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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657(浩辰软件)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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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657 浩辰软件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7 00:00│浩辰软件(688657):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俞怀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 俞怀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俞怀谷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俞怀谷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俞怀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3,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03%。俞怀谷先生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 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俞怀谷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 司IPO、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俞怀谷先生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陆翔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肖乃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乃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乃茹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 识,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董事会召开 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肖乃茹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肖乃茹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2880780-8218 电子邮箱:ir@gstarcad.com 传真:0512-62528938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 286号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657_20240427_R8AY.pdf ─────────┬──────────────────────────────────────────────── 2024-04-27 00:00│浩辰软件(68865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浩辰软件(688657):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657_20240427_UC17.pdf ─────────┬──────────────────────────────────────────────── 2024-04-23 00:00│浩辰软件(68865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4月 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 286 号浩辰大厦 6 楼会议室(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普通股股东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3,203,5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203,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709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709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立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00,300 99.9862 1,700 0.0073 1,500 0.0065 2、 议案名称:《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00,300 99.9862 1,700 0.0073 1,500 0.0065 3、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00,300 99.9862 1,700 0.0073 1,500 0.0065 4、 议案名称:《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00,300 99.9862 1,700 0.0073 1,500 0.0065 5、 议案名称:《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01,800 99.9926 1,700 0.0074 0 0.0000 6、 议案名称:《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01,800 99.9926 1,700 0.0074 0 0.0000 7、 议案名称:《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188,700 99.9362 14,800 0.0638 0 0.0000 8、 议案名称:《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00,300 99.9862 3,200 0.013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6 《2023 年度利 2,858 99.940 1,700 0.0595 0 0.0000 润分配及资本 ,700 5 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 7 《2024 年度董 2,845 99.482 14,80 0.5175 0 0.0000 事薪酬方案》 ,600 5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 6、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成、高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657_20240423_BLA8.pdf ─────────┬──────────────────────────────────────────────── 2024-04-23 00:00│浩辰软件(68865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浩辰软件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就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之合法性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 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 了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 286 号浩辰大厦 6 楼会议室(一) 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长胡立新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 9:15-15: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23,20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11,463,3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1,740,1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16%。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监高授权委托代表)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下列议案: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7.《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8.《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 决,并由计票人、监票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 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3,200,300 股,反对 1,700 股,弃权 1,5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862%。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3,200,300 股,反对 1,700 股,弃权 1,5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862%。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3,200,300 股,反对 1,700 股,弃权 1,5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862%。 4.《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3,200,300 股,反对 1,700 股,弃权 1,5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862%。 5.《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3,201,800 股,反对 1,7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26%。 6.《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201,800 股,反对 1,7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2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8,700 股,反对 1,700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405%。 7.《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188,700 股,反对 14,8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3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5,600 股,反对 14,800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4825%。 8.《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200,300 股,反对 3,2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862%。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657_20240423_0TSB.pdf ─────────┬──────────────────────────────────────────────── 2024-04-09 00:00│浩辰软件(688657):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4月 18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30 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 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11 日(星期四)至 04 月 17 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 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gstarcad.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4 月 1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 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4月 18 日上午 10:00-11:30举行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 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4月 18日上午 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陆翔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俞怀谷 财务总监:丁国云 独立董事:虞丽新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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