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信息☆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5-03-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新股发行】【2.新股新闻】【3.新股研报】
【1.新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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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代码│申购简称│发行量(万股)│价格(元)│网上申购日│网下配售日│摇号结果公│
│ │ │ │ │ │ │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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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29 │矽电股份│ 1043.18│ 52.28│2025-03-11│--- │2025-03-13│
│001382 │新亚电缆│ 6200.00│ 7.40│2025-03-11│2025-03-11│2025-03-13│
│787757 │胜科纳米│ 4033.11│ ---│2025-03-14│2025-03-14│2025-03-18│
│301535 │浙江华远│ 6379.41│ ---│2025-03-14│2025-03-14│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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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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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20:33│恒鑫生活(3015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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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生活”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5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909号)。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
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3月1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3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
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
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
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
3月10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恒鑫生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
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4”位数4664
末“5”位数89126,01626,14126,26626,39126,51626,64126,76626
末“6”位数723189
末“7”位数3664326,1664326,5664326,7664326,9664326,1668597,6668597
末“8”位数17017657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恒鑫生活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4,735个
,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恒鑫生活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1/b55c30ec-349a-4f52-9620-91a6fc2e1d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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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00:00│恒鑫生活(3015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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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生活”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909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为 2,55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92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
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127.5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23.2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 726.7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2,550.00万股,网上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
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 2025年 3月 7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恒鑫生活”股票 726.75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2025年3月1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 2025年 3月 11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
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
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年 3月 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
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
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
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股票
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
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
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
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
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
为 11,651,17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68,060,914,500 股。配号总数 136,121,829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 0
00136121829。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
数为 9,365.1069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发
行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 51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313.2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236.75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181712222%,有效申购倍数为5,503.20716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 2025年 3月 10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摇号
抽签,并将于 2025 年 3 月11日(T+2日)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1d6c37ca-b001-4ae5-8d6f-387244e050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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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22:18│矽电股份(301629):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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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科学和
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和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制度逐步完善,依法规范运作,管理效率不断提高,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
公司先后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进行了规范,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上述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定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各
项基本制度。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23 次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提案、议事、表决。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依法行使权利并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就董
事与非职工监事的选举、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定向增发、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对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9年 12月 16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设董事长 1名。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董事
长,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制度,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
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设立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32 次董事会议。历次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提案、议事、表决。报告期内,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并切实履行职责,制订了利润分配、财务预算、
财务决算、定向增发等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了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事项。公司董事会能够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
围内有效行使相应的职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9年 12月 16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名,设监事会主席 1名。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
监事会主席。2022年 11 月 29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监事会的换届选举,设立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23 次监事会议,除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间隔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规定外,公司历次监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提案、议事、表决。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并切实履行职责,
审议了关联交易、定向增发、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等方案,并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及职工的
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未就前述监事会召开时间间隔存在的瑕疵事项提出或存在异议,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情形不影
响有关决议的效力,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9年 12月 16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独立董
事制度》,对独立董事的提名、聘任、任职资格、更换、职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向旭家、李平
、赵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赵英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及专业背景均符合相关规定
。2022年 11月 29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上述三人连任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自接受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详细审
阅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并独立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制度有效规范了公司的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名,负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筹备、资料保管以及信息披露等工作。公司聘
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资质、专业知识和品德。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杨波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开始履职。2022年 12月 7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续聘杨波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出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等职责,为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6a75292a-bc9b-4083-8a94-72d8549ba8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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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22:18│矽电股份(301629):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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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关系安排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和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
)》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公司信息披露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
股东的原则。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2022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加以制度性规范,涵
盖公司的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信息披露范围、信息披露时点、信息披露责任人等事项,以确保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
管理工作的日常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直接领导下,统一负责公示的信息披露事务。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的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
2、投资者沟通渠道
2022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工投作的决
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检查考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
务的负责人,负责公司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
公司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如下表所示:
信息披露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杨波
联系电话 0755-84534618
网址 http://www.sidea.com.cn
电子邮箱 ir@sidea.com.cn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未来将通过多种沟通联系方式加强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公司将不断提高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关于上市后的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1、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事
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对实施累积投票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
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应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网络投票方式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投票表决的,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草案)》执行。股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4、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38459d66-4a4a-42fc-8873-938d9b259e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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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22:18│矽电股份(30162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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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矽电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
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38 号文)。《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并置备于
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
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新股 1,043.1819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 1,0
43.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69%,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500 股的余股 319 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
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
可流通。
2、本次发行价格为 52.28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2025 年 3 月 11 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
方式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
业(C35)”。截至 2025 年 3 月6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9.67倍。本次发行
价格 52.28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6.23 倍,低于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5 年 3 月 6 日,T-3 日)。
3、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日为 2025 年 3 月 11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5 年 3
月 11 日(T 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5 年 3 月 13 日(T+2 日)公告的《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年 3 月 13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
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止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新股 1,043.1819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
网下询价和配售。
发行价格 52.28 元/股
发行对象 2025 年 3 月 11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
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5 年 3 月 7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
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
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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