_20240507_GHNA.pdf
─────────┬────────────────────────────────────────────────
2024-05-01 00:00│天合光能(68859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
天合光能(68859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599_20240501_S042.pdf
─────────┬────────────────────────────────────────────────
2024-05-01 00:00│天合光能(68859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天合光能(68859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599_20240501_8X5O.pdf
─────────┬────────────────────────────────────────────────
2024-05-01 00:00│天合光能(688599):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人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编号 Z26774000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人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栋 20 层
法定代表人 江禹
联系人 王哲、岳阳
情况 内容
联系电话 021-38966515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599
注册资本 2,179,364,506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 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高纪凡
实际控制人 高纪凡
联系人 吴群
联系电话 0519-8158882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9 日;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3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上市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0 日;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0 年度报告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
2021 年度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
2022 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
2023 年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尽职推荐工作 本保荐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
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项目 工作内容
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
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
推荐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2、持续督导期间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持续督导期的信息披露文件由我公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
情况 后,再报交易所公告。
(2)现场检查和培训情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况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发行人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募投项目建设
进展情况、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等情况。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
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制运行情况;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
(包括防止关联方占用 合规性的制度。
公司资源的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等)情况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599_20240501_QGM5.pdf
─────────┬────────────────────────────────────────────────
2024-04-26 00:00│天合光能(688599):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 1
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3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
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 年第四季度
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601,474,085.23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资产名称 本期发生额(10-12 月) 本年度发生额(1-12 月)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40,254.97 158,900.6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59,986,700.39 -290,208,472.7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1,509,097.59 -192,653,266.50
小计 -171,355,543.01 -482,702,838.65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7,654,524.33 -27,654,524.33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1,026,124,765.09 -1,648,607,659.22
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20,936,768.3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75,690,639.94 -1,558,837,965.64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349,261.18 -1,350,908.78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700,648.32
小计 -1,430,118,542.22 -3,257,387,826.28
合计 -1,601,474,085.23 -3,740,090,664.93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71,355,543.0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合同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
提依据和计提方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 1,430,118,542.22 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 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1,601,474,085.23 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
为 1,601,474,085.23 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