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677 海泰新光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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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0:00│海泰新光(688677):国泰君安关于海泰新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及重新分配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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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688677):国泰君安关于海泰新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及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
核查意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30/688677_20240430_E18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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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海泰新光(688677):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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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6/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90.00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20.43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99%
实际回购金额 5,989.4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1.25元/股~60.36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 6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个月
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 6 月 16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3年 6 月 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3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204,329股,占公司总股本 121,637,381 股的 0.99%,
回购最高价格 60.36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41.25元/股,回购均价 49.7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59,894,53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 6月 16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
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汪方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0,000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
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6,438,000 38.18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5,199,381 61.82 121,637,381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36,548 0.28 1,023,381 0.84
股份总数 121,637,381 100.00 121,637,381 100.00
注:1.2024年 2月 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6,438,000股;2.2023年 11月 22 ,公司 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归属股份数量为 517,496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204,329 股,现有库存股 1,023,381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
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未能在本公
告发布后 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7/688677_20240427_HQX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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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海泰新光(68867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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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68867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677_20240426_RPMQ.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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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海泰新光(68867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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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68867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677_20240425_QDP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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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海泰新光(688677):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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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688677):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677_20240425_7Y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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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海泰新光(688677):国泰君安关于海泰新光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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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688677):国泰君安关于海泰新光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677_20240425_1C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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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海泰新光(68867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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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68867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677_20240425_7H2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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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海泰新光(68867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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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
024年度拟向合作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金融机构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
票、保理、保函、信用证、远期外汇买卖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
金额为准。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
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
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677_20240425_Y46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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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海泰新光(68867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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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4日 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人。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郑今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
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合计审议了 17 项议案,详情见《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次会议的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 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我们保证和承诺,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经过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059.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 1.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71.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0.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13,629.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9.20%;2023 年末总资产139,481.41万元,同比增长 0.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129,258.44万元,同比增长 6.02%。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现金红利 5.50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 2024 年 4
月 24日公司总股本121,637,381股扣除公司库存股份1,022,577股后的剩余股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66,338,142.20
元(含税),占公司 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5.53%。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
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 12月 31 日)》
;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青岛海
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 12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泰新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及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及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及重新分配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及重新
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八)审议通过《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
们同意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我们保证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按照以下方案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 2024 年薪酬标准为 8万元(含税)/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
024年度拟向合作银行合计申请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
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5/688677_20240425_PZX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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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海泰新光(688677):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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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17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 100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17 日
至 2024年 5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 √
文及其摘要》
2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 √
作报告》
3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 √
作报告》
4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
报告》
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
方案》
6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
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
关事宜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分别听取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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