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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信息☆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1-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新股发行】【2.新股新闻】【3.新股研报】 【1.新股发行】 ┌────┬────┬──────┬────┬─────┬─────┬─────┐ │申购代码│申购简称│发行量(万股)│价格(元)│网上申购日│网下配售日│摇号结果公│ │ │ │ │ │ │ │告日 │ ├────┼────┼──────┼────┼─────┼─────┼─────┤ │780112 │振石股份│ 26105.50│ 11.18│2026-01-19│2026-01-19│2026-01-21│ │920159 │农大科技│ 1600.00│ 25.00│2026-01-19│--- │--- │ │001220 │世盟股份│ 2307.25│ ---│2026-01-23│2026-01-23│2026-01-27│ │787712 │北芯生命│ 5700.00│ ---│2026-01-26│2026-01-26│2026-01-28│ └────┴────┴──────┴────┴─────┴─────┴─────┘ 【2.新股新闻】 ─────────┬──────────────────────────────────────────────── 2026-01-14 20:38│世盟股份(001220):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 序号 承诺名称 页码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及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4 2 中介机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5-10 3 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11-13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特此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包括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或下属企业,下同)之外的其他企业,未 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所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与发行人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保持独立。 2、本人将来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营、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在中国 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所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 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主体从事与发行人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未来如有在发行人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将介绍给发行人。对发行人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 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 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处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地 位或发行人终止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申请/上市为止(以上述日期中较早发生者为准)。 5、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209f44a4-8a21-4b25-8527-bc672183898a.PDF ─────────┬──────────────────────────────────────────────── 2026-01-14 20:38│世盟股份(001220):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审计委员会 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如下,除非本说明另有所指,本说明所使用特定词语应具有其在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世盟供 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所定义的含义: 2019 年 11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董事会设 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022 年 1 月 24 日、2024 年 4 月 8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第二十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修订上述制度的相关议案。 据此,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计四个专门委 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2025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的议案》《关于修改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人员构成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1/2 以上,其中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 1/2 以上独立董事 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作为独立董事委员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如有2 名以上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委员的,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 1 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公司目前的审计委员会由杨丹、翟昕、马雪涛三人组成,其中杨丹、翟昕为公司独立董事。杨丹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运行情况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报告、决议或提出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由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报告期初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共 召开过 26 次会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1、人员构成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1/2 以上。委员由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会议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1 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公司目前的提名委员会由彭和平、翟昕、张经纬三人组成,其中彭和平、翟昕为公司独立董事。彭和平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2、运行情况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报告、决议或提出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由 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报告期初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提名委员 会共召开过 7 次会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1、人员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1/2 以上,委员由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 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公司目前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翟昕、彭和平、张经纬三人组成,其中翟昕、彭和平为公司独立董事。翟昕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 2、运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报告、决议或提出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报告期初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共召开过 4 次会议。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1、人员构成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由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董事长担任。 公司目前的战略委员会由张经纬、杨丹、彭和平三人组成,其中杨丹、彭和平为独立董事。张经纬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2、运行情况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报告、决议或提出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由 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报告期初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战略委员会共 召开过 12 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7ed1dfaa-b678-434c-ab96-76bfabeb8973.PDF ─────────┬──────────────────────────────────────────────── 2026-01-07 19:02│至信股份(60335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特别提示 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至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608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西南证券合称“联 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6,666,667股,占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 量为11,333,333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 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333,333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 战略配售股数没有差额,不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7,200,334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 ;网上发行数量为18,133,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 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合计45,333,334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21.88元/股。发行人于2026年1月6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至信股份”A股18 ,133,000股。根据《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和《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 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101.79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发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8 ,133,500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066,834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 6,266,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468624%。敬请投资 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1月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应于2026年1月8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 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1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 相关规定。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 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 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 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 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 规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 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 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按承诺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关于本次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6年1月5日(T-1日)公告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关于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2025年12月30日(T-3日),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 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1月12日(T+4日)之前,依据原路径退回。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7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 7室进行了至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 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4”位数5063,0063 末“5”位数09309,34309,59309,84309 末“6”位数663312,863312,463312,263312,063312,013173 末“7”位数4223989,5473989,6723989,7973989,9223989,2973989,1723989,0473989 末“8”位数99978288,79978288,59978288,39978288,19978288,59236237 末“9”位数031031140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至信股份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72,533个 ,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至信股份”A股股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6-01-08/603352_20260108_M3OC.pdf ─────────┬──────────────────────────────────────────────── 2025-12-31 00:00│上交所就修订主板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 近日,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主板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 意见。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行为,引导董秘积极履职,推 动上市公司优化内部治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规则修订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落实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建立董秘聘任、履 职、解聘全流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董秘履职保障,引导董秘更好履职,充分发挥董秘在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治理、内外部沟 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二是,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细化董事、高管相关规定,完善董事、高管 监管制度,从任职、履职、离职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督促董事、高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健全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要求 上市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董事、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促进董事、高管和公司更好实现利益绑定;进 一步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严格限制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规则后,适时发布。 关于就修订主板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http://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251231_10803808.shtml ─────────┬──────────────────────────────────────────────── 2025-12-31 00:00│上交所修订发布公募REITs业务规则,护航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新国九条”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的统一 部署,12月31日,上交所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不 动产基金业务办法》),并完善了相关配套业务指引及指南。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规则体系 ,健全市场功能,保障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平稳起步,推动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在充分吸收前期市场机构意见的基础上,上交所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对REITs业务规则进行了优化完善: 完善基本规则,夯实REITs规范运作制度基础 拓宽《不动产基金业务办法》适用范围至商业不动产REITs,一体适用于REITs上市审核、发售、上市交易及信息披露等有关安排。调 整上交所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至出具首次书面反馈意见用时,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新增约见问 询、现场督导等准入环节监管手段,明确申报即担责,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优化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制度适应性和包容性 优化完善审核、发售、扩募及新购入不动产重点领域业务规则。修订《审核关注事项指引》,聚焦重大性、关键性,优化资产合规性 、回收资金用途、收益率要求,规范商业综合体、商业零售、办公、酒店等业态的特殊信息披露与核查要求,进一步提升规则适应性 和包容性。修订《发售业务指引》,对询价定价、战略配售、网下配售等关键环节作出细化规范,保障发售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 展。修订《扩募指引》,完善扩募及新购入不动产制度机制,扩募间隔期缩短为6个月,进一步增强REITs市场的内生动力。制定《审 核程序指引》,规范REITs申报、受理、审核、反馈等程序要求,提升审核透明度和工作质效。 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聚焦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完善定期、临时信息披露相关业务规则,优化持续信息披露监管体系。修订《临时报告指引》《年报指引》 《中报和季报指引》,明确商业不动产相关业态的运营情况披露要求;规范回收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完善临时报告披露触发情形 ,增强持续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要求,上交所起草发布了《关于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有 关工作的通知》,突出“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主线,从优化市场服务、完善审核机制、健全市场机制等方面对商业不动 产REITs试点重点事项作出工作安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此外,同步对配套业务指南进行适应性修订; 结合前期工作实践,制定《招募说明书编制指南》,加强信息披露针对性,促进提升申报文件质量。 前期,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上交所全力做好规则修订发布、系统改造等各项工作,加强市场组织和项目培育,保障商业不动产REIT s试点工作高效、规范落地。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不断完善REITs规则体系,推动建设良 好市场生态,推进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公募REITs业务规则 http://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251231_10803748.shtml ─────────┬──────────────────────────────────────────────── 2025-12-28 20:33│双欣环保(00136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欣环保”“本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5年 12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 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全文网络链接地址: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 考网,网址 www.jjckb.cn;金 融 时 报 , 网 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 和 中 国 日 报 网 , 网 址www.chinadaily.com. c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双欣环保 2、股票代码:001369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14,700.0000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8,700.0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转让股份 二、风险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 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 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6.85 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 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14,700.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20,102.9388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 17.5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 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 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 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 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 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净资产增幅大于净利润增幅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七) 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C26)。截至2025 年 12 月 16 日(T-3 日),中证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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