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688772 珠海冠宇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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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珠海冠宇(68877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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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17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772_20240423_U5X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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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珠海冠宇(68877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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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
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 5,448.92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8.1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69.84
小计 -457.97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5,428.4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78.48
小计 5,906.89
合 计 5,448.92
注 1: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包含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清理减值损失。注 2: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2024 年第一季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原因说明
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5,906.89 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5,428.40 万元,占比 91.90%。
公司动力类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效益仍不明显,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成本、设备折旧等间接成本也较高。同时,由于公司
新产品产线存在一定的调试周期,该部分新产品在产能爬坡过程中生产良率较低,单位生产成本较高。前述原因综合导致部分存货存
在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应计提跌价准备,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
减营业成本。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5,905.95 万元。
(二)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
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5,448.92 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5,448.92
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5,906.89 万元中存货跌价损失 5,428.40 万元,占比 91.90%,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公司会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5,905.95 万元。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
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772_20240423_7M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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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珠海冠宇(68877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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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68877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3/688772_20240423_J5M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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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珠海冠宇(688772):关于参加科创板2023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第二期“提质增效重回报”专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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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3:00-15:30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召开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星期日)16:00 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
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等事项,公司参与科创板 2023 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第二期“提质增效重回
报”专场,重点交流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相关举措。此次活动将采用视频和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
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下午 13:00-15:30
(二)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三)召开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星期日)16:00 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
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延铭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宗坤先生
财务负责人:王巍先生
独立董事:赵焱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6321988
电子邮箱:investor@cosmx.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
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22/688772_20240422_Y26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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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珠海冠宇(688772):关于不向下修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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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件。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两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18 日至 2024 年6 月 17 日),如再次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 号文同意注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0,890,43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8,90
4.3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2028 年 10 月 23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0 号文同意,公司 308,904.30万元可转债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宇转债”,债券代码“118024”。
根据有关规定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冠宇转债”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3.68元/股。因公司
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23.5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3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
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基于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
在价值的信心,于 2024 年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徐延铭先生、付小虎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 4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两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18 日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
),如再次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6 月
18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冠宇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88772_20240418_1Y5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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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珠海冠宇(688772):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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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4/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000 元~100,000,000 元
回购价格上限 24.91 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6,519,83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812%
实际回购金额 99,999,281.11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1.67 元/股~20.02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
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5 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91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1)。
(二)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19,8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21,857,176 股的 0.5812%
,回购最高价格 20.02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1.67 元/股,回购均价 15.3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99,999,281.11 元(不含交易
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55,549,710 31.69 356,354,190 31.7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66,306,500 68.31 765,502,986 68.2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6,519,830 0.58
股份总数 1,121,856,210 100.00 1,121,857,176 100.00
注 1:2023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期间,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已转股 966 股,致使公司总股本由1,121,856,210
股增加至 1,121,857,176 股。
注 2:2023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期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变化,主要系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战略投资者持有的 8,040,420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以及战略投资者持有的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融通出借后归还所
致。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6,519,830 股,将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如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
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8/688772_20240418_7PN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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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珠海冠宇(688772):关于“冠宇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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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 号文同意注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0,890,43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8,90
4.3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2028 年 10 月 23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0 号文同意,公司 308,904.30万元可转债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宇转债”,债券代码“118024”。
根据有关规定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冠宇转债”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3.68元/股。因公司
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23.5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3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冠宇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0.052 元
/股)。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将可能触发“冠宇转债”的转股价格
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冠宇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11/688772_20240411_MB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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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珠海冠宇(688772):二〇二三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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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688772):二〇二三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4-04-09/688772_20240409_7F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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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珠海冠宇(68877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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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
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
增加。
在此背景下,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
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
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
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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