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信息☆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8-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新股发行】【2.新股新闻】【3.新股研报】
【1.新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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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代码│申购简称│发行量(万股)│价格(元)│网上申购日│网下配售日│摇号结果公│
│ │ │ │ │ │ │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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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68 │百迈科 │ 1355.00│ 17.10│2026-08-31│--- │--- │
│787801 │燧原科技│ 4303.52│ ---│2026-09-02│2026-09-02│2026-09-04│
│787837 │信诺维 │ 6532.34│ ---│2026-09-03│2026-09-03│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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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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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20:33│电科思仪(30168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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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思仪”“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384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0,206.943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0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
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
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082.7772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4
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082.7772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082.7772 万股,约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899.366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24.8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战略配售回拨后的最终网下、
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6,124.166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T 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电科思仪”股票 1,224.8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 2026年 9月 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6 年 9 月 1 日(T+2 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
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
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年 9月 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国泰海通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不低于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
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
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
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首发证券
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首发证券网
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
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5,22
8,322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35,079,793,000 股 , 配 号 总 数 270,159,586 个 , 配 号 起 始 号 码 为000000000001,截止
号码为 000270159586。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为 11,028.72249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1,224.8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674.516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449.65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181348368%
,有效申购倍数为 5,514.24869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 2026年 8月 3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 311室进行摇号抽
签,并将于 2026年 9月 1日(T+2日)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ede1dea2-9fbf-4e91-9615-f4a19e3cd5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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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20:33│贝特利(30169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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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贝特利”或“本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6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
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全文网络链接地址: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
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贝特利
(二)股票代码:301697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6,270.0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6,570.0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风险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
后涨跌幅限制为 2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为 262,7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43,991,034股,占发行后的总股本的 16.75%,公司上市初
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公司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
023年),贝特利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8.33倍。截至2026年8月13日(T-4日),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同行业上市
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4日股票 2025 年扣 2025 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盈率(倍)-扣非 盈率(倍)-扣非 盈率(倍)-扣非
(元/股) (元/股) (元/股) 前(2025年) 后(2025年) 前后孰低
(2025年)
300842.SZ 帝科股份 61.63 -1.9029 1.1250 - 54.78 54.78
688503.SH 聚和材料 73.30 1.7340 1.6124 42.27 45.46 45.46
600459.SH 贵研铂业 20.74 0.7780 0.7376 26.66 28.12 28.12
688269.SH 凯立新材 30.30 0.8344 0.8981 36.31 33.74 36.31
688157.SH 松井股份 19.03 0.1074 0.0626 177.19 303.99 303.99
920189.BJ 康美特 20.20 0.6034 0.5435 33.48 37.17 37.17
5714.T 同和控股 9,571.00 1,007.5625 - 9.50 - 9.50
4063.T 信越化学 6,378.00 239.0227 - 26.68 - 26.68
工业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29.15 39.85 34.00
资料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6年 8月 13日(T-4日)(GMT+8)
注 1:2025年扣非前/后 EPS=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注 2:计算平均市盈率时,剔除松井股
份等异常市盈率情况;
注 3: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4:同和控股、信越化学工业为日股上市公司,其收盘价及 EPS 币种为日元,其会计年度为每年 4月至次年 3 月。由于其未
在年报中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因此无扣非后 EPS 数据。
本次发行价格 12.1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27.3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年 8月 13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68.33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 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端值后)34.0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
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
出投资决策。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12.10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
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
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
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
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
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
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
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净资产增幅大于净利润增幅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1、发行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东周路 12号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512-5231608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1、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3、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4、电话:0755-2294005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d4d34de0-6505-4553-822b-d4ca60704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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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0 20:33│贝特利(30169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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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831 第 0611 号致: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
法律服务。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对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行核查,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以及有关说明已经进行了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
的证明文件或口头陈述作出判断;
3.发行人保证已提供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说明,并保证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隐瞒;
4.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
5.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财务、会计、审计、
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财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时,本
所律师按照《执业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调查、复核工作,形成合理信赖,并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予以引述;
涉及境外法律或其他境外事项相关内容时,本所律师亦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予以引述。该等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
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已核查或作出任何保证;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律师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正 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和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
议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前述批准与授权尚在有效期内。
(二)2026 年 5月 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6年第 21次审议会议审议同意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三)2026年 5月 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52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
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2026年 8月 28日,深交所出具《关于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6]第 1205号),同意发行人发行的 A股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贝特利”,证券代码为“301697”。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得发行人内部批准与授权、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审议同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及深交所的上市同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持续经营已经超过三年,且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6]1252号),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根据《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6
,57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根据《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及《验资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805号),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注册资本为 19,7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 6,570万股,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后,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 26,27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以上,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四)根据《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046号),发行人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为94,564,574.50元,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 116,054,131.55元,两年累计
为 210,618,706.05元,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1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 2.1.2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五)根据发行人及其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承诺,发行人及其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发行人的上市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创业板上市
规则》第 2.1.7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已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已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并指定赵淑苗、权威作为
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与持续督导工作。国信证券已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机构名单,同时具有深交所会员资格。保荐
协议已明确约定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公司发行股票申请上市期间、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已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代表人名单,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和《创业板上市规则》第3.1.1、3.1.2和 3.1.3条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符合《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
施已经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签署。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未履行相
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得发行人内部批准与授权、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审议同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及深交所的上市同意;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创业板股票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符合《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相关承
诺及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2798563f-923c-4dbf-baee-fe3e031691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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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06│关于对东莞市朗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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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莞市朗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东莞市朗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38号;
邓志荣,东莞市朗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吴应强,东莞市朗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卫东,东莞市朗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23 年 6 月 27 日,本所受理了东莞市朗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
。经查明,在本次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发行人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发行人未披露使用个人银行卡收付款项的财务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经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曾使用实际控制人邓志荣控制的自然人银行账户收付业务款项、发放工资奖金,2020 年通过上述账户收
取货款 1179.07 万元,支付费用 1164.66 万元。发行人未披露曾使用个人银行卡收付款项的财务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未有效配合
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二、发行人未披露控股股东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申报文件显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邓志荣、总经理吴应强于2019 年 12月受让钟某持有的发行人控股股东深圳市朗泰通投资有限
公司(原名深圳市朗泰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泰通电子)的部分股权。经查,钟某收到前述股权转让款后,将约一半款项转入
邓志荣控制的账户,其曾持有的上述朗泰通电子股权中,一半系为邓志荣代持。发行人未按照相关要求披露前述历史沿革中的股份代
持事项,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三、发行人其他信息披露违规
一是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经查,发行人将部分实际销售给关联方的商品以销售给某非关联方客户的名义实施,关联交易披— 2
—
露不完整,报告期各期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分别为 82.26 万元、222.44 万元、202.12 万元、308.47 万元和 212.22 万元。二是
未披露销售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经查,发行人部分关键销售业务单据不规范,销售内部控制制度未严格执行。
四、实际控制人邓志荣未完整提供资金流水,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经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邓志荣报告期内曾控制使用其他自然人 3个银行账户,其中 2个账户还涉及收付发行人业务款项。邓志
荣尽职调查期间未向中介机构提供前述账户资金流水,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发行人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违反了本所《股票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的规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邓志荣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
查工作,违反了本所《审核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发行人总经理吴应强、财务总监陈卫东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本所《审核规则》第
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
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东莞市朗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东莞市朗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邓志荣,总经理吴应强,财务总监陈卫东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
须的信息,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 年 8月 28日— 4 —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A0484FEF973FD93651FC4D9E46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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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00│天博智能(60344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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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8月27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707室进行了本次发
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仪式。摇号抽签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
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4”位数2791
末“5”位数64057,84057,44057,24057,04057,62063,12063
末“6”位数138056,338056,538056,738056,938056
末“7”位数4703556,5953556,7203556,8453556,9703556,3453556,2203556,0953556,9291179
末“8”位数19228540,69228540
末“9”位数183256869,178708845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天博智能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主板上市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
码。中签号码共有38,4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天博智能A股股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6-08-28/603448_20260828_PE5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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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6:13│洛轴股份(30169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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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8月27
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洛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4”位数5881
末“5”位数02522,22522,42522,62522,82522,79396,04396,29396,54396
末“8”位数89333048
末“9”位数083467426,281358744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洛轴股份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59,5
2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洛轴股份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4cd7894b-dbb0-4fd5-b16f-183bf17848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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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0:33│洛轴股份(30169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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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轴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432 号)。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88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
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
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15.9451 元/股,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9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依据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
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
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
量为 4,9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4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
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5,952.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488.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7,440.0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洛轴股份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T 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洛轴股份”股票 1,488.0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
26 年 8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
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
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
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8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
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
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
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青岛城金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获配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他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获配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
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
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
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
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
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
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
5,470,914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56,616,139,000股,配号总数为 313,232,278个,配号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 00
0313232278。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0,525.27816 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488.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4,464.00 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976.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 4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90018731%,有效申购倍数为 5,262.63908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
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6 年 8 月28 日(T+2 日)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d1f8445-17cb-472c-913a-131a86267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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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20:38│电科思仪(30168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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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思仪”“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384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
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0,206.943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2,790.3932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4,082.777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其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为本次发
行数量的5.00%,即510.3472万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
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66,0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
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899.366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24.800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9月1日(T+2日)刊登
的《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
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8月27日(T-1日,周四)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拟参与本次申购的投资者,请阅读2026年8月20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
.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
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b252688-9fe2-4b96-b9d8-2513b3d800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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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00│马矿股份(60112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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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8月24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
厦北塔707室主持了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摇号抽签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
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0139,5139,3907
末“5”位数85377,35377
末“6”位数634413,134413
末“7”位数7749262,9749262,5749262,3749262,1749262
末“8”位数08038999,28038999,48038999,68038999,88038999
末“9”位数330887030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马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主板上市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
码。中签号码共有138,32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马矿股份A股股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6-08-25/601123_20260825_DJS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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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20:33│格林生物(3016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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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生物”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33,33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
证监许可〔2026〕1506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年 8月 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
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
(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
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
026 年 8 月 21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主持了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
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2464
末“5”位数 66487,16487,41487,91487
末“6”位数 024555,524555,530102
末“7”位数 4493929,0493929,2493929,6493929,8493929,0134073,5134073
末“8”位数 69328138,06828138,19328138,31828138,44328138,56828138,
81828138,94328138
末“9”位数 158348405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格林生物 A 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
有 24,994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股格林生物 A股股票。
发行人: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cc5ebad3-0beb-4bde-9f0d-aa75a59edeae.PDF
【3.新股研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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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百迈科(920268)深耕外科手术医疗器械和多肽制药设备,具备国产替代先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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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格17.10元/股,发行市盈率13.09X,申购日为2026年8月31日。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35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5,4
2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经我们测算,公司发行后预计可流
通股本比例为34.16%,老股占可流通股本比例为26.81%。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6.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
发行数量为948.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有3家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战略配售。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海南百迈
科先进医疗器械项目”。“海南百迈科先进医疗器械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海南省定安县,项目投资总额为30,605.98万元,建设周期
为24个月。本项目一方面预计将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引进先进生产线提升手术缝线等主要产品的产能,并规划与布局新产品产能,助
力研发成果落地量产;另一方面,本项目预计将通过改善研发环境、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建立完善的研发平台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公
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专业从事以手术缝线为代表的外科手术医疗器械及多肽制药设备。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以手术缝线为代表的外科手术医疗器械及
多肽制药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外科手术医疗器械领域,公司专注于临床手术所需器械产品的研发与开
拓,坚持自主创新,已掌握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在外科手术缝线、介入栓塞材料、止血材料等领域拥有自主技术,公司取
得了可吸收性免打结外科缝线产品国内首张注册证。在多肽制药设备领域,公司围绕“多肽筛选、多肽原料药研发及生产”进行产品
布局,针对多肽工业生产和实验室研发等应用领域提供多肽自动化合成全套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多肽合成仪、多肽裂解仪等
。公司是海南自由贸易港首家获批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
企业、海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海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海南省高新技术瞪羚企业、海南省高新技术种子企业、海南省医疗器材
行业十强品牌。2025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15亿元,归母净利润达7080.87万元。
我国手术缝线市场销售额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90亿元。随着我国住院手术量增长,近年来中国手术缝线市场的销售量和销售额均
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统计数据,2019年至2024年,我国手术缝线市场销售量由约1.5亿根增长至约1.8亿根,
复合增长率为4.0%;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2.6亿根,复合增长率为6.0%。在医疗器械业务板块,我们选择迈普医学、康拓医疗、大博
医疗、丹娜生物、佰仁医疗、正海生物、海圣医疗七家上市公司以及拟在北交所上市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百瑞吉作为公司的同行业公司
;在制药设备业务板块,我们选择迦南科技、泰林生物、汉邦科技、楚天科技作为公司的同行业公司。
申购建议:建议关注。公司取得了可吸收性免打结外科缝线产品国内首张注册证,2024年在我国免打结缝线市场排名第四。公司
子公司海南建邦研发生产的多肽合成仪、多肽裂解仪等多肽制药核心设备广泛应用于我国制药企业、CDMO等工业端用户,已发展成为
多肽制药核心设备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占据着较为重要的市场份额。截至2026年8月26日,行业可比公司PETTM均值达38X。
风险提示:产品集中带量采购风险、医疗器械业务销售收入主要依赖单一产品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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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杰锋动力(920269)专注汽车排气系统、动力系统零部件领域,布局智能悬架等丰富产品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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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锋动力本次发行价格30.70元/股,发行市盈率12.56X,申购日为2026年8月26日。本次初始发行数量1,04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为6,0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的17.45%。公司授予国投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00%的超额
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204.0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6,157.05万股,本次发行数量
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19.56%。经我们测算,公司发行后预计可流通股本比例为17%,老股占可流通股本比例
为0%。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14.1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6.09%。有4家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战略配售。“汽车排气系统及智能悬架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建成后,将形成
年产435万件汽车排气系统零部件及396万件智能悬架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及生产效率,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深耕汽车排气系统、动力系统等零部件领域,2022-2025年归母净利润CAGR达38%。自成立以来,公司持续深耕汽车核心零部件领
域,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构筑了排气系统零部件、动力系统零部件、氢燃料电池零部件、智能悬架零部件四大主营业务产品系列矩阵
。公司目前已形成以汽车排气系统零部件为业务基石,汽车动力系统零部件业务快速发展,同时逐步向氢能源、智能悬架等新能源领
域和智能化领域积极拓展的业务格局。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应用车型包括燃油车及插电混动、增程式混动等新能源车。
公司以寄售模式为主,2025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为94.74%,奇瑞汽车为第一大客户。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3亿元(yoy+12.
98%)、归母净利润14670.80万元(yoy+1.11%)。2026Q1公司实现营收5.68亿元(yoy+11.86%)、归母净利润4087.40万元(yoy+49.
48%)。
预计到2030年全球和我国乘用车销量将分别达到90.1百万辆和24.8百万辆。从全球乘用车销量来看,自2020年起,全球乘用车行
业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乘用车销量自2020年的59.3百万辆增长至2024年的74.3百万辆,预计2030年全球乘用车销量将达到90.1百万
辆。从我国乘用车销量来看,2020年至2024年期间我国乘用车销量从19.3百万辆增长至22.7百万辆,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24.8百万辆
,未来我国乘用车消费市场总体来看潜力较大。从乘用车占比情况来看,根据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数据,2023-2025年我国燃油乘
用车零售量分别为1,397.21万辆、1,199.38万辆和1,093.58万辆,占我国乘用车零售总量的比例分别为64.34%、52.39%和46.06%;20
20-2025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零售量由111.14万辆增长至1,280.90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63.05%。其中,我国插电混动乘用车
零售量由20.09万辆增加至493.20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89.67%。从新能源乘用车占比情况来看,2025年我国插电混动乘用车的
零售量占新能源乘用车零售总量的比例已达到38.50%,我国插电混动汽车有望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威孚高科(000581.SZ)、富临
精工(300432.SZ)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申购建议:建议关注。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数据,2022-2024年,公司排气系统产品的销售额在国内乘用车排气系统零部件
市场(不含载体)的占有率分别为3.0%、4.8%和5.2%,排名分别位列第5位、第3位和第3位,其中2023和2024年仅次于佛吉亚和天纳
克两大国际巨头,在国产品牌中位列第一。同行业可比公司PETTM均值为35X,建议关注。
风险提示: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产品价格年降风险、汽车产业景气程度下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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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C频准(688826)深耕精准激光,量子半导体双轮驱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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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激光国产先锋,量子半导体双轮驱动
公司专注于精准激光器研发生产,与传统工业激光器侧重高功率加工不同,公司核心能力在于对波长、线宽、噪声、功率、相位
和脉冲等参数进行精准调控,为量子科技、半导体及前沿科研提供高性能精准光源。目前公司已形成种子激光器、单频激光器及稳频
激光系统等产品体系,产品覆盖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晶圆制造、晶圆量检测及晶圆隐切等关键场景。
科研积淀深厚,差异化技术路线构筑壁垒。
公司核心团队脱胎于中科院上海光机所,围绕“精准种子源+低噪声光纤放大+非线性频率变换+稳频”形成差异化精准激光技术
路线,实现177-5000nm宽波段覆盖。公司进一步突破种子源、低噪声放大、非线性频率变换和高精度稳频等关键环节,在保持窄线宽
和低噪声的同时实现高功率、宽波段及长期稳定输出,形成覆盖器件、组件及系统的全链条能力。
量子科技快速演进,高性能激光需求持续提升
离子阱和中性原子等量子计算路线高度依赖激光完成冷却、囚禁、量子态初始化、量子门操控及读出,随着量子比特数量提升,
对多波长、高功率、低噪声及高频率稳定激光器的需求持续提升;量子精密测量则进一步对超窄线宽和长期频率稳定性提出严苛要求
。公司已围绕Rb、Cs、Sr、Yb等典型原子体系布局多波长精准激光器,并向超稳激光及光学频率梳等系统级产品延伸,有望受益于量
子科技持续产业化。
半导体国产替代提速,工业应用打开成长空间
半导体制造持续向更先进制程演进,晶圆制造、检测量测及切割环节对光源的波长、稳定性、光束质量、噪声及可靠性提出更高
要求。公司已推出稳频及扫频激光器用于高精度光学计量,266nm、313nm、355nm等紫外激光器用于晶圆量检测,并布局约1100nm纳
秒激光器用于晶圆隐切,精准激光技术正由前沿科研加速向高价值工业场景渗透。
对标全球龙头,应用边界有望持续拓展
TOPTICA已围绕单模激光、窄线宽激光、飞秒激光、光学频率梳及系统集成等技术平台,将应用延伸至量子科技、空间、生命科
学与医疗、半导体量测、光刻与微纳加工、太赫兹测试以及传感光谱等多个领域,体现出精准激光底层技术较强的跨行业复用能力。
频准已布局宽波段单频激光、稳频、超快激光及光学频率梳等技术,并持续向医疗激光、固体激光等方向投入,对标海外龙头,其长
期成长空间有望由量子科技和半导体进一步向多元高端应用延伸。
风险提示:量子科技产业化进展不及预期风险、半导体国产替代进程不及预期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技术研发及产品迭代风
险、新应用拓展不及预期风险、募投项目实施不及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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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金钛股份(920071)高端海绵钛产品国内领先,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下游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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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钛股份本次发行价格9.72元/股,发行市盈率12.62X,申购日为2026年8月19日。此次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5
500万股,此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7.65%;经我们测算,公司发行后预计可流通股本比例为17.65%,老股占可流通股本比例
为0%。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有7家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战略配售。金钛股份募投项目投
资总额为118,316万元,主要用以新建设2万吨海绵钛全流程生产线,致力于提高公司高品质海绵钛的生产规模,同时对现有工艺进行
优化,实现海绵钛业务的经济、绿色发展,为我国航空航天等产品的快速、创新发展提供稳定的高性能材料。
金钛股份深耕高端海绵钛产品,2025年归母净利润达19634万元(yoy+43.39%)。公司是主要从事海绵钛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
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深耕高端海绵钛产品十余年,已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高端海绵钛生产基地之一,是中国钛行业产业链核
心成员之一。销售模式上,公司以直销为主,直接面向下游客户,部分销售通过与贸易商签订买断式协议的方式实现。2022-2025西
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及其控制的企业一直是第一大客户,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始终保持在50%以上。2025年营收达16.84亿元(yoy+8.03
%),归母净利润达19634万元(yoy+43.39%)。
2027年中国海绵钛市场规模或将达到291.3亿元,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化工、消费电子等行业。海绵钛产业链上游为用来制
备海绵钛的钛矿资源,中游为海绵钛的生产,下游为对海绵钛再加工形成的钛材行业,并最终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化工、消费电
子等行业。2015-2024年,国内海绵钛产量由5.9万吨持续增长至25.60万吨,年均复合增速达到17.71%。预计2027年中国海绵钛市场
规模或将达到291.3亿元。2018-2024年,国内钛材消费量由5.7万吨持续增长至15.1万吨,年均复合增速达17.63%。公司所处行业具
有良好发展前景,但也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以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行业内公司有宝钛华神和云南国钛。
申购建议:金钛股份深耕高端海绵钛产品十余年,通过聚焦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下游行业,构建了以直销为主的客户体系,并
与宝钛股份、西部超导、西部材料、金天钛业等国内核心钛材企业及中科院金属所等科研院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公司引入自动化
生产与智能管控系统,推进“氯-镁”循环利用与绿色低碳制造,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截至2026/8/17,可比公司PETTM均值为7
1X,建议关注。
风险提示: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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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华大海天(920288)水性功能材料“小巨人”,收入结构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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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海天本次发行价格12.57元/股,发行市盈率13.59X,申购日为2026年8月17日。若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此次发行数量为1
78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288万股,此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4.53%;经我们测算,公司发行后预计可流通股本比例为24.53
%,老股占可流通股本比例为0%。此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的15.00%,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
数将扩大至2,056.2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7,556.20万股,此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总股数的27.21%。本次发
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68.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有2家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战略配售。公司
此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2.5万吨高档食品包装原纸、0.5万吨新型转移印花原纸及3万吨新型热转印功能型数码纸技改扩建项目
”、“技术创新中心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一期)”、“生产平台的数字化提升与智能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款”。
公司专注于水性功能材料,2025年数码纸基材料为核心增长引擎。公司专注于水性功能材料领域,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及高新技术企业,主营数码纸基新材料、水性墨材料及食品包装材料三大业务,深度契合国家绿色低碳与“双碳”发展战略。公司收
入结构持续优化,2025年数码纸基材料收入占比提升至52.95%,成为核心增长引擎,水性墨材料则保持44%的高毛利率水平。2023-20
25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从5.05亿元稳步增长至5.99亿元,归母净利润在经历2024年下滑后回升至2025年的6,988万元,但综合毛利率
受新品产线调试及市场竞争影响,呈逐年小幅下行趋势。
2014-2024年国内纸及纸板生产量由10,470万吨增长至13,625万吨。造纸及特种纸行业伴随经济运行稳步增长,其中特种纸生产
量2024年已增至762万吨,且数码印花产量规模快速提升。国内纺织领域数码印花产量占比从2015年的4亿米跃升至2023年的37亿米,
据中国造纸学会特纸委预测,热转印纸市场规模预计2030年将达80万吨,为公司数码纸基新材料业务提供了增长空间。食品包装材料
方面,受连锁餐饮及外卖市场扩张驱动,叠加“限塑令”全面推行,食品包装原纸需求持续增长。水性墨材料受益于环保政策趋严和
装饰纸下游家居消费升级,装饰原纸销量稳步增长。从竞争格局看,公司在数码纸基新材料领域与冠豪高新、仙鹤股份、五洲特纸及
国际企业FelixSchoeller等同台竞争,水性墨材料则面临杭州海维特、SunChemical等竞争。公司凭借专精特新技术定位,在绿色环
保材料细分赛道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有望持续受益于行业结构升级与进口替代进程。
申购建议:建议关注。在数码纸基新材料和装饰纸水性印刷墨领域,公司是行业内最早一批研发成功并实现产业化的公司,依托
优秀的研发创新能力、先进的制造工艺和快速响应的服务,为下游客户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在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及品牌效应。
截至2026年8月13日,行业可比公司PETTM均值达22X。
风险提示: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业绩下滑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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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信胜科技(920093)专注电脑刺绣机,2024年国内电脑刺绣机市占率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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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格14.35元/股,发行市盈率9.08X,申购日为2026年8月12日。信胜科技本次发行数量为3,6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4
,100.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53%。经我们测算,公司发行后预计可流通股本比例为25.53%,老股占可流通股本
比例为0%。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0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发行数量为2,5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70.00%。有5家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战略配售。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年产11,000台(套)刺绣机机架建设项目”、
“年产33万套刺绣机零部件建设项目”、“信胜科技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信胜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专注电脑刺绣机,2025年归母净利润yoy+86%至2.23亿元。信胜科技成立于2004年,专业从事电脑刺绣机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主要产品根据刺绣工艺可分为平绣机、特种机。公司具有多年品牌历史和核心技术,系工信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第一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2025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为LIBERTY、M.RAMZAN及其关联方、台新融资、信扬智能及其
关联方、永丰金租赁。2025年营收为14.83亿元(yoy+43.95%)、归母净利润22274万元(yoy+86.14%)。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
收8.22亿元(yoy+25.41%)、归母净利润12266.56万元(yoy+39.64%),延续增长趋势。
行业:2024年我国电脑刺绣机行业年营业收入约75亿元(yoy+50%)。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和信胜科技招股书信息,2024年我
国电脑刺绣机行业年营业收入约75亿元,电脑刺绣机年总产量约7.3万台(含翻新机),总刺绣头数超过140万头。2024年以来由于全
球宏观经济复苏、降息周期陆续开启、消费需求逐步释放,叠加电脑刺绣机更新迭代影响,市场规模显著扩张。根据海关总署和信胜
科技招股书信息,2022-2025年,我国刺绣机累计出口分别为33.47亿元、34.75亿元、48.64亿元和72.2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9.15%
、3.83%、39.96%和48.46%,出口额总体呈增长趋势,刺绣机出口设备主要销往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越南、美国等国家。公
司可比公司包括杰克科技、上工申贝、中捷资源。
申购建议:建议关注。公司是国内电脑刺绣机龙头企业之一,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统计数据,2024年我国电脑刺绣机行业年营
业收入约75亿元,公司市场占有率约为13%;2022-2024年度,公司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缝制机械协会评为“中国缝制机械行业
综合十强企业”或“中国轻工业缝制机械行业十强企业”(2024年排名电脑刺绣机企业第一)。可比公司杰克科技PETTM为24X,建议
关注。
风险提示: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供应商集中风险、贸易摩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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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国仪公司(688828)扎根量子科技前沿,铸就国产量子仪器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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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科学仪器国产替代加速,量子科技战略布局打开成长空间
公司秉承“为国造仪”理念,深耕高端科学仪器近十年,突破国际巨头在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电子显微镜等细分领域的长期主
导地位,形成覆盖量子信息与自旋共振、电子显微镜、气体吸附分析及随钻测量等领域的产品矩阵,有望受益于科学仪器国产化浪潮
。
源于中科大科研积淀,深厚技术能力构筑长期竞争壁垒
公司核心团队脱胎于中国科学院微观磁共振重点实验室,依托杜江峰院士团队长期积累,在自旋量子计算和模拟、量子精密测量
领域具备深厚科研基础。公司持续推动科研成果向产业化转化,已实现电子显微镜和量子信息与自旋共振领域高端仪器研发突破,构
建差异化技术优势。
电子显微镜业务快速放量,多元产品矩阵驱动业绩增长
公司围绕高端科学仪器持续拓展业务边界,其中电子显微镜系列成为核心增长引擎,受益于半导体检测、材料分析等领域需求提
升,收入快速增长。同时,量子信息技术与自旋共振系列保持稳定增长,并向NMR和量子计算等更大市场空间拓展。随着高毛利业务
占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改善,经营拐点逐步显现。
布局量子计算,打开长期成长空间
公司积极布局下一代量子科技产业,押注离子阱量子计算技术路线,已实现量子计算机IONI商业化交付。IONI的产品参数在国内
核心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国际持续追赶IonQ和Quantinuum龙头企业。未来,随着量子科技产业化进程推进,公司有望依托技术
积累和产业化能力,开启第二成长曲线。
风险提示:高端科学仪器国产替代进程不及预期风险、下游需求不及预期风险、量子科技产业化进展不及预期风险、市场竞争加
剧风险、技术研发及产品迭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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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9│宇树科技(688836)人形机器人产业化奇点已至,商业化龙头向AGI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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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树科技以领先的运动控制技术和全栈自研自产硬件为根基,核心业务从四足机器人延伸至人形机器人:公司2016年成立后持续
拓展消费、科研教育及行业级产品,已形成四足、人形及核心零部件的完整矩阵。2022—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由1.23亿元增至16.99
亿元,CAGR达139.94%;2025年人形机器人实现收入8.6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2%,正式超过四足机器人,成为收入增长核心。随
着产品结构改善、采购降本和规模效应释放,2025年综合毛利率提升至60.44%,扣非归母净利润达到5.91亿元。2026年上半年预计实
现收入10.90亿元,同比增长40.52%,需求仍保持较高景气度;归母净利润2.82亿元,同比扭亏为盈,较上年同期增加3.14亿元。IPO
募投中约74.5%投向具身智能模型和人形机器人本体研发,战略重心由“本体+小脑”向“大脑+小脑+本体”一体化升级,有望将硬件
产品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平台化能力。
人形机器人进入量产阶段,产业增长与场景落地形成共振:全球人形机器人出货量由2024年的约0.26万台增至2025年的1.66万台
,预计2026年进一步增至8.17万台,中国厂商2025年出货占比达到84.8%。宇树、智元、优必选等头部企业加速扩产,行业由样机展
示和小批试制逐步迈向规模化交付。根据GGII数据,2030年全球人形机器人销量有望达到60.57万台,全球市场规模约1,022亿元。随
着核心零部件降本、供应链扩产和模型能力提升,人形机器人应用边界有望由科研教育进一步向工业生产和真实服务场景拓展。
宇树的核心壁垒在于强大的运控能力、量产、全栈自研自产的降本能力与生态的协同:2025年公司人形机器人出货量达到5,511
台,出货规模位居全球前列;四足机器人则连续多年实现高速增长,是行业内少数具备万台级年度交付能力的厂商。公司核心组件自
研自产率超过90%,并通过标准化设计、供应链垂直整合和规模化采购持续降低成本。硬件端的毫秒级响应与高频闭环控制,使公司
在高速奔跑、复杂地形通行、抗冲击及高动态动作方面保持领先。公司已先后推出WMA、UnifoLM-VLA-0及WVLA2.0等模型,并展示会
议室整理等长程任务能力,同时通过与英伟达合作引入算力平台和模型基座。若模型泛化、长程任务执行和真实场景闭环能力持续提
升,公司有望由具身智能硬件龙头进一步升级为覆盖核心零部件、整机、模型和开发生态的平台型企业。
盈利预测与投资评级:我们预计公司2026-2028年实现营收30.97/49.60/76.83亿元,同增82%/60%/55%,实现归母净利润6.6/12.
6/22.4亿元,同增138%/90%/78%,以发行价计算对应的PE分别为92.2/48.5/27.3x,建议投资者积极关注。
风险提示:人形机器人商业化不及预期;行业竞争格局恶化;具身大模型研发及真实场景落地效果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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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双英集团(920059)汽车座椅及内外饰件深度配套上汽、吉利等车厂,有望受益于座舱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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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格11.13元/股,发行市盈率12.97X,申购日为2026年8月10日。双英集团本次发行价格11.13元/股,发行市盈率12.97X,
申购日为2026年8月10日。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初始发行数量为3,802.156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5,208.624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经我们测算,公司发行后预计可流通股本比例为24.1%,老股占可流通股本比例为0%。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40.6468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
发行总股数的26.09%。此次募投的“新能源汽车座椅建设项目”建成后,或将实现新增每年40万套新能源汽车座椅的生产能力;“重
庆聚贤厂房新建项目”建成后,或将实现年产新能源汽车座椅高强度轻量化滑轨480万支以及汽车座椅面套20万套的产能。
深耕汽车座椅及内外饰件领域,2022-2025年归母净利润CAGR达22%。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座椅、汽车内外饰件研发、生产和
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围绕汽车座椅、汽车内外饰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公司产品
包括各类汽车座椅总成,门内饰板、仪表板等汽车内外饰件,以及精密模具等。公司销售模式为面向下游客户直接销售,2025年前五
大客户收入占比为82.47%,上汽集团为第一大客户。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3亿元(yoy+45.11%)、归母净利润13052.42万元
(yoy+33.95%)。2026Q1公司实现营收7.58亿元(yoy+20.49%)、归母净利润708.44万元(yoy+44.08%)。
量价有望齐升,预计2024-2030年我国乘用车座椅市场规模CAGR将达5.06%。全球汽车市场来看,全球汽车产业整体保持平稳态势
,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2025年全球汽车销量达9,980万辆,同比增长4.69%;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2,054万辆,渗透率达20.
58%。国内汽车市场来看,我国汽车销量2021-2025年保持增长态势,新能源汽车受国家政策支持发展迅速。2025年我国汽车销量达3,
440.00万辆,同比增长9.43%;201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28万辆,渗透率为0.07%,至2025年已达1,649.00万辆,渗透率达47.9
4%。汽车座椅行业来看,汽车座椅具有较高的价值,目前单辆汽车座椅的价值超过4,000元,占整车成本的3%至5%。随着乘用车销量
的增长叠加座椅单车价值量的提升,我国乘用车座椅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扩大。根据观研天下数据,预计2024-2030年我国乘用车座
椅市场规模CAGR将达5.06%。继峰股份(603997.SH)、天成自控(603085.SH)、新泉股份(603179.SH)和常熟汽饰(603035.SH)
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申购建议:建议关注。公司座椅总成在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的报告,2025年我国汽车产量为3,453.
1万台,公司2025年销售座椅188.13万套,公司座椅总成在国内汽车市场占有率为5.45%。截至2026年8月6日,同行业可比公司PETTM
中值为34X,建议关注。
风险提示:对单一客户存在依赖风险、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市场竞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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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双英集团(920059)北交所新股申购报告:全产业链汽车座椅先锋,绑定吉利/比亚迪/赛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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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聚集汽车座椅、汽车内外饰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
公司主营业务是从事汽车座椅、汽车内外饰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各类汽车座椅总成,门内饰板、仪表板等汽车内
外饰件,以及精密模具等。同时也是广西“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21-2025年公司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复合增
速分别为18.89%和53.06%。其中2025年公司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7.43亿元和1.31亿元,同比增长45.11%和33.95%。
中国汽车市场仍有增长空间,汽车座椅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根据OICA信息,我国2025年汽车销量为3453.07万辆,全球占比为35.83%,我国汽车产量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根据公安部数
据,2025年末我国汽车保有量达3.66亿辆,按14亿人口计算,平均每千人汽车拥有量约为261辆。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超过美国、欧盟
等发达经济体,但千人汽车保有量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在汽车座椅领域,国内汽车座椅市场竞争集中度较高,由外资主导市场。20
22年国内汽车座椅CR5为68%,在国内市场份额前五的厂商中,除了延锋系以外,均为外国厂商。在当下智能电动汽车重塑下游销量格
局,新势力崛起和头部自主品牌份额提升,带来零部件供应体系的变革,有望从源头改变零部件的竞争格局。根据盖世咨询数据随着
乘用车销量的增长叠加座椅单车价值量的提升,乘用车座椅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预计将在2027年达到1,128亿元。
公司全产业链+多区域布局,与多个下游头部客户合作紧密
公司在座椅上游产业链层面布局完善,在座椅骨架、发泡及面套等方面已完成布局,募投项目投向滑轨等核心零部件,完善的纵
向产业链布局是公司打造成本优势的重要一环。公司平台化优势卓越,具备快速定制化和规模化的能力,同时开始紧跟客户进行战略
布局,先后在2国15座城市设立20处生产基地2技术中心。公司与多个主流整车厂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25年1-6月公司汽车
座椅总成的市场占有率增长至5.53%,其中在新能源车领域达到了8.21%,展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体现了公司较强的市场竞争地位,
并且2016年起成为上汽通用五菱第一大座椅供应商。此外,公司以截至2025年10月31日已获取的定点项目为基础,根据各项目的预测
销量和预计单价进行收入预测,预计2026-2028年相关营收达51.15亿元、50.34亿元和39.84亿元。
双英集团可比公司PE(2025)均值32.35X,PE(TTM)均值31.50X
双英集团可比公司PE(2025)均值32.35X,PE(TTM)均值31.50X。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座椅、汽车内外饰件研发、生产和
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形成了从模具开发到产品制造的完整工艺流程体系,具备与终端客户同步设计、同步研发
、同步生产的能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223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6.01%,形成了10项核心技术,拥有专利
523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
风险提示:原材料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募投项目不及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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