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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653(康希通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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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653 康希通信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7 00:00│康希通信(688653):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09 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3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星期一) 至 05 月 08 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或 通 过 公 司 邮 箱(kctzqb@kxcom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月 23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 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分红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5 月 09 日上午 10:00-11:3 0 举行 2023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 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P A G E 1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09 日上午 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PING PENG 先生 副总经理:赵奂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彭雅丽女士 独立董事:袁彬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具体参会人员以当天实际出席人员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5 月 09 日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星期一)至 05 月 08 日(星期三)16:00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 或通过公司邮箱( kctzqb@kxcom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50479130 邮箱:kctzqb@kxcomtech.com P A G E 2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 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653_20240427_3G5W.pdf ─────────┬──────────────────────────────────────────────── 2024-04-23 00:00│康希通信(688653):招商证券关于康希通信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 希通信”、“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 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许德学、张培镇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4 月 15 日、2024 年 4 月 16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张培镇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 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 2、与公司高管等人员进行访谈; 3、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等文件; 4、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5、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6、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7、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8、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董监高承诺履行情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康希通信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核查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和监事会会议材料等资料,查阅了内审部工作报告,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自上市以来是否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高管关于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的股东名册、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关联交易相关协 议等,核查了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公告及合 同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 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高管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所在行业及市场信息,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正常、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 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 益。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本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经现场检查后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且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在资产、人 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 况正常良好。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653_20240423_0UYN.pdf ─────────┬──────────────────────────────────────────────── 2024-04-23 00:00│康希通信(688653):招商证券关于康希通信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康希通信(688653):招商证券关于康希通信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653_20240423_PBXA.pdf ─────────┬──────────────────────────────────────────────── 2024-04-23 00:00│康希通信(688653):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3 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 1,672.4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3 年度计 备注 提金额 1 资产减值损失 1,138.42 存货跌价损失 2 信用减值损失 534.0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收票据坏 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计 1,672.49 注:上述金额合计如有尾差,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所致。 P A G E 1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共计 1,138.42 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 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534.07 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20.45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 失 13.62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 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 1,672.49 万元(合并利润 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P A G E 2 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3 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653_20240423_UQHX.pdf ─────────┬──────────────────────────────────────────────── 2024-04-23 00:00│康希通信(688653):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张其秀女士、独立董事袁彬先生、非独立董事邢潇女士,其中主 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张其秀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每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2023 年 3 月 3 1.《关于公司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财务报表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日 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2023 年 9 月 《关于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2 日 1-6 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2023 年 11 月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7 日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2023 年 12 月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14 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 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 年,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 ,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 ,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及风控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 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 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653_20240423_AQQ0.pdf ─────────┬──────────────────────────────────────────────── 2024-04-23 00:00│康希通信(68865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 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 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 号 5幢 1088室。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 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股东)65人,注册会计师 3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超过 150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3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计委员会于 2023年 3月 3日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至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 3月 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该提案经 2023年 3月 27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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