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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信息☆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新股发行】【2.新股新闻】【3.新股研报】 【1.新股发行】 ┌────┬────┬──────┬────┬─────┬─────┬─────┐ │申购代码│申购简称│发行量(万股)│价格(元)│网上申购日│网下配售日│摇号结果公│ │ │ │ │ │ │ │告日 │ ├────┼────┼──────┼────┼─────┼─────┼─────┤ │732459 │红板科技│ 10000.00│ 17.70│2026-03-27│2026-03-27│2026-03-31│ │301696 │三瑞智能│ 4001.00│ 24.68│2026-03-27│2026-03-27│2026-03-31│ │787811 │有研复材│ 13043.51│ 6.41│2026-03-30│2026-03-30│2026-04-01│ │920181 │赛英电子│ 1080.00│ 28.00│2026-03-30│--- │--- │ │301666 │大普微 │ 4362.16│ ---│2026-04-03│2026-04-03│2026-04-08│ │732293 │埃泰克 │ 4477.27│ ---│2026-04-07│2026-04-07│2026-04-09│ │301513 │尚水智能│ 2500.00│ ---│2026-04-08│2026-04-08│2026-04-10│ └────┴────┴──────┴────┴─────┴─────┴─────┘ 【2.新股新闻】 ─────────┬──────────────────────────────────────────────── 2026-03-26 20:33│尚水智能(301513):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审计委员会及 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如下: 依据《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同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了各专门委 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以及议事规则等。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战略委员会 金旭东 金旭东 董事长、总经理 刘剑洪 独立董事 吕绍林 副董事长 石桥 董事 梁伟杰 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李黔 董事 审计委员会 范伟红 范伟红 独立董事 谢佑平 独立董事 曾丹丹 董事 提名委员会 谢佑平 谢佑平 独立董事 刘剑洪 独立董事 金旭东 董事长、总经理 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刘剑洪 刘剑洪 独立董事 范伟红 独立董事 金旭东 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立以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 运行情况良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c5f759d-7dbb-4b5c-9399-142e86ec06b2.PDF ─────────┬──────────────────────────────────────────────── 2026-03-26 20:33│尚水智能(30151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关于同意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 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 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b763dd9a-7ee2-4aee-acb6-173c389f033f.PDF ─────────┬──────────────────────────────────────────────── 2026-03-26 20:33│尚水智能(301513):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整体变更成立以来,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并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且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 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股 份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做出决策。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董事会制度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并行使职权。 公司整体变更成立以来,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规范运作,不存在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 行使职权的行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股份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做出了有效决策。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自整体变更成立股份公司 以来至取消监事会之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并行使职权。 公司整体变更成立以来,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规范运作,不存在监事会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 行使职权的行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股份公司共召开 12 次监事会会议,对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及其他相关事项做出了有效决议。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建立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确定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及议事程序,提高独立董事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包括 1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担 任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职。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独立董事未曾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历次决议或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处理公司董事会日常 事务,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并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后作为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及运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有效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与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 策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39ce996-714b-45ff-b623-1016e12c78af.PDF ─────────┬──────────────────────────────────────────────── 2026-03-26 00:00│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调整的公告 ─────────┴──────────────────────────────────────────────── 上证公告(会员)〔2026〕002号 因德邦股份(证券代码:603056)进入终止上市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所于2026年3月2 7日起将以上证券调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3月26日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magin/announcement/ssereport/c/c_20260326_10813101.shtml ─────────┬──────────────────────────────────────────────── 2026-03-25 21:23│大普微(301666):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从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管理与职责、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等 方面对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 俗易懂,充分披露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揭示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不得有选择地披露部分信息,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信息,不得向单个或 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露;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 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立了合规性原则、平 等性原则、主动性原则、诚实守信原则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1)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2)组织与 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3)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 层;(4)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5)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6)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 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7)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8)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 管理的其他活动。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 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 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相关的制度措施,以保障公司与投资者实现良好的沟通,为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在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从而达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切实保护投资者 权益的目标。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股东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 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三、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对股东投票机制作出了规定,包括累积投票制、网络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征集投票权 等,具体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就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 积投票制。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开进行选举。 (二)网络投票制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召集人指定的其他地点。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 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三)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四)征集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b384db22-0942-46cf-996a-fac2cb376042.PDF ─────────┬──────────────────────────────────────────────── 2026-03-25 21:18│大普微(301666):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2023年 9月 1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定设立董事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担 任召集人的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 杨亚飞 朱劲松、全智 提名委员会 单羿 全智、杨亚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海龙 单羿、杨亚飞 审计委员会 吴亮 王海龙、池可 2025年 5月 24日,发行人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取消监事 会并以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履行了相应职责,运作情况良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bd12d2fa-2c0a-403d-b887-e43a900135bb.PDF ─────────┬──────────────────────────────────────────────── 2026-03-25 20:33│盛龙股份(00125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龙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4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 称为“盛龙股份”,股票代码为“001257”。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2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21,5 00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64,50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4,499,998股,约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2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350,002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 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5,150,000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根据《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为 6,203.25278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 40.0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 60,200,500 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45,149,502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05,350,500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 次发行总量的 7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376148529%,有效申购倍数为 2658.52429 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T+2 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 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以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 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组成。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与深交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与深交 所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为4,731,45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2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768,542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7.8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4,499,998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 额2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6年3月17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 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2026年3月26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号 类型 (股) (元) (月) 1 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与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1,994,884 15,599,992.88 12 深交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 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产管理计划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2 国证资管盛龙股份员工参与 管理计划 2,736,572 21,399,993.04 12 深交所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3 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26,682,385 208,656,250.70 12 公司 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 4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 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 6,937,420 54,250,624.40 18 限公司 者其下属企业 5 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资 5,336,477 41,731,250.14 18 有限公司 6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937,420 54,250,624.40 24 7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 6,937,420 54,250,624.40 24 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 8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 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 6,937,420 54,250,624.40 24 伙) 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 合计 64,499,998 504,389,984.36 - 注:1、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04,865,13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820,045,355.7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485,36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795,554.3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5,149,502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53,069,105.64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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