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608 恒玄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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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恒玄科技(68860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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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68860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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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恒玄科技(688608):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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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并同
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 65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1367 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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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恒玄科技(688608):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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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分配情况
激励对象职务 激励对象人数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时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二、技术骨干人员、业务骨干人员
技术骨干人员 35 21.9829 91.08% 0.18%
业务骨干人员 2 2.1538 8.92% 0.02%
合计 24.1367 100% 0.2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
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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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恒玄科技(688608):关于参加2023年度芯片设计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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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6:00 前通过公司邮箱 ir@bestechnic.com 将
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公司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参与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3年度芯片设计专
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公司发展理念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
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赵国光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广平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凌琳女士
独立董事:戴继雄先生
(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至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bestechnic.com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877 1788*6666
邮箱:ir@bestechn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
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608_20240424_6C4K.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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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恒玄科技(68860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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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Liang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Liang Zhang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 年 4 月 23 日
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65 元/股,向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136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608_20240424_CM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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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恒玄科技(688608):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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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688608):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608_20240424_GC6J.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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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恒玄科技(688608):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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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688608):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608_20240424_PMZ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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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恒玄科技(68860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玄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法律意
│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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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68860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玄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法律意见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608_20240424_L8P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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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恒玄科技(68860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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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68860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608_20240424_J2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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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恒玄科技(68860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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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68860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608_20240424_PVJW.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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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恒玄科技(688608):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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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688608):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4/688608_20240424_D5Q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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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恒玄科技(68860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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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7,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0,034,708 股的比例为 0.37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8.00 元/股,
最低价为 99.5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009,761.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8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6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为不超过人民币 162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与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2023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4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47,562 股,占公司总
股本 120,034,708 股的比例为0.37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8.00 元/股,最低价为 99.5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
,009,761.1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2/688608_20240402_V7T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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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00:00│恒玄科技(68860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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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作为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艳辉: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王艳辉先生1991 年至 1994 年任大庆石油管理局生产
检测井研究所工程师,1997 年至 2001 年任联想集团副主任工程师,2001 年至 2003 年任普天慧讯网络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03
年至 2005 年任工信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集成电路事业部总经理,2005 年至 2007 年任北京中亚四海通信有限公司首席技术
官,2007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四海雍智半导体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至今任上海陆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至今任厦门积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恒玄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
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 其中以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加次 次数 数 次未参加会
数 议
王艳辉 6 6 6 0 0 否
2、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3 位独立董事每次均列席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3、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9 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次。
我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年度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战略委员会 1 --
提名委员会 0 0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 年,我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现场会议的时机,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
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
,我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
,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全面向我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我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
于我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
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
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 2023 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我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我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己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分析并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是合理的。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 2022 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并自愿披露了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
行编制、披露,并严格履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手续,未出现业绩提前泄露的情况,未出现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该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
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认为公司 202
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资金需求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我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自公司上市以来,作为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促使公司内部控制活
动有效实施。
(十一)董事会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9 次,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
、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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