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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信息☆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5-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新股发行】【2.新股新闻】【3.新股研报】 【1.新股发行】 ┌────┬────┬──────┬────┬─────┬─────┬─────┐ │申购代码│申购简称│发行量(万股)│价格(元)│网上申购日│网下配售日│摇号结果公│ │ │ │ │ │ │ │告日 │ ├────┼────┼──────┼────┼─────┼─────┼─────┤ │920015 │锦华新材│ 3266.67│ 18.15│2025-09-16│--- │--- │ │301584 │建发致新│ 6319.33│ 7.05│2025-09-16│2025-09-16│2025-09-18│ │301563 │云汉芯城│ 1627.90│ ---│2025-09-19│2025-09-19│2025-09-23│ │001285 │瑞立科密│ 4504.45│ ---│2025-09-19│2025-09-19│2025-09-23│ └────┴────┴──────┴────┴─────┴─────┴─────┘ 【2.新股新闻】 ─────────┬──────────────────────────────────────────────── 2025-09-15 20:33│联合动力(30165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8,857.49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450号)。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8,857.491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48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 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657.2473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 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923.0769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6.66%;其他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6,570.5124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22.77%。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8,493.5893 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9.4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63.658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323.9017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 .1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04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19.84%。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20,363.90 17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 2025年 9月 15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联合动力”股票 4,04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 2025年 9月 1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T+2 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 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 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年 9月 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 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国泰海通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3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 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 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首发证券 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首发证券网 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 (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 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 为 13,329,409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247,210,275,000 股,配号总数 494,420,550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 000494420550。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 购倍数为 6,119.06621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4,072.8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2,251.1017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0.16%;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8 ,112.8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9.84%。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328174062%, 申购倍数为 3,047.16343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 2025年 9月 1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 311室进行摇号抽 签,并将于 2025年 9月 17日(T+2日)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56925639-585b-4ecb-93e5-89ffb8fad210.PDF ─────────┬──────────────────────────────────────────────── 2025-09-14 20:33│昊创瑞通(30166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创瑞通”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27,9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 以注册(证监许可〔2025〕1516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年 9月 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 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 (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 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 025 年 9 月 12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主持了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 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0247 末“5”位数 35957,15957,55957,75957,95957,14343 末“6”位数 731985 末“8”位数 72242630,12242630,32242630,52242630,92242630,92236487, 17236487,42236487,67236487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昊创瑞通 A 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 有 23,124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股昊创瑞通 A股股票。 发行人: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686cf44b-19d7-4c52-8e56-c0be34551caf.PDF ─────────┬──────────────────────────────────────────────── 2025-09-11 20:33│建发致新(30158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 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3 37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63,193,277 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1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 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21,288,509 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 12,638,655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即不超过 6,300,00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且预计认购金额不 超过 5,040.00 万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 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 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159,663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8,400.00 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40,444,122 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为 10,110,500 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 2025 年 9 月 18 日(T +2 日)刊登的《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 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T-1 日,周一)14:00-16: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bb059230-09db-4484-a298-c8593bdfb538.PDF ─────────┬──────────────────────────────────────────────── 2025-09-11 20:33│昊创瑞通(30166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创瑞通”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27,9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5〕1516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 7,900,000 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00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 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 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5,58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 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571,427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2.8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的差额 2,008,573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632,573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2.48%;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696,000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7.52%。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2 4,328,573 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昊创瑞通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T 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昊创瑞通”股票 6,696,000 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T+2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多只新 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 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9 月 1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 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 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 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 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 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 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2,924,01 6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71,774,471,500 股,配号总数为 143,548,943 个,配号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 0001435489 4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 有效申购倍数为10,719.00709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4,866,000 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7 66,573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52.48%;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1,562,000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 47.52%。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61087915%,有效申购倍数为 6,207.79030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 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5 年 9 月15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 签结果。 发行人: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08d843da-7b85-478b-ac37-eadc77370929.PDF ─────────┬──────────────────────────────────────────────── 2025-09-10 23:28│瑞立科密(001285):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等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批、披露程序,明确了公司 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设置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 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首先应经 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发表 明确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如果调整分红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表决通过后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 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按照本章程所规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 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目前已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投票机制,其中《公司章程(草案)》中对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征集投票权 的相关安排等进行了约定。发行上市后,公司将进一步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 表决等事项进行约定,建立完善的股东投票机制。 (一)累积投票机制 股东会就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方式安排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并应当在股东会通知中明 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f35b0129-0605-4d01-b3af-f1d882b412e2.PDF ─────────┬──────────────────────────────────────────────── 2025-09-10 23:28│瑞立科密(001285):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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