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信息☆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5-07-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新股发行】【2.新股新闻】【3.新股研报】
【1.新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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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代码│申购简称│发行量(万股)│价格(元)│网上申购日│网下配售日│摇号结果公│
│ │ │ │ │ │ │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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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930 │华电新能│ 496894.42│ ---│2025-07-07│2025-07-07│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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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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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20:33│同宇新材(30163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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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07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1,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84.00 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 1,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
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根据《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7月 2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 311室主持了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2504
末“5”位数: 64960
末“6”位数: 926351,176351,426351,676351
末“7”位数: 8590278
末“9”位数: 088684881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
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0,000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7 月 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
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
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
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发行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c729d34e-39c8-4171-be47-5ec4ccdd51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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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20:33│同宇新材(30163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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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同宇新材”)首次公开发行 1,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07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同宇新材”,股票代码为“30163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4.00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数量为 1,0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本为 4,000.00 万股。本次网上发行数量为1,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5年 7月 1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同宇新材”股票 1,0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1,335,866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87,639,837,000 股,配号总数为 175,279,674 个,起始号
码为 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 000175279674。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14103361%,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 8,763
.98370倍。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 2025年 7月 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 311室进行本次网
上发行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5年 7月 3日(T+2日)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5 年 7 月 3 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2025年 7月3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
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
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
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213a33e9-b7ce-46f5-9c53-fa439cb45a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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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屹唐股份(68872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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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屹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
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467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联席主
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
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中金公司统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9,556.00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866.80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3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
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055.906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7.26%,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810.8932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7,362.2932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75%
;网上发行数量为4,137.8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9.25%。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股。发行人于202
5年6月27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屹唐股份”A股6,287.8500万股。根据《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及《北京屹唐半导
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
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2,916.13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
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150.05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212.2432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70.75%,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
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3,690.9192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521.3240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287.85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29.25%。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521105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7月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5年7月1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
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7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
相关规定。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
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
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
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获得初步
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和《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行为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联席主
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
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
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
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
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按承诺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关于本次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5年6月26日(T-1日)公告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5年6月30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屹唐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4”位数6266,8266,4266,2266,0266
末“5”位数10885,60885
末“6”位数391987
末“7”位数7682865
末“9”位数066273592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屹唐股份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25,757个,
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屹唐股份股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5-07-01/688729_20250701_KCL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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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0:00│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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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以下简称AIX)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以进一步加强双方资本市场之间的业务合作与交流。
哈萨克斯坦是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首倡之地。2017年,上交所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达成合作并入股AIX。目前
,AIX已形成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市场规则体系,并在吸引发行人和投资者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此次备忘录的签署将推动双方在信息交
换、市场推介、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为中哈资本市场合作支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夯实基础。
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部署下,深化与AIX及哈萨克斯坦资本市场交流合作,同时不断扩大对外交流的范围,稳
步推进与境外交易所的多元合作,助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
http://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250630_107834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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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00:00│信通电子(0013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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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通”、“发行人”或“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将于2025年7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w
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信通电子
(二)股票代码:001388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56,000,000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9,0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应当充分了解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
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
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
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
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
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的股份锁定期为 12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股份锁定期为 18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公司发行
后总股本为 15,600.00 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30,572,689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60%。
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炒作风险
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
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
盲目炒作。
(五)公司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5年6月1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10倍。截至2025年6月17日(T-3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3日收盘价 2024年扣 2024年扣 对应静态市盈 对应静态市
(元/股) 非后EPS 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
非前EPS (元/股) 2024年) 后(2024年
(元/股) )
688191.SH 智洋创新 21.26 0.2216 0.1664 95.94 127.76
688080.SH 映翰通 46.80 1.7588 1.6604 26.61 28.19
300853.SZ 申昊科技 20.89 -1.6183 -1.8465 -12.91 -11.31
300531.SZ 优博讯 18.43 -0.4669 -0.4339 -39.47 -42.48
算术平均值(剔除负值及异常值) 26.61 28.19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6月17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4年扣非前/后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3、申昊科技、优博讯2024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负值;智洋创新2025年一季度亏
损且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因此智洋创新、申昊科技、优博讯未纳入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16.4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
39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8.19倍,低于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8.10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
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
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
行价的风险。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公司利润的增长在短期
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在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毅山路18号
联系人:孙红玲、荆海霞
电话:0533-3589256
传真:0533-358752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保荐代表人:徐国振、张鹏
电话:0755-82960449
传真:0755-8294312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e3463c1d-a891-45f5-bed2-1cee5c69ff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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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20:33│同宇新材(301630):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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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并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体现了公司公开、公平、公正对待公
司股东的原则。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总则、宗旨、管理与
职责、内容与标准、程序、制度、所属子公司的信息披露、形式与要求、记录和资料保管、保密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
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公
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基
本原则、主要内容,投资者关系活动安排,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提供了制
度保障。
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会议、业绩说
明会、路演、现场参观、电话咨询等。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
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
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 2 名及以上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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