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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信息☆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5-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新股发行】【2.新股新闻】【3.新股研报】 【1.新股发行】 ┌────┬────┬──────┬────┬─────┬─────┬─────┐ │申购代码│申购简称│发行量(万股)│价格(元)│网上申购日│网下配售日│摇号结果公│ │ │ │ │ │ │ │告日 │ ├────┼────┼──────┼────┼─────┼─────┼─────┤ │001365 │天海电子│ 7900.00│ 27.19│2026-05-07│2026-05-07│2026-05-11│ │732435 │嘉德利 │ 4600.00│ ---│2026-05-13│2026-05-13│2026-05-15│ │001237 │惠康科技│ 3708.79│ ---│2026-05-13│2026-05-13│2026-05-15│ └────┴────┴──────┴────┴─────┴─────┴─────┘ 【2.新股新闻】 ─────────┬──────────────────────────────────────────────── 2026-05-06 20:34│维通利(00139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通利”、“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98 号文同意注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 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0.38 元/股,发行股份 6,233.3334 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4,933.3334 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122.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为 1,122.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8.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 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66.8334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044.5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0.00%。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 上发行合计数量 5,111.3334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 2026 年 5 月 6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维通利”股票 2,044.5000 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6年 5月 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6 年 5 月 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多只 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 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5 月 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 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 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 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 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 ,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6,845,12 1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97,666,430,000 股,配号总量为 395,332,860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 000395332 860。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9,668.20396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2,044.55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022.2834 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4,089.0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 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06866184%,有效申购倍数为 4,834.04287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 2026 年 5 月 7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 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 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 ly.com.cn)及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0f579ce-ada0-4936-8444-4dbd6804a3b8.PDF ─────────┬──────────────────────────────────────────────── 2026-04-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23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招商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 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900.00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5.0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 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5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回 拨至网下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4,424.00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 初始发行数量为 1,896.00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 2026 年 5 月 11 日(T+2 日)刊登的《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 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 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T-1 日,周三)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网(网址: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 .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 ,网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查阅。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33f87dc-7fba-4916-a419-1f9086a23e45.PDF ─────────┬──────────────────────────────────────────────── 2026-04-30 00:00│春光集团(30153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376 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或 “保荐人 (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春光集团”,股票代码为“301531”。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0元/股,发行数量为 5,493.3340 万股,全部为公开 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 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 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即中金春光集团 1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春光 1 号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中金春光 1 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49.3334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824.0001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49.3334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274.6667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43.2006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 量的 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400.8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33%。 根据《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 数为 9,469.46966 倍,高于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988.8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554.3506 万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51.6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389.65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 次发行总量的 48.33%。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180149270%,有效申购倍数为 5,550.95227 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缴款工作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T+2 日)结束。 一、 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中金春光 1 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49.3334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49.3334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 差额 274.6667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T-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 综上,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类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号 资者名称 (股) (月) 1 中金春光 1号资管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5,493,334 73,061,342.20 12 计划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3,790,804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16,417,693.2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05,69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405,756.8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5,543,506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39,728,629.8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 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255.6353 万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 .65%。 三、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05,696 股,包销金额为 1, 405,756.80 元,包销股份的数量约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19%。 2026 年 4 月 30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 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 券账户。 四、 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8,813.07 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5,844.91 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603.77 万元; 3、律师费:789.49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30.19 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44.71 万元。 注:上述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发行手续费中包 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五、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若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9620583 发行人: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100d132-5765-4f05-b609-f2fa14c3bc28.PDF ─────────┬──────────────────────────────────────────────── 2026-04-30 00:00│惠康科技(001237):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 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 咨询、建议,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高效化。 自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原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机构和人员均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履职尽责、有效制衡,保证了公司依法、规范和有序运作,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发生。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 议事规则的议案》,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以来,公司共召开 16 次 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发行人共召开 25 次董事会 。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董事认真履行董事义务,依法行使董事权利。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发行人共召开 9 次监事会 。发行人历次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监事认真履行监事义务,依法行使监事权利。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的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的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的职权等。 公司独立董事自上任以来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规范公司运作、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及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免程序及工作程序等。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公司规章制 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等工作,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cd62b25-3ddd-4cce-8d00-cb07b91577d2.PDF ─────────┬──────────────────────────────────────────────── 2026-04-30 00:00│惠康科技(001237):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截至本说明文件出具之日,各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陈越鹏 陈越鹏、郑莉、邵建波 审计委员会 蔡珊明(会计专业人员) 蔡珊明、胡力明、王伟 提名委员会 胡力明 胡力明、邵建波、陈越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邵建波 邵建波、蔡珊明、郑莉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规范运行情况良好,发行人的历次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会议记录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导致发行人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无效的情况,发行人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得到了切实发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142b298-8777-4e63-8688-3c6c19fded03.PDF ─────────┬──────────────────────────────────────────────── 2026-04-30 00:00│惠康科技(001237):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关于同意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 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 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 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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