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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711(宏微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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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688711 宏微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1 00:00│宏微科技(68871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宏微科技(68871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711_20240501_2XLE.pdf ─────────┬──────────────────────────────────────────────── 2024-05-01 00:00│宏微科技(688711):关于参加2023年度半导体集体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7:00 前通过邮 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 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成果、财务状况、 发展理念,公司计划参与由上交所主办的 2023 年度半导体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 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e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四)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7:00 前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 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赵善麒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丁子文 财务总监:薛红霞 独立董事:王文凯 证券事务代表:戴超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85163738 邮箱:xxpl@macmicst.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 com/)查看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711_20240501_KJEI.pdf ─────────┬──────────────────────────────────────────────── 2024-05-01 00:00│宏微科技(688711):中信证券关于宏微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在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公司”“上市公司”)进行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 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李阳、李想。 (三)现场检查人员 李想、蒋宏图。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 4月 22日至 2024年 4月 23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 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查阅前述文件,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 的说明,查阅会计师关于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 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 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进度与原计划基本一致,基于前述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规定:“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存在部分投资期限超过 董事会、监事会授权有效期限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但相关产品可随时赎回,公司需充分关注上述产品,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处理,确保投资期限不存在违反《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的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年审会计师、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基于前述检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回款情况、主要经营数据、客户供应商走访反馈等对会计师进行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23〕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前五大客户和关 联交易部分内容披露不真实、不完整情形;在《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会计处理科目使用错误、编制合并报表时 未抵消权益分类、未按照新租赁准则列报的情况。针对上述事项,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以及财务人员的合规培训, 完善公司内控流程。 2、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规定:“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存在部分投资期限超过董事会、监事会授权有效期限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但相关产品可随时赎回,公司需充 分关注上述产品,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处理,确保投资期限不存在违反《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情形。 3、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情况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财务报表 、往来明细表等资料。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711_20240501_C6IO.pdf ─────────┬──────────────────────────────────────────────── 2024-05-01 00:00│宏微科技(688711):中信证券关于宏微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宏微科技(688711):中信证券关于宏微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5-01/688711_20240501_F0LA.pdf ─────────┬──────────────────────────────────────────────── 2024-04-26 00:00│宏微科技(688711):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 前审计委员会由王文凯(召集人)、赵善麒、张玉青组成,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王文凯(召集人)、温旭辉、张玉青 3 名独立董事 组成,并由会计专业人士王文凯担任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1月 4日 《关于公司 2023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4月 25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8月 17日 《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10月 26日 《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次十一会 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 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天衡参与审计的 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 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 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 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 治理制度,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 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待整改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风控管理部、财经中心、董事会办公室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 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 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 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 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711_20240426_57LZ.pdf ─────────┬──────────────────────────────────────────────── 2024-04-26 00:00│宏微科技(68871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宏微科技(68871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711_20240426_BG0A.pdf ─────────┬──────────────────────────────────────────────── 2024-04-26 00:00│宏微科技(68871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宏微科技(68871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711_20240426_636Y.pdf ─────────┬──────────────────────────────────────────────── 2024-04-26 00:00│宏微科技(688711):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 宏微科技(688711):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6/688711_20240426_R96Y.pdf ─────────┬──────────────────────────────────────────────── 2024-04-26 00:00│宏微科技(6887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 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 红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3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之比低于 30%,主要出于对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 阶段,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为推动公司各项 战略规划落地,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提出此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的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报告期末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77,087,366 .92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6,194,855.57 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截至 2024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2,116,633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90,496.9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1.78%。 (二)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2,116,633 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 60,846,653 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212,9 63,286 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 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 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194,855.57 元,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77,087,366.92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13,690,496.97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1.78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主要从事 IGBT、FRD 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和模块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可用于电机节能、轨道交通、智能电网、航空航天、新能源发电/储能、汽车电子等高压高频领域,具有开关速度高,电流大等特性 。 受益于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的推动,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充电桩)、新能源发电、“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 划等一系列国家政策措施的支持下,我国 IGBT 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虽然近年来我国半导体的自给率稳步提升,但总的来说,增 长缓慢,缺口较大。这些因素为国产替代提供了机遇。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行业惯用的 Fabless 模式,对于芯片及单管产品生产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公司专注于芯片的研发和设计,将设计好的 芯片委托给芯片代工企业制造,公司利用芯片代工企业强大的芯片生产能力来满足公司单管和模块中的芯片需求,实现产品链的一体 化构建。由于国内从事单管产品封装厂家较多,公司将单管产品的封装生产环节也委托给其他企业进行。 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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